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憲法法庭
列出 11 件
關鍵字命中11
109年度憲二字第127號
109.06.19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9條規定,雇主應不得依系爭規定解除契約,確定終局判決適用法律顯然違憲;又聲請人於試用期內曾經勞動主管機關認定成立職業災害在案,法院應尊重主管機關之決定,惟確定終局
會台字第13528號
106.07.28
定終局判決卻以聲請人應負履約遲延責任,相對人據以解除契約,並於解約後再行出售原買賣標的,於法有據為由,而為聲請人敗訴之判決,係屬違憲等語。核其所陳,仍係對於法院認事用法及裁判結果當
會台字第12277號
103.10.24
機制,一律規定行政機關「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致個案適用顯然過苛,不符處罰相當原則,侵害其憲法所保障之財產權及契約自由權,有違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云云。核其所陳尚難
釋字第688號
100.06.10大法官解釋
當之處理,例如於適當要件與程序下,允許營業人雖不解除契約辦理銷貨退回,亦可請求退還營業人已納稅額或允其留抵應納稅額等。就此主管機關應儘速對營業稅法相關規定予以檢討改進。 大法官會議
會台字第7852號
95.01.27
,長期陷於不安定之狀態,違反法律安定性,並與民法解除契約、終止契約之效力之規定及消費者保護法有關解除契約、回復原狀之規定相互矛盾,而違反憲法第七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之
釋字第602號
94.07.29大法官解釋
加人得自訂約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通知多層次傳銷事業解除契約。二、多層次傳銷事業應於契約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內,接受參加人退貨之申請,取回商品或由參加人自行送回商品,並返還參加人於契約解除
會台字第6613號
90.11.02
第一○三四號民事判決程序上駁回原聲請人之訴,違反解除契約請求賠償損害之法規,牴觸憲法第十五條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意旨,聲請解釋。核其所陳,係不服最高法院認聲請人就業經確定終局判決裁判
會台字第6095號
88.04.01
條第一項第二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因請求解除契約事件,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八十五年度上字第四八五號民事判決有違憲疑義,聲請解釋。查其所陳,並未具體指摘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
會台字第4923號
83.09.23
王吳烏鏡聲請書為對「提存」「解除契約」「平價住宅」等適用法律問題,發生疑義,請解釋案。
會台字第2931號
77.04.06
指示之要旨主張權利,並於第四次起訴前一個月先催告解除契約,而第四次確定判決竟未按照一、二、三次確定判決之要旨及指示來辦案,不准收回土地,其適用法律牴觸憲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
會台字第1305號
68.03.16
法院判決:「被上訴人並非於聘約期內予以解聘,不生解除契約是否正當之問題」「縱所呈報之原由失當,亦謂為不法侵害上訴人之權利,使負賠償之責,為所得心證之理由」,將「上訴駁回」,是伊經依
固定顯示前 25 件,找特定案件請輸入字號或關鍵字
預覽
憲法法庭文書即點即預覽,選一件看主文
法規
12,835 部
判決
2,249 萬+ 篇
憲法法庭
22,040 件
函釋
76,182 則
這裡收憲法判決、大法官解釋、審查裁定與不受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