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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4 分鐘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 61 條

利用特殊材料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整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價類別:依功能來分類。 二、各核價類別特殊材料市場實際加權平均價格(GWAP)之核算,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資料採計期間:依公告價量調查之申報資料期間為調整計算基礎。 (二)以公告期間同核價類別所有項目特殊材料廠商申報之價量調查資料做為GWAP計算之基礎為原則。廠商如未申報價量,則逕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報價量計算。 (三)對於同時無醫院及廠商申報之核價類別,則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 (四)部分給付項目,其市場加權平均價格如低於或接近現行收載類似功能項目時,則可研議收載。 (五)對於會影響診療服務之特殊核價類別之特殊材料,其年使用量少或無其他替代品之必要核價類別項目,經價量調查之GWAP高於醫療費用申報同核價類別加權平均支付價格(或個別支付價格)者,得提藥物擬訂會議擬訂後,重新核價。 三、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之調整: (一)調整後之新特殊材料點數,依「相同核價類別特殊材料市場實際加權平均價格」加計一定百分比後調整,且必須小於等於醫療費用申報同核價類別加權平均支付點數。 Pnew=GWAP×(1+A),Pnew≦Pold Pnew:新特殊材料點數。 GWAP:相同核價類別特殊材料市場實際加權平均價格。 Pold:同核價類別特殊材料加權平均支付點數(指最近完整一年之醫療費用申報資料) A:X% (二)舊核價類別調整後點數應不高於新核價類別調整後點數。 (三)調整後之特殊材料點數,依核價類別之區隔,次一等級之類別調整後點數不得高於較高等級類別之點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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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61 條,特殊材料支付點數的調整主要依據特殊材料市場的實際交易價格。核價類別按功能分類,其特殊材料市場的加權平均價格(GWAP)是根據申報資料期間進行計算。如果廠商未申報價量,則以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的申報價量來計算。對於未被醫院或廠商申報的核價類別,則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對於市場加權平均價格較低的特殊材料,可能會被提議納入健保給付範圍。對於影響診療服務的特殊材料,使用量較少或沒有其他替代品的情況下,可重新核價。特殊材料支付點數的調整則需按照新的特殊材料市場加權平均價格加上一定百分比進行調整,且必須小於等於醫療費用申報的同核價類別加權平均支付點數。同时,舊核價類別的調整後點數不應高於新核價類別的調整後點數。根據以上條文的規定,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61 條主要依據市場實際交易價格對特殊材料的支付點數進行調整。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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