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 113 年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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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 113 年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閱卷教學(機器模擬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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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計劃侵入郊區獨棟別墅盜取財物,找來友人丙協助把風。某 日,甲得悉某別墅屋主出國,深夜召來乙、丙一同抵達現場,甲、乙二 人翻牆進入別墅客廳後,開始分別搜尋值錢財物,不料屋主A 男與B 女 突然從寢室出來,乙當場愣住,甲則迅速進入廚房拿取菜刀,逼迫A、 B 交出值錢財物,乙在一旁並未作聲。A、B 二人不得已將珠寶與20萬新 臺幣交予乙,乙將該等財物放入背包。甲、乙二人為了不讓A、B 即時 報警而將二人綑綁,正欲離開時,又心生共同性侵B 的念頭,強行將B 帶入寢室,共同脫光B 身上衣物後,乙見B 胸前有明顯手術後的傷痕, 突然打消性侵的念頭,便勸說並阻止甲性侵B。然而甲不接受乙的勸阻, 兩人因此發生激烈衝突,結果乙不敵甲,被打傷倒地。當甲剛完成與B 的性交時,A 自行解開綑綁衝進寢室與甲打鬥,甲拾起一旁的菜刀砍斷 A 之手掌,甲、乙二人隨即將A、B 鎖在房間內,離開別墅,甲、乙、 丙三人分別逃逸。途中,甲又自行折返,打算放火殺人滅證,購得縱火 用具後,不顧A、B 之安危,於別墅庭院放火,所幸A、B 二人早已自 行逃離現場,A 經緊急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被砍斷的手掌經手術接 回,一年半後,已恢復六、七成的功能。A、B 之別墅則付之一炬,但未 延燒至周圍房舍。試問甲、乙、丙三人的行為應如何論處?(100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警察A 某日於臨檢時,查獲甲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放有安非他命(第二級 毒品)。A 逮捕甲並將其帶回警局,在踐行告知義務後,開始對甲進行詢 問。由於甲知道若供出毒品來源,並因此查到其他正犯時,將有機會獲 得減刑的寬典,故主動向A 供稱之前均向乙購買安非他命。A 進一步勸 說甲配合將乙引出,並取得甲之同意。甲在A 的指示下打電話給乙,並 向乙偽稱之前買的安非他命已吸食完畢,所以要再買新的施用。乙表示 手上只有供自己吸食的5 小包,甲在A 不斷使眼色比手畫腳之下,誆稱 現在急需解癮,所以願意出10 倍價格購買乙手上的所有毒品。乙受到利 誘,於是和甲談妥價格,並約好2 小時後交貨。2 小時後,乙帶著毒品 到了交貨地點,正準備交貨給甲時,隨即被已經埋伏在一旁的A 率隊逮 捕,A 並扣押乙身上所帶的所有毒品。全案移送給檢察官B 進行偵辦。 B 在訊問乙時,由於乙不發一語,故再次以證人身分傳喚甲。B 告知甲 得拒絕證言後,要求甲具結作證之前和乙買毒品的經過,但並沒有給乙 詰問甲的機會。甲在了解自己有拒絕證言權後,仍再次詳細陳述之前向 乙購買安非他命的經過。最後B 以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乙。由於B 在 調查證據後,認為甲另有販賣安非他命,故以另案起訴甲。試回答下列 問題: ㈠在審判程序中,乙之辯護人X 聲請傳喚甲作證,並經過法院同意。 然而甲在具結並受拒絕證言權之告知後,面對X 詰問其先前在A、B 面前所為之陳述時,竟表示要行使拒絕證言權。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30 分) ㈡乙之辯護人X 抗辯本案乃因警方挑唆犯罪而來,故法院不應把在現場 扣押之安非他命當作乙有罪之證據。請問X 的抗辯是否有理由?(35 分) ㈢偵查機關得知甲販毒後,合法監聽甲手機,卻意外監聽到甲向律師Y 諮詢自己販毒案件內容。請問該監聽內容可否作為證據?(3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