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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規則 第 177 條
各類郵件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之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但應符合寄往新地址相關郵件之規定,始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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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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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郵件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之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但應符合寄往新地址相關郵件之規定,始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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