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世貿正在舉辦電腦展,甲打算前往購買筆記型電腦,至銀行自動提款機領錢。
甲原本預計要領新臺幣(下同)30,000 元,不過不小心按錯鍵,按到「3,000」數字,
甲一按完後,立刻感覺到自己按錯鍵了,但沒想到提款機吐出的金額一眼即看出不
只3,000 元(因為千元鈔票不只三張,而是一疊),拿起來仔細一算,竟是30,000
元,而帳戶的明細表金額卻僅扣除3,000 元。由於甲不是非常確定是否自己按錯鍵,
故而決定再試一次,繼續提款,這次他很清楚自己按下「3,000」,果然提款機吐出
的金額還是30,000 元,但帳戶的明細表金額仍只扣除3,000 元。甲發現提款機作業
系統出問題,喜出望外,正想要好好撈一筆,誰知接下來,提款機竟出現無法操作
的畫面,甲雖不免有些失望,但他還是很高興地拿著60,000 元迅速離去。回家後,
由於甲一直抽不出時間前往世貿電腦展選購筆記型電腦,因此,甲乃委託專精電腦
的鄰居好友乙代他前往選購。甲交付乙40,000 元,將其主要需求的規格設備告訴乙,
至於其他細節部分則授權乙決定,並言明多退少補。乙至電腦展會場後,依甲所需
要的規格設備選定了A 廠牌筆記型電腦,原來定價為42,000 元,電腦展期間特價為
38,000 元,經過乙的討價還價,最後以36,000 元購得。然而乙回家後交付該筆記型
電腦給甲時,卻向甲騙稱,該電腦原來定價為42,000 元,經其一番辛苦殺價後,以
38,000 元購得,所以他再退還甲2,000 元,甲信以為真,感謝再三。問甲、乙之行為
各應如何論處?(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
意見)(1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