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不服主管機關土地徵收之處分,認為違法無效。縣政府執行人員A 帶著公文前來執行,甲堅決抵抗而抱住A。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於A 的行為具備有形式合法,甲限制A 自由之行為,成立刑法第135 條第1 項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
(B)A 縱然為合法徵收行為,但土地原為甲所有,只要甲的強制行為,具有防衛意識,甲的行為儘管該當刑法第135 條第1 項之構成要件,仍可主張刑法第23 條之正當防衛
(C)A 只是執行機關的執行工具,對A 所為之強暴或脅迫行為,不會該當刑法第135 條第1 項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之構成要件
(D)甲只是將A 抱住,限制A 的行為,不能將甲的行為,解釋為強暴或脅迫行為的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