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務 113 年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考古題
題目為考試當年公告版本,實務標準請以現行規範為準。
甲與乙發生車禍,乙因受傷送醫,並於2 日後死亡。乙之母丙於刑事訴訟 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乙因甲之過失行為死亡,依侵權行為之法 律關係,請求甲賠償其因乙死亡所受扶養費及非財產上損害。刑事庭認無 法證明乙之死亡與甲之行為有因果關係,判處甲過失傷害罪,同時將附帶 民事訴訟事件裁定移送民事庭。民事庭法官應否允許丙補正?(25 分)
甲主張乙自112 年1 月1 日無權占用甲所有A 地,於113 年3 月30 日向 法院起訴,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乙返還該地,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 請求乙給付相當於租金額新臺幣(下同)42 萬元及自113 年3 月30 日起 迄返還A 地之日止,按月給付3 萬元。法院計徵裁判費時是否併計該附 帶請求之金額?(25 分)
乙積欠甲貨款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甲已取得勝訴之民事確定給付判 決,並據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對乙所有之汽車一部及電視機一台實 施強制執行,汽車部分已經查封且進行鑑價之中,電視機一台則已拍賣完 畢,拍定人尚未給付價金。乙乃主張其於前述判決確定後之第5 日,已透 過其友人丙給付100 萬元之款項予甲以清償貨款;第三人丁則主張該經查 封之電視機係其所有,僅係其借予乙使用,執行法院對該電視機並不得 實施強制執行。試問乙、丁在強制執行程序中得主張如何之救濟程序? (25 分)
原告甲提起給付訴訟,民事第一審法院判決原告甲勝訴並宣告假執行,甲 乃以該勝訴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對被告即債務人乙之財產強制執行。但 是,被告乙提起上訴,在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前,民事第二審法院判決 廢棄上述第一審本案判決及假執行宣告,乙即將該第二審判決提出於執行 法院。試問:法律上承認假執行裁判制度之目的為何?另於上述情形,執 行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置?(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