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現已成年,將其所擁有之A 屋以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之價格出
售予現年18 歲但已離婚之乙,甲乙雙方因此成立一買賣契約,惟乙事
先並未徵得其父母之同意即擅自與甲締結此一買賣契約。
稍後,乙之父母聞訊後,向甲表示拒絕同意甲與乙間所為之交易。另一
方面,乙不顧父母之反對,於支付1,000 萬元價金,而受領A 屋遷入居
住後,隨即發現該屋有嚴重漏水之現象,以致令A 屋僅有600 萬元之價
值而已。經查,實際上甲於締約時明知此一情事卻故意不告知。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