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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政 100 年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古題

民國 100 年(2011)一般民政「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考試題目,共 12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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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以快遞送給乙一份效期一天之PVC 塑膠粒買賣要約。快遞人員離開後,PVC 塑 膠粒因外國大廠發生爆炸,價格大漲,致此要約對甲極為不利。甲乃立即驅車前往 乙處,在乙處僅遇乙之外勞丙。甲以矇騙方式,使丙將該已送達但尚未開啟之報價 單交付於甲。乙於一個月後始知悉此事,立即要求甲履行契約,請問甲撤回意思表 示是否有效?(25 分)
甲借車予乙,假設每人皆會主張對自己最有利之權利,試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乙以自己名義未經甲之同意,出賣該車予善意之丙並為交付,試問該車之最終所 有權人為誰? 乙以甲之名義,未經甲之同意出賣該車予善意之丙並為交付,試問該車之最終所 有權人為誰?
甲在聯考後分發至某大學法律系,依據校方規定,甲須加入該校法律學會,但甲現 年始19 歲,請問甲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允許,加入該學會之法律上效果如何?甲若 有效加入此社團,就其社團內之投票,是否須經其法定代理人之許可?(25 分)
甲拾得乙的身分證,乃變造其影本,向丙銀行申請信用卡。丙未仔細審查就核發信 用卡給甲,甲將信用卡刷爆後,丙向乙求償,是否有理?乙應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 利?(25 分)
甲於民國100 年1 月1 日出租房屋予乙,為期1 個月,約定租金為新臺幣1 萬元, 於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之,乙於租賃期間屆滿時,未支付租金,關於雙方消滅時效 之計算,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25 分) 甲之租金請求權消滅時效起算時點為何? 設甲於100 年2 月5 日以存證信函通知乙交付租金,則甲之消滅時效屆滿之日為 何?
汽車商甲專售二手汽車,其供銷之轎車中,有一豪華轎車售價新臺幣250 萬元,其 友人乙係失業工人,因彩券中獎獲得獎金新臺幣300 萬元,擬購入該車,甲認為乙 之獎金,宜作其他用途,不宜浪費於購買豪華轎車上,偽稱此豪華轎車之引擎有問 題,乃推薦另一部中等品質價款新臺幣50 萬元之轎車,乙遂購入該中等品質之車, 事隔半年後,乙發現真相,向甲表示撤銷買賣契約,甲則以其係善意相對抗。試析 其法律關係。(25 分)
甲之鄰居豢養一隻狗,平時相當溫馴,只是一看到甲,就會對其吠叫,使得甲對該 犬深感嫌惡。一日甲經過時,該犬又再對其吠叫,甲見狗被拴住,並無危險性,乃 放膽加以挑弄。沒想到狗竟掙脫狗鍊,直奔甲而來。甲見狀心想「完蛋了」,只好 拔腿趕快逃。狗來得甚快,甲見逃不了,情急之下撿起木棍對狗一擊,竟將狗擊斃。 試問甲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25 分)
何謂「接續犯」?其與「集合犯」有何不同?設行為人1 個月內多次吸食一級毒品, 該如何論處較為適當?(25 分)
甲在某卡拉OK 店飲酒唱歌作樂,因細故而與該店員工A 發生爭吵,於是打電話央 請友人乙與丙二人持木棍前來教訓A。乙與丙二人進入該店後,以所持木棍一陣毆 打A,導致A 受傷送醫,經醫師診治後,發現A 脾臟破裂,乃施行手術切除脾臟。 試問:甲、乙、丙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處斷?(25 分) 參考條文 刑法第277 條:「Ⅰ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 以下罰金。Ⅱ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 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8 條第1 項「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甲於裁判確定前犯有竊盜、搶奪、妨害自由及詐欺四罪,分別由A 法院審理竊盜及 詐欺二罪,對竊盜罪宣告8 月有期徒刑、詐欺罪1 年6 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 年有 期徒刑;B 法院審理妨害自由及搶奪二罪,對妨害自由罪宣告1 年有期徒刑、搶奪 罪2 年6 月有期徒刑,應執行3 年有期徒刑。後經檢察官聲請改定其刑,法院更定 應執行刑為5 年4 月有期徒刑。試問更定之應執行刑是否正確?申論之。(25 分)
甲失戀後,心情鬱悶。某次酒後,想到相戀已久的女友居然如此負心,越想越生氣, 決定給她個教訓,遂醉醺醺的到女友住處,乘著酒意壯膽將女友打傷。試問,甲應 否負刑責?(25 分)
甲經常受A 霸凌而痛苦不堪,乃向友人乙訴苦,願意提供新臺幣10 萬元代價,僱 請黑道兄弟殺害A,以資報復。乙同情甲之處境,以甲所提供之新臺幣10 萬元僱 請丙殺A。丙前往A 住處後,卻將B 誤認為A,而將B 殺死。試問:甲、乙、丙 三人之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參考條文 刑法第271 條:「Ⅰ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Ⅱ前項之未 遂犯罰之。Ⅲ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76 條:「Ⅰ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Ⅱ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 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