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 第 5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中藥廠對於每一申訴所作之書面紀錄,應保存於產品申訴檔案中,並將檔案保存於適當場所或其他隨時可供稽查之設施中。
- 前項書面紀錄,應保存至該申訴產品保存期限或接到申訴後一年,以期間較長者為準。但免於標示有效期間之產品,應至少保存至該申訴產品出廠後三年。
找編章節
最新筆記
wathefox
2 months ago
專業證照
中藥廠接獲申訴後的書面紀錄
前項書面紀錄,應保存至該申訴產品保存期限或接到申訴後一年,以期間較長者為準。但免於標示有效期間之產品,應至少保存至該申訴產品出廠後三年。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