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務 105 年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考古題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試回答下列各題: ㈠當事人提起訴之客觀合併,聲明有數項,其中一項聲明,判決書之主文與事實欄 均未記載,而於理由欄記載裁判意旨,屬判決之補充或更正?(9 分) ㈡兩造當事人於訴訟上成立和解,嗣當事人以和解筆錄有顯然之錯誤,聲請更正筆 錄,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理?(8 分) ㈢原告甲聲明供擔保宣告假執行,被告乙聲明供擔保免為假執行宣告,法院判決甲 勝訴,並分別為准免假執行之宣告,乙上訴,第二審法院為廢棄原判決,駁回甲 在第一審之訴,此時法院就免為假執行部分,應為如何之處理?(8 分)
下列情形:訴訟程序是否當然停止?若有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者,其情形有無不同? ㈠父甲以撤銷贈與為原因,訴請子乙將受贈之土地移轉登記返還於甲,訴訟中甲死 亡,乙為唯一之繼承人。(10 分) ㈡A 棟大樓於民國105 年2 月6 日地震中震毀,該大樓之全體所有人為甲、乙、丙、 丁、戊、己6 人,該6 人共同起訴為原告,訴請房屋出賣人被告庚賠償原告所受 損害,訴訟繫屬後,全體共有人選定甲、乙為當事人,嗣乙、丙於訴訟繫屬中死 亡,試問乙、丙之死亡是否影響甲被選定人之資格?乙之繼承人得否承受訴訟?(15 分)
債權人甲於民國104 年5 月5 日,對於債務人乙取得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清償借 款之確定終局判決後,即於同年月12 日,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臺 中地院)聲請查封拍賣乙所有之珠寶一批,臺中地院於同年7 月7 日以660 萬元拍 定決標。乙之另一債權人丙則於同年6 月3 日,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下稱彰化地 院)許可強制執行300 萬元之本票裁定影本,繳費並以書狀聲明參與分配,經臺中 地院於同年6 月9 日裁定,命丙應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 日內,補正彰化地院許可強 制執行之本票裁定正本,惟丙遲至同年7 月15 日,始提出該本票裁定正本補正。臺 中地院對於甲、丙之債權,應如何分配?(25 分)
張三無正當權源,在李四所有之土地上興建房屋一幢(下稱系爭建物),因張三另積 欠王五借款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經王五訴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 於民國103 年3 月3 日,判命張三應如數給付確定,王五即持該清償借款之確定終 局判決為執行名義,於同年4 月1 日聲請臺中地院民事執行處就系爭建物查封執行, 用以清償積欠之借款,臺中地院民事執行處於同年4 月10 日完成查封程序。另李四 則本於所有權之法律關係,訴請臺中地院於103 年5 月5 日,判命張三應拆屋還地 確定,李四乃於同年5 月20 日執該拆屋還地之確定終局判決為執行名義,向臺中地 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就張三所有之系爭建物應予拆除,並將占用土地返還之強制執 行。則臺中地院民事執行處就李四拆屋還地之聲請,應如何處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