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11 條
快速跳轉
第六條至第十條所定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包括外國籍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很抱歉,我不知道這個法規的相關資訊。
立法沿革 1 版
(1100423 制定)
第六條至第十條所定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包括外國籍人員。
立法理由本保險係屬在職保險,適用對象包括本國籍或外國籍勞工,為避免外國籍人員是否得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有所爭議,爰為本條規定。至所定外國籍人員指依就業服務法等相關規定,得於我國從事工作之人。
(1100423 制定)
本保險係屬在職保險,適用對象包括本國籍或外國籍勞工,為避免外國籍人員是否得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有所爭議,爰為本條規定。至所定外國籍人員指依就業服務法等相關規定,得於我國從事工作之人。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