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計劃侵入郊區獨棟別墅盜取財物,找來友人丙協助把風。某
日,甲得悉某別墅屋主出國,深夜召來乙、丙一同抵達現場,甲、乙二
人翻牆進入別墅客廳後,開始分別搜尋值錢財物,不料屋主A 男與B 女
突然從寢室出來,乙當場愣住,甲則迅速進入廚房拿取菜刀,逼迫A、
B 交出值錢財物,乙在一旁並未作聲。A、B 二人不得已將珠寶與20萬新
臺幣交予乙,乙將該等財物放入背包。甲、乙二人為了不讓A、B 即時
報警而將二人綑綁,正欲離開時,又心生共同性侵B 的念頭,強行將B
帶入寢室,共同脫光B 身上衣物後,乙見B 胸前有明顯手術後的傷痕,
突然打消性侵的念頭,便勸說並阻止甲性侵B。然而甲不接受乙的勸阻,
兩人因此發生激烈衝突,結果乙不敵甲,被打傷倒地。當甲剛完成與B
的性交時,A 自行解開綑綁衝進寢室與甲打鬥,甲拾起一旁的菜刀砍斷
A 之手掌,甲、乙二人隨即將A、B 鎖在房間內,離開別墅,甲、乙、
丙三人分別逃逸。途中,甲又自行折返,打算放火殺人滅證,購得縱火
用具後,不顧A、B 之安危,於別墅庭院放火,所幸A、B 二人早已自
行逃離現場,A 經緊急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被砍斷的手掌經手術接
回,一年半後,已恢復六、七成的功能。A、B 之別墅則付之一炬,但未
延燒至周圍房舍。試問甲、乙、丙三人的行為應如何論處?(100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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