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政 112 年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古題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甲將其所有之A 地出售給乙,並委請地政士丙代為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惟因丙業務繁忙的疏失,致將甲所有之B 地亦一併連同A 地移轉登記於 乙,嗣後甲發現丙登記錯誤,遂請求塗銷乙對B 地之所有權登記並返還B 地,是否應予准許?(25 分)
甲有線電視公司於民國100 年間向台電公司租用電桿及電纜線(合稱為一 附架點)供傳輸訊號所用,雙方於租約中載明共租用附架點350 點。然106 年間台電公司進行普查時,卻發現甲公司實際使用的附架點高達6,700 點。 台電公司至110 年5 月間起訴,請求甲公司依其實際使用附架點的數量給 付租金或返還相當於租金之利益。甲公司則以,台電公司出租電桿及電纜 線為營業出租動產,適用2 年短期消滅時效,其自得拒絕給付,資為抗辯。 試問,甲公司的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甲為警員,一日與其上級直屬長官乙警官共同執行巡邏勤務。乙見一路人 A 神色緊張,查覺有異,上前欲臨檢A。A 見狀便向甲、乙二人質疑臨檢 合法性,隨後便欲離去。乙見A 不配合臨檢,甚至還出口質疑,即命令甲 動用強制力攔阻A,擬將A 帶回警局查辦。甲聽完乙之命令後,心中認為 此一臨檢確實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乙要求動用強制力之命令亦 不合法,但心想乙是長官,應顧及乙之面子,不願違抗乙之命令,遂依命 令以柔道大外割之動作將A 摔倒在地,致A 肩膀輕微脫臼、皮膚受有擦 挫傷。試問,甲之行為是否應負刑事責任?(25 分)
甲於民國104 年1 月1 日犯搶奪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8 個月,判決確定 後入監服刑,於105 年7 月1 日執行完畢。其後,甲又於109 年10 月1 日犯 竊盜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 個月,得易科罰金,甲於判決確定後,在110 年2 月1 日聲請易科罰金並完納。隨後不久,甲又於111 年12 月1 日犯搶奪 罪,於112 年2 月1 日經檢察官起訴。試問,甲於111 年所犯之搶奪罪,依 實務見解,是否有刑法第47 條第1 項累犯規定之適用?理由為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