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細胞保存庫設置許可管理辦法 第 19 條
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理: 一、違反第五條有關應具備之設施、設備、品質管理之規定。 二、違反第六條有關保存項目之規定。 三、違反第十二條第四項或第六項許可事項變更之規定。 四、違反第十六條有關費用收取或退費之規定。 五、違反前二條關於商業運用利益回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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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違反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處理: 一、違反第五條有關應具備之設施、設備、品質管理之規定。 二、違反第六條有關保存項目之規定。 三、違反第十二條第四項或第六項許可事項變更之規定。 四、違反第十六條有關費用收取或退費之規定。 五、違反前二條關於商業運用利益回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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