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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年份:

行政執行官 14 題

甲長期將鞋子、燒金紙用的金桶等雜物,靠牆放置在其居住公寓的樓梯 間,造成鄰居很大的困擾。某日,鄰居乙邊下樓邊用手機回覆訊息,不 慎踩到甲靠牆擺放在樓梯間的鞋子而摔倒,造成身上多處挫傷。乙為了 避免再次發生意外,便在未告知甲的情況下,將甲放在樓梯間的鞋子、 金桶等物品全部丟棄。請問甲、乙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甲為了個人留存欣賞,在未告知伴侶A 的情況下,以手機拍下A 正常換 衣服時的全身裸體照片。不久,A 要求分手,甲心有不甘,便告知A 自 己握有A 的裸照,如果A 執意分手,就會把裸照公開到網路上供大家欣 賞。此舉使A 心生恐懼,便決定暫時不與甲分手。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 何?(25 分)
A 擔任詐騙集團的取款車手。經被害人B 報案,檢察官安排B 與警方配 合,要求B 一方面虛與委蛇,依詐騙集團指示到超商門口付款,另一方 面指揮警察喬裝在旁埋伏,等待車手現身。詐騙集團與B 的約定時刻一 到,A 出現並與B 交談,B 交付款項當下,喬裝警察一擁而上,以現行 犯逮捕A。A 被帶回警局接受詢問。警察C 先踐行刑事訴訟法第95 條 第1 項規定的權利告知,亦有詢問A 是否要委任辯護人,A 簡單表示不 認識任何律師,也不願花錢聘請律師。警詢20 分鐘後,C 始得知A 具 原住民身分,仍繼續詢問,最終取得A 之自白。檢察官以加重詐欺罪起 訴A。A 在法院主張本案存在違法誘捕偵查,又主張警詢自白乃違法取 證應無證據能力。請分析A 以上主張有無理由。(50 分)
甲、乙為朋友,乙在賣場銷售手錶,某日甲在乙工作時探望乙,且在兩人 聊天過程中,知悉某X 款錶外形酷似潛水錶實質上只有輕度防水功能, 由於多數買家都知道其沒有潛水功能,因此也最不好賣,為了推銷該款手 錶,賣場以六折賣出。不久有顧客A 上門,指定要買潛水錶,甲竟突發 奇想佯裝普通顧客跟A 搭訕,宣稱該X 款錶潛水功能好又有折扣,物超 所值。甲與A 的對話皆被乙聽到,乙假意要上廁所請隔壁專櫃的店員B 幫其照料生意,隨即離開。乙回到櫃位後,B 告知乙,A 買了該X 款錶, 已經由其結帳賣出。甲在乙身邊悄聲說明,並向乙邀功,乙瞪了甲一眼, 但沒有多說話。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甲、乙為戀人,某日甲發現乙將兩人合意拍攝的性私密影片給甲的好友 丙觀覽,甲極為生氣,覺得自己不受尊重。某日甲趁乙不注意,以乙的 手機拍攝自己洗澡的影片,並報警宣稱被乙偷拍,乙在警詢時否認。由 於乙否認,甲說服丙出庭作證,謊稱乙有將該偷拍情事告知丙,丙在檢 方傳喚時具結宣稱乙確實有甲所陳述的偷拍行為,檢方採信丙的描述, 將乙起訴。試問甲、乙、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甲將第二級毒品咖啡包裝成一箱,以新臺幣(下同)5000 元販賣給乙, 當場銀貨兩訖,經警埋伏當場查獲後,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嗣法院於 審理時,有下列經合法取得而與本案具關聯性之證據:1.扣案之第二級 毒品咖啡包一箱及5000 元。2.證人乙經具結證述之偵訊筆錄。3.甲與乙 當日通話之通訊監察譯文。4.經甲自白之警詢筆錄。按刑事訴訟法第155 條第2 項規定: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請問法院 於開庭時,就上開1 至4 所示之各該證據,應如何進行合法之調查,始 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在與否之依據?(50 分)
富二代甲喜歡混夜店,見貌美女子便搭訕喝酒,某日見A 獨自一人,便 灌A 不同種類的酒,趁A 不勝酒力昏睡時,便攙扶其至汽車旅館對其性 交,另架設手機錄下A 女被性交的畫面及裸睡樣子。第二天甲食髓知味, 又到夜店認識B,酒後雙方合意至汽車旅館拍攝性愛照片。數週後甲的 手機故障,至乙開設的手機行修理,乙見手機內的性愛照片及錄影精彩, 遂上傳至其臉書供人觀覽炫耀。又因為乙女友C 不久前與其分手,乙心 中憤憤不平,便利用其熟稔資訊技術,將C 的臉與手上性愛照片中女子 的臉合成,製作C 的裸照,再傳給C 告訴她,如果不與乙重修舊好,將 傳送到C 所屬公司及家人。請問甲、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警察甲接到商家來電,有位女子乙因喝酒在其店內大聲叫囂、不願離開, 遂到場處理。因乙情緒失控,酒醉而有哭泣不止、拍桌及對甲高聲大叫, 甲無法阻止,見乙拿起椅子,誤以為乙要對其攻擊,情急之下對乙數次 噴灑辣椒水並擊打其頭部,造成乙眼睛無法睜開,因而跌倒受傷。事實 上乙拿椅子只不過是累了想坐下來。經查依「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 裝備注意要點」第3 點規定,警察人員於依法執行職務遭受強暴、脅迫、 抗拒或其他事實需要,除情況急迫外,於相對人經口頭警告仍不聽從時, 始得使用辣椒水。使用時並應依該要點第4 點之規定,考量地形及地物 之狀況,避免造成相對人其他傷害;使用原因已消滅,應立即停止使用。 請問甲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25 分) 10820-11020 40120-40820
甲涉嫌基於意圖營利之犯意,以新臺幣3,000 元,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 因給乙,經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於甲之住處扣得第一級毒 品海洛因及前揭買賣毒品之款項,檢察官以甲涉犯上開罪嫌重大、符合 羈押事由及有羈押之必要性,依法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嗣檢察官於蒐證 完畢後,就上開案件提起公訴而經法院進行審理。試問:何謂「嚴格之 證明」、「自由之證明」?請說明於刑事程序中,何種事項須經「嚴格之 證明」、何種事項僅以「自由之證明」即可?並請就上開案件中,關於認 定「搜索」、「羈押」及「甲有販賣第一級毒品」等事實,論述是否需要 經「嚴格之證明」?(25 分)
檢察官偵辦甲涉犯詐欺取財罪及一般洗錢罪之案件,先就詐欺取財罪部 分向法院提起公訴,經該法院審核該案卷證資料後,認為已起訴之詐欺 取財罪部分與未起訴之一般洗錢罪部分具有「想像競合犯」裁判上一罪 之關係。請論述檢察官就本案之詐欺取財罪部分起訴,效力是否及於一 般洗錢罪部分?依目前實務之作法,檢察官就該一般洗錢罪部分,通常 係以如何之方式請求法院併予審理?得否就一般洗錢罪部分另行起 訴?倘檢察官就一般洗錢罪部分又向同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對於該另 行起訴之一般洗錢罪部分,應為如何之處理?(25 分)
甲身無分文,卻想利用機會不法拿取高價手錶而進入錶店,甲向店員乙 謊稱要買手錶,請乙拿出高價A 錶供其觀賞挑選。乙在取出手錶前,依 照店內守則,先悄悄鎖住店內玻璃門,以防萬一,但所有動作都已被甲 觀察到。甲查看A 錶時,乙主動將A 錶戴在甲手上,並逐一解說A 錶 的功能,此時甲又指著玻璃櫃台內另一只錶,要求乙也拿出來比較,乙 不疑有他,在低頭解鎖準備拿出該錶時,甲戴著A 錶跑向店門口,並以 尖銳物敲擊玻璃門,玻璃門脆裂,甲衝撞逃離錶店,乙從錶店追出,因 距離甲很近,乙伸手想拉住甲的衣服,卻因踩到地上碎玻璃滑倒,身上 多處被玻璃割傷,甲順利逃走。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甲為16 歲乙的指定監護人,甲心儀乙一段時日,某日乙請甲同意讓其動 用自己的特有財產,購買高價首飾。甲明知該高價首飾就乙的日常生活 而言,不但不必要且不相當,卻覬覦乙的身體,謊稱只要乙願意與甲發 生性行為,甲願意同意乙的要求,雖然乙素來討厭甲,卻仍答應甲的交 換條件,甚至在第一次兩人性行為後,乙竟不顧自己不喜歡甲的事實, 積極與甲交往,希望藉由甲的資力讓自己有更好的生活享受。之後甲、 乙發生第二次性行為時,乙詢問甲一起去購買之前所說高價首飾的具體 時間,甲認兩人已為戀人,遂坦誠相告之前因為想與乙有親密關係,所 以假稱同意,並說明該首飾非乙日常生活必要,不會同意乙購買,但日 後甲會用自己的錢給乙添購高品質的生活物資。乙發覺自己被騙,非常 生氣即刻與甲分手。乙以甲的長相與身形特徵向警局報案,冒稱自己遭 到居家附近傳聞已久卻尚未落網之「蒙面狼」性侵。試問甲、乙的行為 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10920-11120 40120-40820
甲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辯護人乙於審 判中主張證人丙在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證述,並無結文附卷,顯未經 具結,自無證據能力,檢察官遂聲請證人丙至法庭作證,丙於法庭上證 稱:「其於偵查中曾簽具結文」云云,審判終結,法院以前述證據形成心 證,諭知甲有罪。辯護人不服,以「檢察官之訊問筆錄雖記載『諭知具 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證人朗讀結文後具結』等語,然無結文附 卷可稽,因不符法定具結程序採書面結文之形式要件,應不發生具結之 效力,其證言無證據能力。」提起上訴。試論辯護人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25 分)
被告甲涉犯刑法酒駕致人於死罪嫌,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審判中, 被告甲及其辯護人乙,對於證人丙於審判外之陳述,均明示同意作為證 據,復經提示上開供述證據時,亦併就證據能力表示沒有意見。法院審 酌上開證據作成時之情況,認無不適當之情形,復敘明符合證據適當性 之理由,乃依法踐行調查程序,認定被告甲有罪。甲依法提起上訴,經 上訴審撤銷原審判決,發回更審。試論被告甲及辯護人乙得否於更審第 一次審判期日時,撤回同意證人丙之傳聞證據之證據能力?(25 分)

行政警察人員 9 題

公務員甲因投資失敗,欠下鉅額債務,某日知悉經營貴金屬鑑定的好友 乙,正好於家中保管客戶A 的高價金屬,甲告訴乙,該貴金屬依照A 的 經營模式一定有保險,不如想出一個方法,對A 謊稱該批貴金屬遭人搶 劫,實際上由甲變賣,利益兩人均分,對A 來說也不會有太多損失。乙 告訴甲,可以將該批貴金屬拿一些出來,客戶應該不會發現,但謊稱整 批被搶走,很難說得過去。兩人商議後,同意由乙取出部分貴金屬(市 價約新臺幣200 萬元)藉由甲的人脈關係賣出,獲取金額由乙拿六成, 甲拿四成。因為在交易市場中,買家丙私下辨識出該貴金屬為A 所有, 且甲無法交代貴金屬來源,實際賣得總價只有50 萬,甲、乙依兩人約定 朋分贓款。 數月後甲仍需錢孔急,甲到乙的辦公室向乙借錢,稱討債公司揚言,若 不還錢,將加害甲的家人。乙考慮數日後,仍拒絕借錢給甲。另一方面, 乙心中確實不忍甲的家人遭受危難,乙將甲約至辦公室,對甲婉轉說明 自己手上也沒有多餘現金可供週轉,無法借錢給甲。乙以有要事處理為 由要外出一趟,離開辦公室前將家中存放貴金屬之保險箱的鑰匙放置桌 上,心想如果甲識得該鑰匙並且能夠使用鑰匙拿走貴金屬,也算幫甲一 個忙。甲果然認得該鑰匙為乙家中保險箱鑰匙,趁辦公室四下無人,甲 將鑰匙放進口袋後即離開。當天夜裡,甲攜帶鑰匙潛入乙的家中,開啟 保險箱並將裡面所存放之A 的貴金屬一掃而空。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 法如何評價?(50 分)
警察在例行巡邏時,發現前科累累,甫出獄的張三神情可疑地在雜貨店 門口張頭探腦,於是向前盤查,因而發現其攜帶有槍枝,並以現行犯逮 捕張三。逮捕後,警察搜索張三隨身攜帶的背包,發現有毒品。請問, 警察所發現的槍枝及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應如何判斷?(25 分) 30430 - 30630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張三對於李四的案件提起公訴,法院諭知無罪判決, 張三不服,提起上訴。後張三調任高等檢察署,該案件輪分至張三,由 其辦理。請問,張三是否應迴避?(25 分)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560-30760 甲向A 借錢簽賭,對A 一再催討心生不滿,遂以新臺幣(下同)2 萬元 收買乙傷害A,乙同意並夥同丙於白天強押A 上車,載到人跡罕至的產 業道路後,共同持棍棒傷害A。乙臨走時起意搜刮A 身上財物,A 因遭 痛打,不敢抵抗,乙得款6800 元,並與丙分贓。當甲得知A 被押走後, 趁機打電話給A 的女兒B,表示A 遭人綁架,若不依指示匯300 萬元到 指定帳戶內,歹徒會對A 斷手斷腳。B 擔心A 遭遇不測,立即籌款匯入。 A 則於傍晚時分自己步行回家。問:甲、乙、丙之刑責為何?(25 分) 甲向朋友乙借車,於毒品藥性發作而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下開車上路。因 體內藥性發生作用,逆向行駛猛烈撞擊機車騎士A,A 因而人車倒地當 場死亡。甲下車察看,見A 沒有動靜,擔心施用毒品肇事遭警查獲,又 見四下無人,棄車逃離現場躲進巷弄內,並撥打電話給乙,稱自己發生交 通事故,要乙到現場將車開走,乙請B 駕車一同前往,不知情的B 讓乙 下車後隨即離開,乙見A 已無氣息,迅速開走自己的汽車。事後,甲在 法庭上辯稱:「當時不知道A 已死亡」。問:甲、乙之刑責為何?(25 分) A 販賣安非他命被警察查獲。A 在警局接受員警B 詢問時,拒絕夜間詢 問,並表達要等候辯護人C 到場。C 在另一件偵查中羈押審查案件結束 後,於晚上10 時抵達警局。B 見C 甚為疲累,心想可能無法久待,決 定故意拖延警詢,擬等C 離開才進行警詢。C 多次詢問何時開始警詢, B 始終以忙碌他案為由,虛與委蛇。C 久候至凌晨2 時10 分,因警方未 開始詢問而離去。B 見狀,旋於凌晨2 時30 分告知A 可以製作筆錄, 遂開始詢問A,取得A 之自白。請分析A 自白有無證據能力。(25 分) 30560-30760 家住恆春的A,在「臉書」刊登販售自用小客車之廣告,並張貼「一手 車」、「公里數5 萬」及「全車原板件」等不實訊息,致B 陷於錯誤,而 交付83 萬元購買該車,雙方在臺中取車。B 買後發覺受騙,向臺中警方 報案,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臺中地方法院判決A 成立加重詐 欺罪。A 不服判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中高分院)。臺 中高分院指定7 月27 日上午9 時20 分為審判期日,傳票有合法送達A。 審判當日清晨,適逢強烈颱風從恆春半島觸陸,屏東縣、高雄市及臺南市 均經該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屏東客運全面停駛,高鐵與臺鐵則 正常營運。A 認為屏東縣既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北上交通困難,遂 電話聯繫臺中高分院,表示不便到庭。然法院以當天臺鐵北上列車仍正常 行駛為由,認颱風來襲未造成A 無法準時到庭之交通障礙。臺中高分院 遂在A 缺席下調查證據並審判,後續則維持一審判決,駁回A 之上訴。 A 擬對二審判決上訴,請分析其上訴第三審有無理由。(25 分)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考試及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 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470-30670 甲、乙為同事,在公司常因意見不合而有爭執。某日乙又在甲的辦公室 裡質疑甲製作的業績報告造假,甲聞言一時暴怒,基於殺害乙之故意, 拿起桌上菸灰缸便朝乙頭部敲打,致乙頭部當場血流如注。當甲欲再抓 住乙、準備繼續毆打乙時,正巧甲的秘書敲門欲進入甲的辦公室,聽見 其內聲響,便大聲呼喊甲的名字。甲聽見秘書之呼叫聲後,突然意識到 可能被捕坐牢,即殺意全消,遂放開乙,自行走出辦公室外,向秘書說 明乙已受傷,請秘書打電話叫救護車來,乙送醫急救後倖存。試問甲之 刑事責任為何?(25 分) 甲、乙、丙三人平日遊手好閒、無正當職業,一日因缺錢花用,謀議三 人共同詐騙富商A 之金錢。隨後則依三人計畫,由甲先與A 交好,謀取 A 之信任,再由甲為A 介紹乙,謊稱乙是投資理財專家。隨後乙則與A 見面,向A 推銷理財方案,聲稱獲利極高,建議A 拿出大筆資金委由乙 代為投資。丙則向平日在公園一起聊天的遊民以1000 元之代價,收購其 郵局存摺、提款卡及提款密碼。丙取得上述遊民之帳戶資料後,乙則交 代A 將投資款項匯入該帳戶。不料A 其實並未受騙,反而僅匯款1000 元至乙指定之帳戶,並同時報警處理,使該帳戶遭凍結。試問依中華民 國刑法之規定,甲、乙、丙三人之刑責為何?(25 分) A 在民宅販毒予B。B 某日向警察自首並告發A,提供A 手機門號給警 方。警察持通信紀錄調取票,向電信業者調取A 手機門號之基地台位 置歷史紀錄,研判A 經常出入某地區,惟不知A 之確切居住地址。其 後,警方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訂定之「執行M 化定位勤務作業 流程」,使用「M 化偵查網路系統」(即「M 化車」),到該地區周邊測點 定位A 手機位置,一番比對後,研判A 居住在某棟建物。經過一段時 間秘密監視,警察判斷A 在該民宅內販毒,於是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 入內搜索及拘提A。請分析M 化車偵測取得之A 手機位置資訊有無證 據能力。(25 分) 30470-30670 被告被控貪污罪,委任律師A 擔任辯護人。檢察官訊問被告時,A 陪同 在場,並用自己手機記錄檢察官問題及擬訂日後之辯護策略。檢察官以 法律未賦予A 陪同訊問在場之筆記權,禁止A 繼續製作筆記,並要求A 刪除手機中已記錄之訊問細節。A 拒絕,檢察官遂命令法警扣押A 之手 機。試問:A 於被告訊問中有無筆記權?對於檢察官之作為,A 如何救 濟?(25 分)
甲利用不知情的乙,騙乙說,A 欠債50 萬元不還,要乙和他一起去討 債。乙出於幫助友人的想法,某日跟著甲一同將A 打昏並將A 帶到山上 廢棄工寮,待A 清醒後,甲命令A 簽下50 萬元本票,並取走其提款卡 與密碼,然後才再把A 帶回市區釋放。A 獲釋後前去報警,警方循線逮 捕甲、乙,乙後來才知道A 並沒有積欠債款,而甲事後自行拿著提款卡 連續提款10 萬元花用。試問:甲、乙之刑責為何?(25 分)
甲向好友乙借了一輛轎車使用,乙為行車安全著想,在車上裝設行車紀 錄器。某日甲去夜店喝酒,喝完後開車回家,因酒精作用影響,開車開 到睡著,因而追撞前面由丙騎乘的機車,導致丙摔車倒地且小腿骨折。 甲於事故後一時驚慌,沒有留在現場而是開車離開,然而警察仍在不久 後將甲攔停下來,經酒測,甲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5 毫克。 此外,甲因為擔心有人會看到行車紀錄器畫面,在離開現場時就先將行 車紀錄器的記憶卡取出並丟棄。試問:甲之刑責如何?(25 分)
被害人行經某路段時,被追撞成重傷。偵查結束後,檢察官對張三提起 公訴。在審判中,張三提出車上行車紀錄器中的紀錄,主張自己在案發當 時,並未行經該路段,不可能撞傷被害人。檢察官則主張,該行車紀錄器 的紀錄是審判外陳述,且未合於任何的傳聞法則的例外,應無證據能力。 試問,張三及檢察官的主張,何者有理由?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25 分)
偵查中,檢察官傳喚證人張三到場作證。訊問前,檢察官漏未告知張三 若恐陳述致自己或一定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訊 問後,張三承認案發當日,自己與被告李四一同竊取他人財物。在李四的 審判中,檢察官提出張三偵查中的陳述作為證據,證明李四的犯罪事實。 李四主張,檢察官訊問張三時,未告知張三得拒絕證言,張三的陳述應無 證據能力。請問,李四的主張有無理由?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25 分)

海巡行政 11 題

甲為某超商店員,積欠乙1 萬元遲遲未還。某日乙經過該超商,遂進去 找甲要錢,過程中乙不滿甲依舊推託不還錢,遂大吼「拿錢來!否則你 等著瞧」,甲怕事情鬧大後被老闆責罵,只好拿出自己錢包中的1 萬元返 還給乙,乙收下後氣沖沖地離開超商。恰好在超商外等朋友的丙目睹此 一情形,見巡邏的員警丁經過,丙立刻指著乙大喊「抓強盜,他剛在超 商搶錢」,丁聞後立即上前制止乙離開,乙拒絕服從,丁強力壓制乙,導 致乙身上多處擦傷。請問乙、丁之刑責為何?(25 分)
承第一題之事實,丁將乙強制帶回警局,乙不斷喊冤,稱只是去要回欠 款而已,甲也帶著監視錄影器紀錄趕到警局,說明這是民事糾紛。警方 聽完甲之陳述並播放當時超商店內錄影紀錄後,發現這是烏龍一場,乙 也表示急著去醫院看診治療傷口,警方考量後遂同意乙無保離開警局。 請問丁之逮捕及警方同意乙離開警局是否合法?(25 分)
甲男與乙女某日深夜於停在郊區公有道路邊之私有汽車內聊天,路過的 丙偶然發現後,認為待會可能有「好戲」可看,遂躲在旁邊樹後用手機 偷拍,未料不久後,甲、乙在車內發生劇烈爭執,甲男用力掐住乙女脖 子,乙女昏死過去,甲男隨後立刻駕車離去。數日後,丙看媒體報導有 某女性被害人遭勒斃後棄屍郊外,丙判斷似乎與先前錄下的影像有關, 幾經考慮後,將偷拍影像寄給警方。甲男後遭檢察官起訴,審判中甲男 主張丙拍攝的影像無證據能力,是否有理由?(25 分)
甲之父親生病長久未癒,經人指示去某宮廟找乩童乙求助,乙稱甲父是因 得罪人遭人下藥報復,甲須與自己為性交始得破解。甲聽聞後希望父親早 日康復,答應與乙發生性關係。請問乙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25 分)
甲涉嫌販賣安非他命,經警方查獲予以逮捕。於警局製作筆錄時,警員 P 要對甲採尿,甲不肯。警員P 要甲喝下2 公升瓶裝礦泉水。其後,甲 忍不住尿意,不得不排尿,P 即順利對甲採尿。P 將甲的尿液送往轄區 地檢署指定的醫院鑑定。P 為取得甲販毒證據,在未告知甲之情況下, 隻身到甲租屋處,找到房東乙(乙不住在甲租屋處),經乙以備用鑰匙開 門而進入甲房間。P 要在場的乙幫忙打開櫃子抽屜等,果真在衣櫃隱密 處找到安非他命一大包,P 予以查扣。其後,醫院鑑定結果顯示,甲有 施用毒品,且查扣之物確為安非他命。案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 時,甲的辯護人L 主張,甲的採尿程序違法,且機關鑑定之書面報告無 實施鑑定之人的簽名,亦屬違法,因而不得作為證據。甲以警員P 及乙 的行為觸犯刑法,另對警員P 及乙提出告訴。P 抗辯,進入甲租屋處已 經乙同意,故調查程序無違法之處。乙抗辯,這是警員P 要求幫忙,他 只是基於警民合作的意思才協助開門。 試問甲的辯護人L 主張之合理性?(25 分) 試問警員P 及乙的罪責?(25 分)
公司經理甲參加公司晚宴,雖已飲酒超量,但自認尚未酒醉,仍要開車 回家。甲的轎車停放在晚宴餐廳大樓地下停車場(專供餐廳客人使用的 專屬停車場)。甲坐上轎車駕駛座,剛啟動引擎,尚未移動車輛,即遭警 員P 查獲,P 要甲熄火下車。P 當場對甲施予吐氣酒精測試,測得甲吐 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3 毫克,甲旋被逮捕。甲不服,當下與警員P 發 生言語衝突,且以一連串髒話辱罵警員P。P 不為所動,仍將甲押往警 局。於警局製作筆錄時,甲怕影響前程,竟以公司職員乙的名字及身分 證,向警員P 謊報身分。警員P 並未發覺,仍將全案移送檢察官。偵查 終結,檢察官對乙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甲也出庭應訊,但法院未發 覺甲身分。審理終結,法院判處乙罪刑。檢察官以法院量刑過輕而提起 第二審上訴。甲則未上訴。第二審審理時,法院始發覺甲冒用乙身分之 犯行。甲見事態不妙,即私下向乙請託,承諾給予加薪升職好處,希望 乙出面承認犯行,但遭乙拒絕。 試問甲的罪責?(25 分) 試問第二審法院應如何裁判?(25 分)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人員、海岸巡防人員、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2年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試題 考試別:海岸巡防人員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海巡行政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司法警察A 持法院搜索票對B 的住所,就B 所涉及毒品案件執行搜索, 卻在衣櫃抽屜發現槍枝。因當場除B 以外,只有甲在場,A 懷疑槍枝應 該是在場的B 或甲所有,但無法確認,經詢問二人後,B 矢口否認,甲 則坦然承認為其所有,A 遂將甲逮捕,移送到檢方。甲接受檢察官訊問 時,同樣也坦承不諱。檢察官起訴後,甲二次未到庭,後經法院通緝後 才到案,問甲不法持有槍枝犯罪行為是否符合自首要件而減刑?(25 分) 某分局派出所員警A 與B 執行臨檢勤務時,發現甲駕駛車輛經過,經查 該車的車主甲曾有酒駕前科,遂決定進行攔查與酒精檢測。甲則因為住 家就在前方一百公尺,即將到達,未接受停車指示,繼續行駛,A 與B 見狀乃開啟警笛警示甲停車受檢,並駕駛警車跟隨。甲在道路行駛約三 十秒後,直接開入其住家的地下室停車場,A、B 見狀駕駛警車跟隨進 入,在甲住家停車場內攔下甲車。要求甲下車配合進行酒精濃度檢測, 甲不滿警察作為,呼喊警察「搶錢」、「爛透了」等語,經過一翻折騰, 順利施以吐氣酒精測試,測得甲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3 毫克,A 旋 將甲逮捕,移送檢察官偵辦。 按照上述的事實,檢察官偵查後,可能起訴甲的罪名為何?(25 分) 法院審理該案,甲的辯護人提出抗辯,認為A 與B 無正當理由進入甲 的住處,所得到的每公升0.53 毫克吐氣酒精測試,不得作為證據,甲 並無犯罪,因此該逮捕並非合法逮捕,請附理由說明該抗辯是否有 理?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甲屢屢遭丈夫A 家暴,某日終於受不了,拿起菜刀朝A 砍殺一刀,檢察 官調查後,起訴殺人未遂罪,在第一審法院審理時,雖A 表示願意原諒 甲,法院仍認定為殺人未遂罪而判刑。甲不服上訴後,二審法院認為該 刀傷雖深,但並非要害,不致喪命,且審酌其他情況,顯然甲在行為時 並非殺人故意,應屬傷害行為,在法官勸諭下,A 也自認有錯,當庭表 示不再追究甲的意思,問二審法院應該如何處理?(25 分)
甲因怨恨乙、丙,便計畫槍殺兩人,然而甲到達現場時,發現另有乙的 親友丁在場。因此一併將三人分別以行刑式槍殺加以殺害。試問在競合 論考察下,甲的刑責如何判斷?(25 分)
甲架設網站提供線上博弈遊戲平台,並向一般社會大眾公然散布廣告及 招募會員,同時藉由會員參與博奕遊戲之點數換算比例差而獲得利益。 會員參與博弈遊戲前須匯款至甲所指定之特定帳戶以換取網路上博奕 遊戲之點數,其後輸入帳號、密碼及匯款帳戶訊息,始得進行該博奕遊 戲。乙經由朋友介紹參加該遊戲平台並成為會員,其後甲數日內連續數 次基於賭博犯意下注進行百家樂等博奕遊戲,後經警察人員循線查獲甲 的博奕遊戲平台,並經由下注紀錄查獲乙參與該博奕遊戲。試問甲、乙 之刑責為何?(25 分)
偵查員甲化身一般顧客到當地著有艷名的理容店按摩,向櫃檯老闆乙要 求做色情按摩,起初老闆乙對作為生客的甲頗有戒心,不願意介紹小姐 給甲,但甲費盡口舌拜託乙,最終乙同意安排店中小姐跟甲進行半套色 情按摩。在小姐要進行色情按摩服務之際,甲出示警察身分後將小姐與 老闆一起帶回偵查隊偵訊。甲製作筆錄時認為乙的犯行不是大案,沒什 麼重要性,因此可以省略對乙進行權利告知,其後便直接將乙依刑法媒 介色情罪移送地檢署,隨後檢察官亦在未進行權利告知下以甲所製作之 筆錄向管轄法院提起公訴。試問法院可否以甲所製作之筆錄作為對乙有 罪裁判之基礎?(25 分)
偵查人員因線民舉報甲及其同夥涉嫌販賣毒品,於未先發通知書下直接 向檢察官申請核發傳票,然因線民舉報內容並不充分,因此檢察官僅以 證人身分同時核發傳票與拘票。當偵查人員持上開令狀至甲家中,先出 示傳票,甲拒不接受而堅持不開門,之後偵查人員出示拘票,甲才悻悻 然開門接受偵查人員拘提之。試問偵查機關未經核發通知書而直接向檢察 官申請核發傳票之適法性如何?偵查人員值勤時接連先後出示傳票與拘 票之適法性如何?(25 分)

犯罪防治人員 9 題

公務員甲因投資失敗,欠下鉅額債務,某日知悉經營貴金屬鑑定的好友 乙,正好於家中保管客戶A 的高價金屬,甲告訴乙,該貴金屬依照A 的 經營模式一定有保險,不如想出一個方法,對A 謊稱該批貴金屬遭人搶 劫,實際上由甲變賣,利益兩人均分,對A 來說也不會有太多損失。乙 告訴甲,可以將該批貴金屬拿一些出來,客戶應該不會發現,但謊稱整 批被搶走,很難說得過去。兩人商議後,同意由乙取出部分貴金屬(市 價約新臺幣200 萬元)藉由甲的人脈關係賣出,獲取金額由乙拿六成, 甲拿四成。因為在交易市場中,買家丙私下辨識出該貴金屬為A 所有, 且甲無法交代貴金屬來源,實際賣得總價只有50 萬,甲、乙依兩人約定 朋分贓款。 數月後甲仍需錢孔急,甲到乙的辦公室向乙借錢,稱討債公司揚言,若 不還錢,將加害甲的家人。乙考慮數日後,仍拒絕借錢給甲。另一方面, 乙心中確實不忍甲的家人遭受危難,乙將甲約至辦公室,對甲婉轉說明 自己手上也沒有多餘現金可供週轉,無法借錢給甲。乙以有要事處理為 由要外出一趟,離開辦公室前將家中存放貴金屬之保險箱的鑰匙放置桌 上,心想如果甲識得該鑰匙並且能夠使用鑰匙拿走貴金屬,也算幫甲一 個忙。甲果然認得該鑰匙為乙家中保險箱鑰匙,趁辦公室四下無人,甲 將鑰匙放進口袋後即離開。當天夜裡,甲攜帶鑰匙潛入乙的家中,開啟 保險箱並將裡面所存放之A 的貴金屬一掃而空。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 法如何評價?(50 分)
警察在例行巡邏時,發現前科累累,甫出獄的張三神情可疑地在雜貨店 門口張頭探腦,於是向前盤查,因而發現其攜帶有槍枝,並以現行犯逮 捕張三。逮捕後,警察搜索張三隨身攜帶的背包,發現有毒品。請問, 警察所發現的槍枝及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應如何判斷?(25 分) 30430 - 30630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張三對於李四的案件提起公訴,法院諭知無罪判決, 張三不服,提起上訴。後張三調任高等檢察署,該案件輪分至張三,由 其辦理。請問,張三是否應迴避?(25 分)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560-30760 甲向A 借錢簽賭,對A 一再催討心生不滿,遂以新臺幣(下同)2 萬元 收買乙傷害A,乙同意並夥同丙於白天強押A 上車,載到人跡罕至的產 業道路後,共同持棍棒傷害A。乙臨走時起意搜刮A 身上財物,A 因遭 痛打,不敢抵抗,乙得款6800 元,並與丙分贓。當甲得知A 被押走後, 趁機打電話給A 的女兒B,表示A 遭人綁架,若不依指示匯300 萬元到 指定帳戶內,歹徒會對A 斷手斷腳。B 擔心A 遭遇不測,立即籌款匯入。 A 則於傍晚時分自己步行回家。問:甲、乙、丙之刑責為何?(25 分) 甲向朋友乙借車,於毒品藥性發作而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下開車上路。因 體內藥性發生作用,逆向行駛猛烈撞擊機車騎士A,A 因而人車倒地當 場死亡。甲下車察看,見A 沒有動靜,擔心施用毒品肇事遭警查獲,又 見四下無人,棄車逃離現場躲進巷弄內,並撥打電話給乙,稱自己發生交 通事故,要乙到現場將車開走,乙請B 駕車一同前往,不知情的B 讓乙 下車後隨即離開,乙見A 已無氣息,迅速開走自己的汽車。事後,甲在 法庭上辯稱:「當時不知道A 已死亡」。問:甲、乙之刑責為何?(25 分) A 販賣安非他命被警察查獲。A 在警局接受員警B 詢問時,拒絕夜間詢 問,並表達要等候辯護人C 到場。C 在另一件偵查中羈押審查案件結束 後,於晚上10 時抵達警局。B 見C 甚為疲累,心想可能無法久待,決 定故意拖延警詢,擬等C 離開才進行警詢。C 多次詢問何時開始警詢, B 始終以忙碌他案為由,虛與委蛇。C 久候至凌晨2 時10 分,因警方未 開始詢問而離去。B 見狀,旋於凌晨2 時30 分告知A 可以製作筆錄, 遂開始詢問A,取得A 之自白。請分析A 自白有無證據能力。(25 分) 30560-30760 家住恆春的A,在「臉書」刊登販售自用小客車之廣告,並張貼「一手 車」、「公里數5 萬」及「全車原板件」等不實訊息,致B 陷於錯誤,而 交付83 萬元購買該車,雙方在臺中取車。B 買後發覺受騙,向臺中警方 報案,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臺中地方法院判決A 成立加重詐 欺罪。A 不服判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中高分院)。臺 中高分院指定7 月27 日上午9 時20 分為審判期日,傳票有合法送達A。 審判當日清晨,適逢強烈颱風從恆春半島觸陸,屏東縣、高雄市及臺南市 均經該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屏東客運全面停駛,高鐵與臺鐵則 正常營運。A 認為屏東縣既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北上交通困難,遂 電話聯繫臺中高分院,表示不便到庭。然法院以當天臺鐵北上列車仍正常 行駛為由,認颱風來襲未造成A 無法準時到庭之交通障礙。臺中高分院 遂在A 缺席下調查證據並審判,後續則維持一審判決,駁回A 之上訴。 A 擬對二審判決上訴,請分析其上訴第三審有無理由。(25 分)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考試及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 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470-30670 甲、乙為同事,在公司常因意見不合而有爭執。某日乙又在甲的辦公室 裡質疑甲製作的業績報告造假,甲聞言一時暴怒,基於殺害乙之故意, 拿起桌上菸灰缸便朝乙頭部敲打,致乙頭部當場血流如注。當甲欲再抓 住乙、準備繼續毆打乙時,正巧甲的秘書敲門欲進入甲的辦公室,聽見 其內聲響,便大聲呼喊甲的名字。甲聽見秘書之呼叫聲後,突然意識到 可能被捕坐牢,即殺意全消,遂放開乙,自行走出辦公室外,向秘書說 明乙已受傷,請秘書打電話叫救護車來,乙送醫急救後倖存。試問甲之 刑事責任為何?(25 分) 甲、乙、丙三人平日遊手好閒、無正當職業,一日因缺錢花用,謀議三 人共同詐騙富商A 之金錢。隨後則依三人計畫,由甲先與A 交好,謀取 A 之信任,再由甲為A 介紹乙,謊稱乙是投資理財專家。隨後乙則與A 見面,向A 推銷理財方案,聲稱獲利極高,建議A 拿出大筆資金委由乙 代為投資。丙則向平日在公園一起聊天的遊民以1000 元之代價,收購其 郵局存摺、提款卡及提款密碼。丙取得上述遊民之帳戶資料後,乙則交 代A 將投資款項匯入該帳戶。不料A 其實並未受騙,反而僅匯款1000 元至乙指定之帳戶,並同時報警處理,使該帳戶遭凍結。試問依中華民 國刑法之規定,甲、乙、丙三人之刑責為何?(25 分) A 在民宅販毒予B。B 某日向警察自首並告發A,提供A 手機門號給警 方。警察持通信紀錄調取票,向電信業者調取A 手機門號之基地台位 置歷史紀錄,研判A 經常出入某地區,惟不知A 之確切居住地址。其 後,警方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訂定之「執行M 化定位勤務作業 流程」,使用「M 化偵查網路系統」(即「M 化車」),到該地區周邊測點 定位A 手機位置,一番比對後,研判A 居住在某棟建物。經過一段時 間秘密監視,警察判斷A 在該民宅內販毒,於是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 入內搜索及拘提A。請分析M 化車偵測取得之A 手機位置資訊有無證 據能力。(25 分) 30470-30670 被告被控貪污罪,委任律師A 擔任辯護人。檢察官訊問被告時,A 陪同 在場,並用自己手機記錄檢察官問題及擬訂日後之辯護策略。檢察官以 法律未賦予A 陪同訊問在場之筆記權,禁止A 繼續製作筆記,並要求A 刪除手機中已記錄之訊問細節。A 拒絕,檢察官遂命令法警扣押A 之手 機。試問:A 於被告訊問中有無筆記權?對於檢察官之作為,A 如何救 濟?(25 分)
甲利用不知情的乙,騙乙說,A 欠債50 萬元不還,要乙和他一起去討 債。乙出於幫助友人的想法,某日跟著甲一同將A 打昏並將A 帶到山上 廢棄工寮,待A 清醒後,甲命令A 簽下50 萬元本票,並取走其提款卡 與密碼,然後才再把A 帶回市區釋放。A 獲釋後前去報警,警方循線逮 捕甲、乙,乙後來才知道A 並沒有積欠債款,而甲事後自行拿著提款卡 連續提款10 萬元花用。試問:甲、乙之刑責為何?(25 分)
甲向好友乙借了一輛轎車使用,乙為行車安全著想,在車上裝設行車紀 錄器。某日甲去夜店喝酒,喝完後開車回家,因酒精作用影響,開車開 到睡著,因而追撞前面由丙騎乘的機車,導致丙摔車倒地且小腿骨折。 甲於事故後一時驚慌,沒有留在現場而是開車離開,然而警察仍在不久 後將甲攔停下來,經酒測,甲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5 毫克。 此外,甲因為擔心有人會看到行車紀錄器畫面,在離開現場時就先將行 車紀錄器的記憶卡取出並丟棄。試問:甲之刑責如何?(25 分)
被害人行經某路段時,被追撞成重傷。偵查結束後,檢察官對張三提起 公訴。在審判中,張三提出車上行車紀錄器中的紀錄,主張自己在案發當 時,並未行經該路段,不可能撞傷被害人。檢察官則主張,該行車紀錄器 的紀錄是審判外陳述,且未合於任何的傳聞法則的例外,應無證據能力。 試問,張三及檢察官的主張,何者有理由?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25 分)
偵查中,檢察官傳喚證人張三到場作證。訊問前,檢察官漏未告知張三 若恐陳述致自己或一定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訊 問後,張三承認案發當日,自己與被告李四一同竊取他人財物。在李四的 審判中,檢察官提出張三偵查中的陳述作為證據,證明李四的犯罪事實。 李四主張,檢察官訊問張三時,未告知張三得拒絕證言,張三的陳述應無 證據能力。請問,李四的主張有無理由?請附詳細理由說明之。(25 分)

司法官 6 題

企業家甲有意參與立法委員選舉,於法定競選期間,甲向選民A 拉票時, 承諾若甲未來當選,將推薦A 的兒子進入甲的企業內工作,因此動搖了 A 的投票意向。為求勝選,甲的員工乙向甲提議,由乙想辦法拍攝競選 對手丙的私生活,以作為選戰的攻擊素材。甲回覆乙:「我支持你的想 法!」當天夜裡,乙在前往丙家時,看見丙的汽車停在小巷內且車身劇 烈晃動,懷疑是丙與其秘書丁二人在車內性交。乙悄悄貼近車子,聽見 丙叫著丁的名字,且發出性交的聲音,便立即持手機錄下該段聲音與車 子震動的影片,隨即將該段影音檔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給甲。丙發現乙 後,乙迅速逃逸,丙立刻開車追趕,丁在過程中不斷催促丙開快一點, 導致丙在明知可能會撞到用路人的情況下,因車速過快撞上路人B,B 因而受傷昏迷。丙、丁驚恐萬分,即使認知到若當下不施以救援,B 可 能會死亡,仍立即逃離現場。半小時後,丙單獨回到現場察看,發現B 仍倒臥在馬路上,誤認B 已死,怕B 的「屍體」被發現,便將B 載到附 近樹林中掩埋。翌日,甲利用電腦軟體將上開影音檔與虛假性影像合成 為丙、丁的性交影片,打算在選前之夜散布。兩天後,B 的屍體被發現, 法醫確認B 是因掩埋而窒息死亡,至於先前遭受的撞擊傷害,並非致命 的原因。 試問:甲、乙、丙、丁在刑法上應如何論處?(100 分) (附註:僅需檢討中華民國刑法典之罪名,毋須檢討其他特別法。答 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30920
甲於民國(下同)113 年3 月間,在某市某醫院就醫。甲趁診間醫師乙 短暫離開座位之際,竊取乙置於辦公桌上之昂貴名牌包,嗣乙回診間發 覺遭竊而報警處理。在醫院巡邏的警察丙經勤務中心通報獲知上情,當 場調閱醫院監視錄影畫面,經乙指認甲,丙認出甲走向醫院停車場的一 部汽車後座睡覺,該車四面車門大開。丙立即前往停車場,一眼發現乙 的名牌包被放置在汽車駕駛座上。丙迅速扣押名牌包,隨後喚醒甲並予 逮捕,當日向檢察官及管轄法院報告扣押一事,隔日將全案移送檢察官 A 偵辦竊盜罪(下稱案件1)。 檢察官A 念及甲為初犯,且有精神障礙病史,乃對甲為緩起訴處分,緩 起訴期間定為1 年,自113 年4 月8 日起至114 年4 月7 日屆滿,並命 甲於緩起訴期間接受精神治療。豈料,甲於113 年5 月搶奪不明路人之 名錶,再以遠低於市場二手價格售予不知情之丁(下稱案件2),經檢察 官B 於同年6 月提起公訴,但未聲請法院沒收被搶奪之名錶。檢察官A 得知上開案件2 偵查結果,遂撤銷案件1 之緩起訴,再行偵查並於114 年2 月21 日提起公訴。 於案件2,第一審法院以醫院對甲精神鑑定報告之結果,輔以其精神病 史、藥物濫用情形,認定甲實施搶奪行為時,有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行 為違法,成立刑法第19 條第1 項事由,故諭知無罪,併諭知施以監護處 分5 年。甲不服,以其精神疾病業經治療並獲控制,實無受監護處分之 必要為由,提起第二審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上訴合法,但仍有施以監 護處分之必要,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併監護處分之諭知;至於被搶奪之 名錶,二審法院認有可能判決沒收,乃依職權裁定命丁參與沒收程序, 經丁出庭陳述意見,終而諭知沒收。由於甲、丁均不爭執,案件2 之判 決於114 年2 月4 日確定。試問: 警察丙扣押名牌包的程序是否合法?(40 分) 於案件2,二審法院判決是否合法?(40 分) 案件1 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後再行起訴,第一審法院應為如何之 裁判?(20 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解)
甲、乙二人計劃侵入郊區獨棟別墅盜取財物,找來友人丙協助把風。某 日,甲得悉某別墅屋主出國,深夜召來乙、丙一同抵達現場,甲、乙二 人翻牆進入別墅客廳後,開始分別搜尋值錢財物,不料屋主A 男與B 女 突然從寢室出來,乙當場愣住,甲則迅速進入廚房拿取菜刀,逼迫A、 B 交出值錢財物,乙在一旁並未作聲。A、B 二人不得已將珠寶與20萬新 臺幣交予乙,乙將該等財物放入背包。甲、乙二人為了不讓A、B 即時 報警而將二人綑綁,正欲離開時,又心生共同性侵B 的念頭,強行將B 帶入寢室,共同脫光B 身上衣物後,乙見B 胸前有明顯手術後的傷痕, 突然打消性侵的念頭,便勸說並阻止甲性侵B。然而甲不接受乙的勸阻, 兩人因此發生激烈衝突,結果乙不敵甲,被打傷倒地。當甲剛完成與B 的性交時,A 自行解開綑綁衝進寢室與甲打鬥,甲拾起一旁的菜刀砍斷 A 之手掌,甲、乙二人隨即將A、B 鎖在房間內,離開別墅,甲、乙、 丙三人分別逃逸。途中,甲又自行折返,打算放火殺人滅證,購得縱火 用具後,不顧A、B 之安危,於別墅庭院放火,所幸A、B 二人早已自 行逃離現場,A 經緊急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被砍斷的手掌經手術接 回,一年半後,已恢復六、七成的功能。A、B 之別墅則付之一炬,但未 延燒至周圍房舍。試問甲、乙、丙三人的行為應如何論處?(100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30920
警察A 某日於臨檢時,查獲甲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放有安非他命(第二級 毒品)。A 逮捕甲並將其帶回警局,在踐行告知義務後,開始對甲進行詢 問。由於甲知道若供出毒品來源,並因此查到其他正犯時,將有機會獲 得減刑的寬典,故主動向A 供稱之前均向乙購買安非他命。A 進一步勸 說甲配合將乙引出,並取得甲之同意。甲在A 的指示下打電話給乙,並 向乙偽稱之前買的安非他命已吸食完畢,所以要再買新的施用。乙表示 手上只有供自己吸食的5 小包,甲在A 不斷使眼色比手畫腳之下,誆稱 現在急需解癮,所以願意出10 倍價格購買乙手上的所有毒品。乙受到利 誘,於是和甲談妥價格,並約好2 小時後交貨。2 小時後,乙帶著毒品 到了交貨地點,正準備交貨給甲時,隨即被已經埋伏在一旁的A 率隊逮 捕,A 並扣押乙身上所帶的所有毒品。全案移送給檢察官B 進行偵辦。 B 在訊問乙時,由於乙不發一語,故再次以證人身分傳喚甲。B 告知甲 得拒絕證言後,要求甲具結作證之前和乙買毒品的經過,但並沒有給乙 詰問甲的機會。甲在了解自己有拒絕證言權後,仍再次詳細陳述之前向 乙購買安非他命的經過。最後B 以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乙。由於B 在 調查證據後,認為甲另有販賣安非他命,故以另案起訴甲。試回答下列 問題: 在審判程序中,乙之辯護人X 聲請傳喚甲作證,並經過法院同意。 然而甲在具結並受拒絕證言權之告知後,面對X 詰問其先前在A、B 面前所為之陳述時,竟表示要行使拒絕證言權。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30 分) 乙之辯護人X 抗辯本案乃因警方挑唆犯罪而來,故法院不應把在現場 扣押之安非他命當作乙有罪之證據。請問X 的抗辯是否有理由?(35 分) 偵查機關得知甲販毒後,合法監聽甲手機,卻意外監聽到甲向律師Y 諮詢自己販毒案件內容。請問該監聽內容可否作為證據?(35 分)
甲為知名網紅,曾與A 超商店長有過衝突,懷恨在心,竟邀乙共同搶劫 該超商。某日深夜,兩人依約定各自攜帶了一把外觀上無法辨識真假的 金屬材質玩具槍來到A 超商,看到門口告示寫著「晚間10點過後,本店 現金不超過1000元」,乙見該告示大失所望,加上擔心會被逮,便放棄搶 劫的念頭,告知甲後即離去。但甲不相信告示之內容,看到店內僅有店 員丙女一人,決定留下獨自犯案。甲進入超商櫃檯後,將金屬玩具槍抵 在丙的頭上,喝令其交出收銀機內所有金錢,見丙身材姣好,突生色心, 料想丙此時應不敢反抗,便對丙的胸部上下其手猥褻。丙趁甲分心撫摸 之際,從櫃檯下方取出棒球棍,痛擊甲的頭部,甲倒地陷入昏迷,隨後 被趕來的警察送醫急救,雖受有挫傷,但無大礙。事發後不久,記者丁 接到消息趕到現場,雖然還不清楚狀況,但聽到圍觀路人傳述嫌犯為網 紅甲,疑似性騷擾店員,為搶先報導,沒有進一步查考便立即於現場連 線報導,配上字幕指出:網紅甲色膽包天,竟在人來人往的超商中公然 強姦店員。遭甲猥褻的丙心存憤恨,得悉新聞報導後,為陷害甲,竟也 在警局中證稱,甲除了劫財及撫摸胸部的舉動外,還將其手指伸入丙之 性器官。試問甲、乙、丙、丁在刑法上應如何論罪?(答題除引用相關 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解)(100分) | 30920
甲董事長遭檢舉涉及賤賣公司土地給自己開設之人頭公司,淘空資產導 致公司重大損失。某年5月27日上午8時,多位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甲辦 公室搜索,搜索期間甲被禁止離開辦公室,也不准使用通訊設備,連上 廁所都遭派員緊緊看守,客戶欲來拜訪甲也遭調查員拒絕,甲感覺很不 自由。上午10時搜索結束,調查員詢問甲可否配合到案澄清疑點,甲同 意並隨同調查員前往某調查站接受詢問。直到18時,調查員再度詢問甲 可否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問話,甲亦同意並於19時到達地檢署,檢察官 於21時開始訊問甲公司土地買賣以及海外投資之過程,並要求甲交代細 節以及據實回答,直到28日凌晨1時,甲表示甚為疲累,想要回家休息並 行使緘默權,檢察官當庭宣布逮捕甲,讓甲休息至早上8時,問甲精神如 何、需不需要繼續休息?甲稱精神尚可,檢察官繼續對之訊問,至16時, 檢察官以甲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甲。 後檢察官以甲涉犯特別背信以及內線交易之罪名,提起公訴。 偵查中此一聲請羈押是否合法?(30分) 偵查期間,調查員以案由係特別背信罪依法監聽甲之電話,監聽期間 內錄下甲的特助乙與甲之下列對話:「(乙:)公司那塊地賣得太便宜 了,將來消息出來,公司的股價可能不妙!」、「(甲:)趕快幫我處理 掉股票!」審判時,甲的辯護人主張前述監聽內容屬傳聞不得作為證 據。甲的辯護人另外發現,檢察官於起訴後才將上述對話於起訴書內 記載並要求法院予以認可,主張同樣不能作為證據。試問甲辯護人之 主張有無理由?(35分) 一審判決甲均有罪,認為應沒收總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 宣告沒收。甲對論罪部分並無不服,僅就刑度及沒收金額認屬過重、 過高,對此依法提起上訴,檢察官則未上訴。二審審理後,認為應沒 收總金額實應為3000萬元,遂就原審關於沒收部分撤銷改判為3000萬 元。試問此判決是否適法?(35分)

律師 12 題

企業家甲有意參與立法委員選舉,於法定競選期間,甲向選民A 拉票時, 承諾若甲未來當選,將推薦A 的兒子進入甲的企業內工作,因此動搖了 A 的投票意向。為求勝選,甲的員工乙向甲提議,由乙想辦法拍攝競選 對手丙的私生活,以作為選戰的攻擊素材。甲回覆乙:「我支持你的想 法!」當天夜裡,乙在前往丙家時,看見丙的汽車停在小巷內且車身劇 烈晃動,懷疑是丙與其秘書丁二人在車內性交。乙悄悄貼近車子,聽見 丙叫著丁的名字,且發出性交的聲音,便立即持手機錄下該段聲音與車 子震動的影片,隨即將該段影音檔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給甲。丙發現乙 後,乙迅速逃逸,丙立刻開車追趕,丁在過程中不斷催促丙開快一點, 導致丙在明知可能會撞到用路人的情況下,因車速過快撞上路人B,B 因而受傷昏迷。丙、丁驚恐萬分,即使認知到若當下不施以救援,B 可 能會死亡,仍立即逃離現場。半小時後,丙單獨回到現場察看,發現B 仍倒臥在馬路上,誤認B 已死,怕B 的「屍體」被發現,便將B 載到附 近樹林中掩埋。翌日,甲利用電腦軟體將上開影音檔與虛假性影像合成 為丙、丁的性交影片,打算在選前之夜散布。兩天後,B 的屍體被發現, 法醫確認B 是因掩埋而窒息死亡,至於先前遭受的撞擊傷害,並非致命 的原因。 試問:甲、乙、丙、丁在刑法上應如何論處?(100 分) (附註:僅需檢討中華民國刑法典之罪名,毋須檢討其他特別法。答 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30920
企業家甲有意參與立法委員選舉,於法定競選期間,甲向選民A 拉票時, 承諾若甲未來當選,將推薦A 的兒子進入甲的企業內工作,因此動搖了 A 的投票意向。為求勝選,甲的員工乙向甲提議,由乙想辦法拍攝競選 對手丙的私生活,以作為選戰的攻擊素材。甲回覆乙:「我支持你的想 法!」當天夜裡,乙在前往丙家時,看見丙的汽車停在小巷內且車身劇 烈晃動,懷疑是丙與其秘書丁二人在車內性交。乙悄悄貼近車子,聽見 丙叫著丁的名字,且發出性交的聲音,便立即持手機錄下該段聲音與車 子震動的影片,隨即將該段影音檔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給甲。丙發現乙 後,乙迅速逃逸,丙立刻開車追趕,丁在過程中不斷催促丙開快一點, 導致丙在明知可能會撞到用路人的情況下,因車速過快撞上路人B,B 因而受傷昏迷。丙、丁驚恐萬分,即使認知到若當下不施以救援,B 可 能會死亡,仍立即逃離現場。半小時後,丙單獨回到現場察看,發現B 仍倒臥在馬路上,誤認B 已死,怕B 的「屍體」被發現,便將B 載到附 近樹林中掩埋。翌日,甲利用電腦軟體將上開影音檔與虛假性影像合成 為丙、丁的性交影片,打算在選前之夜散布。兩天後,B 的屍體被發現, 法醫確認B 是因掩埋而窒息死亡,至於先前遭受的撞擊傷害,並非致命 的原因。 試問:甲、乙、丙、丁在刑法上應如何論處?(100 分) (附註:僅需檢討中華民國刑法典之罪名,毋須檢討其他特別法。答 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30920
甲於民國(下同)113 年3 月間,在某市某醫院就醫。甲趁診間醫師乙 短暫離開座位之際,竊取乙置於辦公桌上之昂貴名牌包,嗣乙回診間發 覺遭竊而報警處理。在醫院巡邏的警察丙經勤務中心通報獲知上情,當 場調閱醫院監視錄影畫面,經乙指認甲,丙認出甲走向醫院停車場的一 部汽車後座睡覺,該車四面車門大開。丙立即前往停車場,一眼發現乙 的名牌包被放置在汽車駕駛座上。丙迅速扣押名牌包,隨後喚醒甲並予 逮捕,當日向檢察官及管轄法院報告扣押一事,隔日將全案移送檢察官 A 偵辦竊盜罪(下稱案件1)。 檢察官A 念及甲為初犯,且有精神障礙病史,乃對甲為緩起訴處分,緩 起訴期間定為1 年,自113 年4 月8 日起至114 年4 月7 日屆滿,並命 甲於緩起訴期間接受精神治療。豈料,甲於113 年5 月搶奪不明路人之 名錶,再以遠低於市場二手價格售予不知情之丁(下稱案件2),經檢察 官B 於同年6 月提起公訴,但未聲請法院沒收被搶奪之名錶。檢察官A 得知上開案件2 偵查結果,遂撤銷案件1 之緩起訴,再行偵查並於114 年2 月21 日提起公訴。 於案件2,第一審法院以醫院對甲精神鑑定報告之結果,輔以其精神病 史、藥物濫用情形,認定甲實施搶奪行為時,有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行 為違法,成立刑法第19 條第1 項事由,故諭知無罪,併諭知施以監護處 分5 年。甲不服,以其精神疾病業經治療並獲控制,實無受監護處分之 必要為由,提起第二審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上訴合法,但仍有施以監 護處分之必要,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併監護處分之諭知;至於被搶奪之 名錶,二審法院認有可能判決沒收,乃依職權裁定命丁參與沒收程序, 經丁出庭陳述意見,終而諭知沒收。由於甲、丁均不爭執,案件2 之判 決於114 年2 月4 日確定。試問: 警察丙扣押名牌包的程序是否合法?(40 分) 於案件2,二審法院判決是否合法?(40 分) 案件1 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後再行起訴,第一審法院應為如何之 裁判?(20 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解)
甲於民國(下同)113 年3 月間,在某市某醫院就醫。甲趁診間醫師乙 短暫離開座位之際,竊取乙置於辦公桌上之昂貴名牌包,嗣乙回診間發 覺遭竊而報警處理。在醫院巡邏的警察丙經勤務中心通報獲知上情,當 場調閱醫院監視錄影畫面,經乙指認甲,丙認出甲走向醫院停車場的一 部汽車後座睡覺,該車四面車門大開。丙立即前往停車場,一眼發現乙 的名牌包被放置在汽車駕駛座上。丙迅速扣押名牌包,隨後喚醒甲並予 逮捕,當日向檢察官及管轄法院報告扣押一事,隔日將全案移送檢察官 A 偵辦竊盜罪(下稱案件1)。 檢察官A 念及甲為初犯,且有精神障礙病史,乃對甲為緩起訴處分,緩 起訴期間定為1 年,自113 年4 月8 日起至114 年4 月7 日屆滿,並命 甲於緩起訴期間接受精神治療。豈料,甲於113 年5 月搶奪不明路人之 名錶,再以遠低於市場二手價格售予不知情之丁(下稱案件2),經檢察 官B 於同年6 月提起公訴,但未聲請法院沒收被搶奪之名錶。檢察官A 得知上開案件2 偵查結果,遂撤銷案件1 之緩起訴,再行偵查並於114 年2 月21 日提起公訴。 於案件2,第一審法院以醫院對甲精神鑑定報告之結果,輔以其精神病 史、藥物濫用情形,認定甲實施搶奪行為時,有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行 為違法,成立刑法第19 條第1 項事由,故諭知無罪,併諭知施以監護處 分5 年。甲不服,以其精神疾病業經治療並獲控制,實無受監護處分之 必要為由,提起第二審上訴。二審法院認為甲上訴合法,但仍有施以監 護處分之必要,故維持一審無罪判決併監護處分之諭知;至於被搶奪之 名錶,二審法院認有可能判決沒收,乃依職權裁定命丁參與沒收程序, 經丁出庭陳述意見,終而諭知沒收。由於甲、丁均不爭執,案件2 之判 決於114 年2 月4 日確定。試問: 警察丙扣押名牌包的程序是否合法?(40 分) 於案件2,二審法院判決是否合法?(40 分) 案件1 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後再行起訴,第一審法院應為如何之 裁判?(20 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解)
甲、乙二人計劃侵入郊區獨棟別墅盜取財物,找來友人丙協助把風。某 日,甲得悉某別墅屋主出國,深夜召來乙、丙一同抵達現場,甲、乙二 人翻牆進入別墅客廳後,開始分別搜尋值錢財物,不料屋主A 男與B 女 突然從寢室出來,乙當場愣住,甲則迅速進入廚房拿取菜刀,逼迫A、 B 交出值錢財物,乙在一旁並未作聲。A、B 二人不得已將珠寶與20萬新 臺幣交予乙,乙將該等財物放入背包。甲、乙二人為了不讓A、B 即時 報警而將二人綑綁,正欲離開時,又心生共同性侵B 的念頭,強行將B 帶入寢室,共同脫光B 身上衣物後,乙見B 胸前有明顯手術後的傷痕, 突然打消性侵的念頭,便勸說並阻止甲性侵B。然而甲不接受乙的勸阻, 兩人因此發生激烈衝突,結果乙不敵甲,被打傷倒地。當甲剛完成與B 的性交時,A 自行解開綑綁衝進寢室與甲打鬥,甲拾起一旁的菜刀砍斷 A 之手掌,甲、乙二人隨即將A、B 鎖在房間內,離開別墅,甲、乙、 丙三人分別逃逸。途中,甲又自行折返,打算放火殺人滅證,購得縱火 用具後,不顧A、B 之安危,於別墅庭院放火,所幸A、B 二人早已自 行逃離現場,A 經緊急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被砍斷的手掌經手術接 回,一年半後,已恢復六、七成的功能。A、B 之別墅則付之一炬,但未 延燒至周圍房舍。試問甲、乙、丙三人的行為應如何論處?(100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30920
甲、乙二人計劃侵入郊區獨棟別墅盜取財物,找來友人丙協助把風。某 日,甲得悉某別墅屋主出國,深夜召來乙、丙一同抵達現場,甲、乙二 人翻牆進入別墅客廳後,開始分別搜尋值錢財物,不料屋主A 男與B 女 突然從寢室出來,乙當場愣住,甲則迅速進入廚房拿取菜刀,逼迫A、 B 交出值錢財物,乙在一旁並未作聲。A、B 二人不得已將珠寶與20萬新 臺幣交予乙,乙將該等財物放入背包。甲、乙二人為了不讓A、B 即時 報警而將二人綑綁,正欲離開時,又心生共同性侵B 的念頭,強行將B 帶入寢室,共同脫光B 身上衣物後,乙見B 胸前有明顯手術後的傷痕, 突然打消性侵的念頭,便勸說並阻止甲性侵B。然而甲不接受乙的勸阻, 兩人因此發生激烈衝突,結果乙不敵甲,被打傷倒地。當甲剛完成與B 的性交時,A 自行解開綑綁衝進寢室與甲打鬥,甲拾起一旁的菜刀砍斷 A 之手掌,甲、乙二人隨即將A、B 鎖在房間內,離開別墅,甲、乙、 丙三人分別逃逸。途中,甲又自行折返,打算放火殺人滅證,購得縱火 用具後,不顧A、B 之安危,於別墅庭院放火,所幸A、B 二人早已自 行逃離現場,A 經緊急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被砍斷的手掌經手術接 回,一年半後,已恢復六、七成的功能。A、B 之別墅則付之一炬,但未 延燒至周圍房舍。試問甲、乙、丙三人的行為應如何論處?(100分) (答題除引用相關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意見) | 30920
警察A 某日於臨檢時,查獲甲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放有安非他命(第二級 毒品)。A 逮捕甲並將其帶回警局,在踐行告知義務後,開始對甲進行詢 問。由於甲知道若供出毒品來源,並因此查到其他正犯時,將有機會獲 得減刑的寬典,故主動向A 供稱之前均向乙購買安非他命。A 進一步勸 說甲配合將乙引出,並取得甲之同意。甲在A 的指示下打電話給乙,並 向乙偽稱之前買的安非他命已吸食完畢,所以要再買新的施用。乙表示 手上只有供自己吸食的5 小包,甲在A 不斷使眼色比手畫腳之下,誆稱 現在急需解癮,所以願意出10 倍價格購買乙手上的所有毒品。乙受到利 誘,於是和甲談妥價格,並約好2 小時後交貨。2 小時後,乙帶著毒品 到了交貨地點,正準備交貨給甲時,隨即被已經埋伏在一旁的A 率隊逮 捕,A 並扣押乙身上所帶的所有毒品。全案移送給檢察官B 進行偵辦。 B 在訊問乙時,由於乙不發一語,故再次以證人身分傳喚甲。B 告知甲 得拒絕證言後,要求甲具結作證之前和乙買毒品的經過,但並沒有給乙 詰問甲的機會。甲在了解自己有拒絕證言權後,仍再次詳細陳述之前向 乙購買安非他命的經過。最後B 以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乙。由於B 在 調查證據後,認為甲另有販賣安非他命,故以另案起訴甲。試回答下列 問題: 在審判程序中,乙之辯護人X 聲請傳喚甲作證,並經過法院同意。 然而甲在具結並受拒絕證言權之告知後,面對X 詰問其先前在A、B 面前所為之陳述時,竟表示要行使拒絕證言權。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30 分) 乙之辯護人X 抗辯本案乃因警方挑唆犯罪而來,故法院不應把在現場 扣押之安非他命當作乙有罪之證據。請問X 的抗辯是否有理由?(35 分) 偵查機關得知甲販毒後,合法監聽甲手機,卻意外監聽到甲向律師Y 諮詢自己販毒案件內容。請問該監聽內容可否作為證據?(35 分)
警察A 某日於臨檢時,查獲甲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放有安非他命(第二級 毒品)。A 逮捕甲並將其帶回警局,在踐行告知義務後,開始對甲進行詢 問。由於甲知道若供出毒品來源,並因此查到其他正犯時,將有機會獲 得減刑的寬典,故主動向A 供稱之前均向乙購買安非他命。A 進一步勸 說甲配合將乙引出,並取得甲之同意。甲在A 的指示下打電話給乙,並 向乙偽稱之前買的安非他命已吸食完畢,所以要再買新的施用。乙表示 手上只有供自己吸食的5 小包,甲在A 不斷使眼色比手畫腳之下,誆稱 現在急需解癮,所以願意出10 倍價格購買乙手上的所有毒品。乙受到利 誘,於是和甲談妥價格,並約好2 小時後交貨。2 小時後,乙帶著毒品 到了交貨地點,正準備交貨給甲時,隨即被已經埋伏在一旁的A 率隊逮 捕,A 並扣押乙身上所帶的所有毒品。全案移送給檢察官B 進行偵辦。 B 在訊問乙時,由於乙不發一語,故再次以證人身分傳喚甲。B 告知甲 得拒絕證言後,要求甲具結作證之前和乙買毒品的經過,但並沒有給乙 詰問甲的機會。甲在了解自己有拒絕證言權後,仍再次詳細陳述之前向 乙購買安非他命的經過。最後B 以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起訴乙。由於B 在 調查證據後,認為甲另有販賣安非他命,故以另案起訴甲。試回答下列 問題: 在審判程序中,乙之辯護人X 聲請傳喚甲作證,並經過法院同意。 然而甲在具結並受拒絕證言權之告知後,面對X 詰問其先前在A、B 面前所為之陳述時,竟表示要行使拒絕證言權。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 (30 分) 乙之辯護人X 抗辯本案乃因警方挑唆犯罪而來,故法院不應把在現場 扣押之安非他命當作乙有罪之證據。請問X 的抗辯是否有理由?(35 分) 偵查機關得知甲販毒後,合法監聽甲手機,卻意外監聽到甲向律師Y 諮詢自己販毒案件內容。請問該監聽內容可否作為證據?(35 分)
甲為知名網紅,曾與A 超商店長有過衝突,懷恨在心,竟邀乙共同搶劫 該超商。某日深夜,兩人依約定各自攜帶了一把外觀上無法辨識真假的 金屬材質玩具槍來到A 超商,看到門口告示寫著「晚間10點過後,本店 現金不超過1000元」,乙見該告示大失所望,加上擔心會被逮,便放棄搶 劫的念頭,告知甲後即離去。但甲不相信告示之內容,看到店內僅有店 員丙女一人,決定留下獨自犯案。甲進入超商櫃檯後,將金屬玩具槍抵 在丙的頭上,喝令其交出收銀機內所有金錢,見丙身材姣好,突生色心, 料想丙此時應不敢反抗,便對丙的胸部上下其手猥褻。丙趁甲分心撫摸 之際,從櫃檯下方取出棒球棍,痛擊甲的頭部,甲倒地陷入昏迷,隨後 被趕來的警察送醫急救,雖受有挫傷,但無大礙。事發後不久,記者丁 接到消息趕到現場,雖然還不清楚狀況,但聽到圍觀路人傳述嫌犯為網 紅甲,疑似性騷擾店員,為搶先報導,沒有進一步查考便立即於現場連 線報導,配上字幕指出:網紅甲色膽包天,竟在人來人往的超商中公然 強姦店員。遭甲猥褻的丙心存憤恨,得悉新聞報導後,為陷害甲,竟也 在警局中證稱,甲除了劫財及撫摸胸部的舉動外,還將其手指伸入丙之 性器官。試問甲、乙、丙、丁在刑法上應如何論罪?(答題除引用相關 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解)(100分) | 30920
甲為知名網紅,曾與A 超商店長有過衝突,懷恨在心,竟邀乙共同搶劫 該超商。某日深夜,兩人依約定各自攜帶了一把外觀上無法辨識真假的 金屬材質玩具槍來到A 超商,看到門口告示寫著「晚間10點過後,本店 現金不超過1000元」,乙見該告示大失所望,加上擔心會被逮,便放棄搶 劫的念頭,告知甲後即離去。但甲不相信告示之內容,看到店內僅有店 員丙女一人,決定留下獨自犯案。甲進入超商櫃檯後,將金屬玩具槍抵 在丙的頭上,喝令其交出收銀機內所有金錢,見丙身材姣好,突生色心, 料想丙此時應不敢反抗,便對丙的胸部上下其手猥褻。丙趁甲分心撫摸 之際,從櫃檯下方取出棒球棍,痛擊甲的頭部,甲倒地陷入昏迷,隨後 被趕來的警察送醫急救,雖受有挫傷,但無大礙。事發後不久,記者丁 接到消息趕到現場,雖然還不清楚狀況,但聽到圍觀路人傳述嫌犯為網 紅甲,疑似性騷擾店員,為搶先報導,沒有進一步查考便立即於現場連 線報導,配上字幕指出:網紅甲色膽包天,竟在人來人往的超商中公然 強姦店員。遭甲猥褻的丙心存憤恨,得悉新聞報導後,為陷害甲,竟也 在警局中證稱,甲除了劫財及撫摸胸部的舉動外,還將其手指伸入丙之 性器官。試問甲、乙、丙、丁在刑法上應如何論罪?(答題除引用相關 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之論斷附具個人見解)(100分) | 30920
甲董事長遭檢舉涉及賤賣公司土地給自己開設之人頭公司,淘空資產導 致公司重大損失。某年5月27日上午8時,多位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甲辦 公室搜索,搜索期間甲被禁止離開辦公室,也不准使用通訊設備,連上 廁所都遭派員緊緊看守,客戶欲來拜訪甲也遭調查員拒絕,甲感覺很不 自由。上午10時搜索結束,調查員詢問甲可否配合到案澄清疑點,甲同 意並隨同調查員前往某調查站接受詢問。直到18時,調查員再度詢問甲 可否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問話,甲亦同意並於19時到達地檢署,檢察官 於21時開始訊問甲公司土地買賣以及海外投資之過程,並要求甲交代細 節以及據實回答,直到28日凌晨1時,甲表示甚為疲累,想要回家休息並 行使緘默權,檢察官當庭宣布逮捕甲,讓甲休息至早上8時,問甲精神如 何、需不需要繼續休息?甲稱精神尚可,檢察官繼續對之訊問,至16時, 檢察官以甲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甲。 後檢察官以甲涉犯特別背信以及內線交易之罪名,提起公訴。 偵查中此一聲請羈押是否合法?(30分) 偵查期間,調查員以案由係特別背信罪依法監聽甲之電話,監聽期間 內錄下甲的特助乙與甲之下列對話:「(乙:)公司那塊地賣得太便宜 了,將來消息出來,公司的股價可能不妙!」、「(甲:)趕快幫我處理 掉股票!」審判時,甲的辯護人主張前述監聽內容屬傳聞不得作為證 據。甲的辯護人另外發現,檢察官於起訴後才將上述對話於起訴書內 記載並要求法院予以認可,主張同樣不能作為證據。試問甲辯護人之 主張有無理由?(35分) 一審判決甲均有罪,認為應沒收總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 宣告沒收。甲對論罪部分並無不服,僅就刑度及沒收金額認屬過重、 過高,對此依法提起上訴,檢察官則未上訴。二審審理後,認為應沒 收總金額實應為3000萬元,遂就原審關於沒收部分撤銷改判為3000萬 元。試問此判決是否適法?(35分)
甲董事長遭檢舉涉及賤賣公司土地給自己開設之人頭公司,淘空資產導 致公司重大損失。某年5月27日上午8時,多位調查員持搜索票前往甲辦 公室搜索,搜索期間甲被禁止離開辦公室,也不准使用通訊設備,連上 廁所都遭派員緊緊看守,客戶欲來拜訪甲也遭調查員拒絕,甲感覺很不 自由。上午10時搜索結束,調查員詢問甲可否配合到案澄清疑點,甲同 意並隨同調查員前往某調查站接受詢問。直到18時,調查員再度詢問甲 可否至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問話,甲亦同意並於19時到達地檢署,檢察官 於21時開始訊問甲公司土地買賣以及海外投資之過程,並要求甲交代細 節以及據實回答,直到28日凌晨1時,甲表示甚為疲累,想要回家休息並 行使緘默權,檢察官當庭宣布逮捕甲,讓甲休息至早上8時,問甲精神如 何、需不需要繼續休息?甲稱精神尚可,檢察官繼續對之訊問,至16時, 檢察官以甲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甲。 後檢察官以甲涉犯特別背信以及內線交易之罪名,提起公訴。 偵查中此一聲請羈押是否合法?(30分) 偵查期間,調查員以案由係特別背信罪依法監聽甲之電話,監聽期間 內錄下甲的特助乙與甲之下列對話:「(乙:)公司那塊地賣得太便宜 了,將來消息出來,公司的股價可能不妙!」、「(甲:)趕快幫我處理 掉股票!」審判時,甲的辯護人主張前述監聽內容屬傳聞不得作為證 據。甲的辯護人另外發現,檢察官於起訴後才將上述對話於起訴書內 記載並要求法院予以認可,主張同樣不能作為證據。試問甲辯護人之 主張有無理由?(35分) 一審判決甲均有罪,認為應沒收總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 宣告沒收。甲對論罪部分並無不服,僅就刑度及沒收金額認屬過重、 過高,對此依法提起上訴,檢察官則未上訴。二審審理後,認為應沒 收總金額實應為3000萬元,遂就原審關於沒收部分撤銷改判為3000萬 元。試問此判決是否適法?(35分)

法律廉政/法律政風 13 題

甲於社群媒體臨時徵得素不相識的山友A,一同攀登氣候多變的險峻高 山。二人走到一半,突然下起暴雨且溫度驟降,A 全身淋濕有失溫跡象, 身體不適已無法繼續前行,便請求甲照料A,並協助A 下撤就醫。豈料, 甲覺得他與A 只是偶然結伴同行,不想被A 連累而放棄難得的攻頂機 會,儘管意識到A 有生命危險,仍僅將A 移置於可避雨之處,即逕自離 開繼續攻頂。不久,A 失溫死亡。事後證明,如果甲當下施以充分救援, A 就不至於死亡。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30 分)
甲為A 的繼承人平日照護A 的生活起居,某日A 在醫院進行例行體檢, 因為A 有嚴重重聽,醫生告知甲,A 的心臟狀況不適合受到過度刺激, 且明說相關有刺激感的遊樂設施都應該避免。回家後,甲沒有將醫生囑 咐向A 說明,為了早日繼承A 的財產,甲竟然慫恿A 乘坐遊樂園中有 高度刺激感之遊樂設施,A 果然在搭乘後感覺不適而昏迷,遊樂場工作 人員緊急以救護車送往醫院,幸而將A 救回。豈知A 在被救回後,雖知 自己的心臟可能不能負荷,仍然自覺如能在遊樂園中搭乘遊樂設施而迅 速死亡也是一種死亡方式的選擇,A 甚至沉溺於遊樂設施的刺激感,不 但要求甲代為購買遊樂設施玩到飽年票,每週還要甲親自接送其至少一 次的搭乘。不料有一天遊樂設施的安全設備發生重大故障,A 跌落在地, 經送醫不治死亡。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處斷?(30 分)
甲、乙、丙住在同一社區,甲與丙熟識常到丙的家中泡茶聊天,丙家中 種有桑樹,甲常趁丙不注意時,摘取數片桑葉並在回家累積相當數量後 加工後販賣,丙一直沒有發覺。某日乙經過丙的家門口,不經意看到丙 輸入住家門口電子鎖的密碼,乙因此記住丙的住家門口電子鎖的密碼。 夜晚時,乙注意到丙的家中完全沒有開燈,乙輸入丙的門口密碼準備進 入行竊。果然輸入密碼後,門應聲而開,乙悄聲進入丙的住家後,赫然 發現丙倒臥在客廳地上似無呼吸,乙大驚立即奪門而出,離開時甚至沒 有將丙的家門關上。不久甲經過,看到丙的家門未關,想著可以趁丙不 注意,再摘取一些桑葉回家,入門後見丙倒臥在地,趕緊將丙送醫,急 救後丙生命無慮。原來丙在家中因熱水器使用未開窗而昏迷,所幸乙將 丙的家門打開,有新鮮空氣進入,才可以因及時急救而生還。試問甲、 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處斷?(35 分)
某電器行舉行特價活動,老闆A 指示店員甲,某牌空氣清淨機定價新臺 幣30000 元,特價是定價的八折。顧客B 來購買空氣清淨機時,甲向B 宣稱目前公司有八五折的特價活動。B 用手機上網查詢比較,發覺全網 最便宜的價格是定價九折,當即給付25500 元購買一台空氣清淨機。事 後,甲只將24000 元交給A。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何?(35 分)
毒販A 在臺灣將毒品以國際包裹寄送到日本,當地日本人B 為收件人。 因日本海關發現包裹有毒品,通知日本警方後,B 被日本警方逮捕偵辦。 日本警方有製作B 之筆錄,B 的陳述內容不利於A。日本警方將犯罪情 資通知我國,經我國檢察官對A 提起公訴,指控其運輸毒品。法院以日 本與我國無司法互助約定,而且B 在日本,難以預期B 會到我國法庭應 訊,遂僅宣讀B 的日本警察筆錄,請A 表示意見後,即採為A 運輸毒品 罪之主要證據。A 主張法院判決違法,請分析其主張有無理由。(35 分)
檢察官起訴甲於民國113 年6 月10 日晚間8 時許,在甲住處附近之某 超商門口,以新臺幣3 萬元販賣具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給乙。後檢察官於 第一審更正起訴事實,指甲係於同日下午5 時許,在甲住處前販賣該槍 予丙,金額為5 萬元。試問,法院該如何處理方為適法?(35 分)
通緝犯甲於某日夜晚駕車行駛,突然遇到警察設置的臨檢點。警察A 示 意甲停車接受臨檢。甲擔心被發現,決定不配合檢查,並立即開車試圖 逃離現場。A 見狀後試圖打開車門並抓住方向盤以阻止甲逃跑。甲不顧 A 的阻止,繼續加速行駛,A 被迫緊抓方向盤,隨著車輛的加速而被拖 行十餘公尺,A 頭部撞擊地面數次,最終死亡。請問:甲所涉的刑事責 任為何?(30 分)
甲欲殺乙男,於夜間打算潛入乙男住處,但因光線昏暗,誤入丙女住宅。 甲進入臥室後,便抽刀砍向床上的丙女,丙女被砍了一刀後驚醒並大聲 呼救,甲立即發現自己砍錯人,慌忙逃離現場,丙女受的刀傷經醫治後 則無大礙。刑法上應如何評價甲之行為?(30 分)
甲在A 飯店大廳沙發區休憩,甫抵達飯店的乙將嶄新的名牌行李箱置放 於沙發旁,逕自前往櫃臺辦理入住。甲見狀竟心生歹念,跑到門口對排 班計程車司機丙謊稱該行李箱為其所有,要丙幫忙將該行李箱搬上車。 丙不疑有他,正要推走行李箱時,被乙發現攔阻,丙即表示自己乃受甲 所託,甲見犯行被發現,立即下車逃逸,門口服務生丁見狀上前阻擋, 甲竟揮拳將丁擊倒後離開。試問刑法上應如何評價上開事實?(35 分)
甲任職於衛生福利部某醫院總務處負責採購業務。他與A 醫材廠商的業 務經理乙熟識,經常接受乙提供的餐飲與旅遊招待。丙為該醫院某科的 兼職主治醫師,於負責病患門診看診、手術等業務外,亦有參與該院採 購權限。甲、乙針對本次醫療儀器採購達成合意,乙提供120 萬給具實 質決定權的丙,並由甲代轉給丙,甲則設法說服丙使A 廠商得標。雖然 丙認為B 廠商的醫療儀器更為合適,但甲仍成功說服丙於提出該科需求 與訂立採購規格功能時將條件限定於A 廠商的醫療儀器,並於驗收時給 予方便。甲並向丙表示:「如果醫院最終購買該廠商產品,保證A 廠商 會贊助丙一筆技術研究費。」在購案得標訂立採購契約之隔日,乙即依 約定將120 萬元轉入甲帳戶,委由甲交給丙。然而甲僅交付100 萬元現 金給丙,另外20 萬元則據為己有。之後丙使用該100 萬元購買實驗材 料進行研究,並撰寫論文發表。請問:甲、乙、丙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 為何?(35 分)
甲無故侵入鄰居乙家,向乙討債,一言不合,甲竟持棍棒毆打乙的頭部 要害後逃逸,乙之母親A 剛從外返家見狀,詢問乙為何人所傷,乙乃將 其被甲傷害的經過詳細告知A,嗣乙因傷重氣絕身亡;甲逃亡在外,某 日約其好友B 喝酒,酒後詳細告知B 其如何殺害乙之經過。嗣經檢察官 偵查終結,起訴甲犯有殺人罪嫌,在法院審理中,檢察官聲請傳喚證人 A、B 到庭作證。證人A、B 在審判中到庭具結後證稱甲如何殺害乙之經 過綦詳。試問:證人A、B 二人在審判中之言詞陳述,得否作為證明甲 殺害乙之證據?(20 分)
甲之女A 疑被乙強制猥褻。甲氣憤不過,為蒐集證據,未經乙同意,錄 製了甲、乙之間的對話,後提出給檢警官員。審判中,乙主張甲的錄音 違法,不得作為證據之用。請問,法院應如何裁判?(35 分)
地方法院A 法官判決甲強盜罪刑,甲提起第二審上訴,經高等法院B 法 官之合議庭判決駁回上訴,甲提起第三審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 發回更審,更一審C 法官之合議庭撤銷第一審判決,仍改判甲強盜罪刑, 甲再提起第三審上訴,適逢B 法官榮調最高法院。試問:B 法官就甲的 第三審上訴案件,應否自行迴避?(15 分)

警察法制人員 5 題

公務員甲因投資失敗,欠下鉅額債務,某日知悉經營貴金屬鑑定的好友 乙,正好於家中保管客戶A 的高價金屬,甲告訴乙,該貴金屬依照A 的 經營模式一定有保險,不如想出一個方法,對A 謊稱該批貴金屬遭人搶 劫,實際上由甲變賣,利益兩人均分,對A 來說也不會有太多損失。乙 告訴甲,可以將該批貴金屬拿一些出來,客戶應該不會發現,但謊稱整 批被搶走,很難說得過去。兩人商議後,同意由乙取出部分貴金屬(市 價約新臺幣200 萬元)藉由甲的人脈關係賣出,獲取金額由乙拿六成, 甲拿四成。因為在交易市場中,買家丙私下辨識出該貴金屬為A 所有, 且甲無法交代貴金屬來源,實際賣得總價只有50 萬,甲、乙依兩人約定 朋分贓款。 數月後甲仍需錢孔急,甲到乙的辦公室向乙借錢,稱討債公司揚言,若 不還錢,將加害甲的家人。乙考慮數日後,仍拒絕借錢給甲。另一方面, 乙心中確實不忍甲的家人遭受危難,乙將甲約至辦公室,對甲婉轉說明 自己手上也沒有多餘現金可供週轉,無法借錢給甲。乙以有要事處理為 由要外出一趟,離開辦公室前將家中存放貴金屬之保險箱的鑰匙放置桌 上,心想如果甲識得該鑰匙並且能夠使用鑰匙拿走貴金屬,也算幫甲一 個忙。甲果然認得該鑰匙為乙家中保險箱鑰匙,趁辦公室四下無人,甲 將鑰匙放進口袋後即離開。當天夜裡,甲攜帶鑰匙潛入乙的家中,開啟 保險箱並將裡面所存放之A 的貴金屬一掃而空。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 法如何評價?(50 分)
警察在例行巡邏時,發現前科累累,甫出獄的張三神情可疑地在雜貨店 門口張頭探腦,於是向前盤查,因而發現其攜帶有槍枝,並以現行犯逮 捕張三。逮捕後,警察搜索張三隨身攜帶的背包,發現有毒品。請問, 警察所發現的槍枝及毒品,有無證據能力?應如何判斷?(25 分) 30430 - 30630
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張三對於李四的案件提起公訴,法院諭知無罪判決, 張三不服,提起上訴。後張三調任高等檢察署,該案件輪分至張三,由 其辦理。請問,張三是否應迴避?(25 分)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560-30760 甲向A 借錢簽賭,對A 一再催討心生不滿,遂以新臺幣(下同)2 萬元 收買乙傷害A,乙同意並夥同丙於白天強押A 上車,載到人跡罕至的產 業道路後,共同持棍棒傷害A。乙臨走時起意搜刮A 身上財物,A 因遭 痛打,不敢抵抗,乙得款6800 元,並與丙分贓。當甲得知A 被押走後, 趁機打電話給A 的女兒B,表示A 遭人綁架,若不依指示匯300 萬元到 指定帳戶內,歹徒會對A 斷手斷腳。B 擔心A 遭遇不測,立即籌款匯入。 A 則於傍晚時分自己步行回家。問:甲、乙、丙之刑責為何?(25 分) 甲向朋友乙借車,於毒品藥性發作而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下開車上路。因 體內藥性發生作用,逆向行駛猛烈撞擊機車騎士A,A 因而人車倒地當 場死亡。甲下車察看,見A 沒有動靜,擔心施用毒品肇事遭警查獲,又 見四下無人,棄車逃離現場躲進巷弄內,並撥打電話給乙,稱自己發生交 通事故,要乙到現場將車開走,乙請B 駕車一同前往,不知情的B 讓乙 下車後隨即離開,乙見A 已無氣息,迅速開走自己的汽車。事後,甲在 法庭上辯稱:「當時不知道A 已死亡」。問:甲、乙之刑責為何?(25 分) A 販賣安非他命被警察查獲。A 在警局接受員警B 詢問時,拒絕夜間詢 問,並表達要等候辯護人C 到場。C 在另一件偵查中羈押審查案件結束 後,於晚上10 時抵達警局。B 見C 甚為疲累,心想可能無法久待,決 定故意拖延警詢,擬等C 離開才進行警詢。C 多次詢問何時開始警詢, B 始終以忙碌他案為由,虛與委蛇。C 久候至凌晨2 時10 分,因警方未 開始詢問而離去。B 見狀,旋於凌晨2 時30 分告知A 可以製作筆錄, 遂開始詢問A,取得A 之自白。請分析A 自白有無證據能力。(25 分) 30560-30760 家住恆春的A,在「臉書」刊登販售自用小客車之廣告,並張貼「一手 車」、「公里數5 萬」及「全車原板件」等不實訊息,致B 陷於錯誤,而 交付83 萬元購買該車,雙方在臺中取車。B 買後發覺受騙,向臺中警方 報案,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臺中地方法院判決A 成立加重詐 欺罪。A 不服判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中高分院)。臺 中高分院指定7 月27 日上午9 時20 分為審判期日,傳票有合法送達A。 審判當日清晨,適逢強烈颱風從恆春半島觸陸,屏東縣、高雄市及臺南市 均經該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屏東客運全面停駛,高鐵與臺鐵則 正常營運。A 認為屏東縣既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北上交通困難,遂 電話聯繫臺中高分院,表示不便到庭。然法院以當天臺鐵北上列車仍正常 行駛為由,認颱風來襲未造成A 無法準時到庭之交通障礙。臺中高分院 遂在A 缺席下調查證據並審判,後續則維持一審判決,駁回A 之上訴。 A 擬對二審判決上訴,請分析其上訴第三審有無理由。(25 分)
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考試及112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 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470-30670 甲、乙為同事,在公司常因意見不合而有爭執。某日乙又在甲的辦公室 裡質疑甲製作的業績報告造假,甲聞言一時暴怒,基於殺害乙之故意, 拿起桌上菸灰缸便朝乙頭部敲打,致乙頭部當場血流如注。當甲欲再抓 住乙、準備繼續毆打乙時,正巧甲的秘書敲門欲進入甲的辦公室,聽見 其內聲響,便大聲呼喊甲的名字。甲聽見秘書之呼叫聲後,突然意識到 可能被捕坐牢,即殺意全消,遂放開乙,自行走出辦公室外,向秘書說 明乙已受傷,請秘書打電話叫救護車來,乙送醫急救後倖存。試問甲之 刑事責任為何?(25 分) 甲、乙、丙三人平日遊手好閒、無正當職業,一日因缺錢花用,謀議三 人共同詐騙富商A 之金錢。隨後則依三人計畫,由甲先與A 交好,謀取 A 之信任,再由甲為A 介紹乙,謊稱乙是投資理財專家。隨後乙則與A 見面,向A 推銷理財方案,聲稱獲利極高,建議A 拿出大筆資金委由乙 代為投資。丙則向平日在公園一起聊天的遊民以1000 元之代價,收購其 郵局存摺、提款卡及提款密碼。丙取得上述遊民之帳戶資料後,乙則交 代A 將投資款項匯入該帳戶。不料A 其實並未受騙,反而僅匯款1000 元至乙指定之帳戶,並同時報警處理,使該帳戶遭凍結。試問依中華民 國刑法之規定,甲、乙、丙三人之刑責為何?(25 分) A 在民宅販毒予B。B 某日向警察自首並告發A,提供A 手機門號給警 方。警察持通信紀錄調取票,向電信業者調取A 手機門號之基地台位 置歷史紀錄,研判A 經常出入某地區,惟不知A 之確切居住地址。其 後,警方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訂定之「執行M 化定位勤務作業 流程」,使用「M 化偵查網路系統」(即「M 化車」),到該地區周邊測點 定位A 手機位置,一番比對後,研判A 居住在某棟建物。經過一段時 間秘密監視,警察判斷A 在該民宅內販毒,於是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 入內搜索及拘提A。請分析M 化車偵測取得之A 手機位置資訊有無證 據能力。(25 分) 30470-30670 被告被控貪污罪,委任律師A 擔任辯護人。檢察官訊問被告時,A 陪同 在場,並用自己手機記錄檢察官問題及擬訂日後之辯護策略。檢察官以 法律未賦予A 陪同訊問在場之筆記權,禁止A 繼續製作筆記,並要求A 刪除手機中已記錄之訊問細節。A 拒絕,檢察官遂命令法警扣押A 之手 機。試問:A 於被告訊問中有無筆記權?對於檢察官之作為,A 如何救 濟?(25 分)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10 題

甲長期將鞋子、燒金紙用的金桶等雜物,靠牆放置在其居住公寓的樓梯 間,造成鄰居很大的困擾。某日,鄰居乙邊下樓邊用手機回覆訊息,不 慎踩到甲靠牆擺放在樓梯間的鞋子而摔倒,造成身上多處挫傷。乙為了 避免再次發生意外,便在未告知甲的情況下,將甲放在樓梯間的鞋子、 金桶等物品全部丟棄。請問甲、乙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甲為了個人留存欣賞,在未告知伴侶A 的情況下,以手機拍下A 正常換 衣服時的全身裸體照片。不久,A 要求分手,甲心有不甘,便告知A 自 己握有A 的裸照,如果A 執意分手,就會把裸照公開到網路上供大家欣 賞。此舉使A 心生恐懼,便決定暫時不與甲分手。請問甲之刑事責任如 何?(25 分)
A 擔任詐騙集團的取款車手。經被害人B 報案,檢察官安排B 與警方配 合,要求B 一方面虛與委蛇,依詐騙集團指示到超商門口付款,另一方 面指揮警察喬裝在旁埋伏,等待車手現身。詐騙集團與B 的約定時刻一 到,A 出現並與B 交談,B 交付款項當下,喬裝警察一擁而上,以現行 犯逮捕A。A 被帶回警局接受詢問。警察C 先踐行刑事訴訟法第95 條 第1 項規定的權利告知,亦有詢問A 是否要委任辯護人,A 簡單表示不 認識任何律師,也不願花錢聘請律師。警詢20 分鐘後,C 始得知A 具 原住民身分,仍繼續詢問,最終取得A 之自白。檢察官以加重詐欺罪起 訴A。A 在法院主張本案存在違法誘捕偵查,又主張警詢自白乃違法取 證應無證據能力。請分析A 以上主張有無理由。(50 分)
甲、乙為朋友,乙在賣場銷售手錶,某日甲在乙工作時探望乙,且在兩人 聊天過程中,知悉某X 款錶外形酷似潛水錶實質上只有輕度防水功能, 由於多數買家都知道其沒有潛水功能,因此也最不好賣,為了推銷該款手 錶,賣場以六折賣出。不久有顧客A 上門,指定要買潛水錶,甲竟突發 奇想佯裝普通顧客跟A 搭訕,宣稱該X 款錶潛水功能好又有折扣,物超 所值。甲與A 的對話皆被乙聽到,乙假意要上廁所請隔壁專櫃的店員B 幫其照料生意,隨即離開。乙回到櫃位後,B 告知乙,A 買了該X 款錶, 已經由其結帳賣出。甲在乙身邊悄聲說明,並向乙邀功,乙瞪了甲一眼, 但沒有多說話。試問甲、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甲、乙為戀人,某日甲發現乙將兩人合意拍攝的性私密影片給甲的好友 丙觀覽,甲極為生氣,覺得自己不受尊重。某日甲趁乙不注意,以乙的 手機拍攝自己洗澡的影片,並報警宣稱被乙偷拍,乙在警詢時否認。由 於乙否認,甲說服丙出庭作證,謊稱乙有將該偷拍情事告知丙,丙在檢 方傳喚時具結宣稱乙確實有甲所陳述的偷拍行為,檢方採信丙的描述, 將乙起訴。試問甲、乙、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25 分)
甲將第二級毒品咖啡包裝成一箱,以新臺幣(下同)5000 元販賣給乙, 當場銀貨兩訖,經警埋伏當場查獲後,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嗣法院於 審理時,有下列經合法取得而與本案具關聯性之證據:1.扣案之第二級 毒品咖啡包一箱及5000 元。2.證人乙經具結證述之偵訊筆錄。3.甲與乙 當日通話之通訊監察譯文。4.經甲自白之警詢筆錄。按刑事訴訟法第155 條第2 項規定: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請問法院 於開庭時,就上開1 至4 所示之各該證據,應如何進行合法之調查,始 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在與否之依據?(50 分)
富二代甲喜歡混夜店,見貌美女子便搭訕喝酒,某日見A 獨自一人,便 灌A 不同種類的酒,趁A 不勝酒力昏睡時,便攙扶其至汽車旅館對其性 交,另架設手機錄下A 女被性交的畫面及裸睡樣子。第二天甲食髓知味, 又到夜店認識B,酒後雙方合意至汽車旅館拍攝性愛照片。數週後甲的 手機故障,至乙開設的手機行修理,乙見手機內的性愛照片及錄影精彩, 遂上傳至其臉書供人觀覽炫耀。又因為乙女友C 不久前與其分手,乙心 中憤憤不平,便利用其熟稔資訊技術,將C 的臉與手上性愛照片中女子 的臉合成,製作C 的裸照,再傳給C 告訴她,如果不與乙重修舊好,將 傳送到C 所屬公司及家人。請問甲、乙的行為如何論處?(25 分)
警察甲接到商家來電,有位女子乙因喝酒在其店內大聲叫囂、不願離開, 遂到場處理。因乙情緒失控,酒醉而有哭泣不止、拍桌及對甲高聲大叫, 甲無法阻止,見乙拿起椅子,誤以為乙要對其攻擊,情急之下對乙數次 噴灑辣椒水並擊打其頭部,造成乙眼睛無法睜開,因而跌倒受傷。事實 上乙拿椅子只不過是累了想坐下來。經查依「警察人員使用防護型應勤 裝備注意要點」第3 點規定,警察人員於依法執行職務遭受強暴、脅迫、 抗拒或其他事實需要,除情況急迫外,於相對人經口頭警告仍不聽從時, 始得使用辣椒水。使用時並應依該要點第4 點之規定,考量地形及地物 之狀況,避免造成相對人其他傷害;使用原因已消滅,應立即停止使用。 請問甲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25 分) 10820-11020 40120-40820
甲涉嫌基於意圖營利之犯意,以新臺幣3,000 元,販賣第一級毒品海洛 因給乙,經檢察官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後,於甲之住處扣得第一級毒 品海洛因及前揭買賣毒品之款項,檢察官以甲涉犯上開罪嫌重大、符合 羈押事由及有羈押之必要性,依法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嗣檢察官於蒐證 完畢後,就上開案件提起公訴而經法院進行審理。試問:何謂「嚴格之 證明」、「自由之證明」?請說明於刑事程序中,何種事項須經「嚴格之 證明」、何種事項僅以「自由之證明」即可?並請就上開案件中,關於認 定「搜索」、「羈押」及「甲有販賣第一級毒品」等事實,論述是否需要 經「嚴格之證明」?(25 分)
檢察官偵辦甲涉犯詐欺取財罪及一般洗錢罪之案件,先就詐欺取財罪部 分向法院提起公訴,經該法院審核該案卷證資料後,認為已起訴之詐欺 取財罪部分與未起訴之一般洗錢罪部分具有「想像競合犯」裁判上一罪 之關係。請論述檢察官就本案之詐欺取財罪部分起訴,效力是否及於一 般洗錢罪部分?依目前實務之作法,檢察官就該一般洗錢罪部分,通常 係以如何之方式請求法院併予審理?得否就一般洗錢罪部分另行起 訴?倘檢察官就一般洗錢罪部分又向同一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對於該另 行起訴之一般洗錢罪部分,應為如何之處理?(25 分)

退除役軍人轉任 4 題

甲在離婚後結識乙。某日,乙到甲住處過夜,甲的小孩丙不斷吵鬧使其 感到相當不耐,憤怒之下拿起皮帶鞭打,甚至用平底鍋毆打丙。甲很清 楚乙的火爆個性,而且意識到在如此憤怒下的毆擊很有可能導致丙重傷 或死亡。儘管甲當下有時間報警,卻認為只要讓乙好好發洩,等會應該 就沒事。就在乙一連串的重擊後,丙最終因顱內出血而死亡。試問甲之 刑責?(25 分)
甲開車行經某路口於停等紅燈。約莫十幾秒後,後方超速行駛的機車騎 士乙快到路口時緊急煞停,以避免撞上甲車。然而,因為車速過快,導 致重心不穩而倒地滑行了數公尺。乙身體有多處擦傷。甲自始不知乙因 急煞而倒地受傷,等綠燈一亮,甲便駛離現場。試問甲之刑責?(25 分)
甲因遭乙傷害而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作出不起 訴處分。甲於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之次日,委任丙律師聲請再議。但因 丙律師於接受委任三日後因突發交通事故昏迷重傷住院一個月,以致 未在法定期間內提出聲請再議狀。甲於委任丙一個半月後始發現丙因 車禍致未提出再議之事。試問:如甲發現上情後仍欲聲請再議,應如 何救濟?(25 分)
居住於基隆市之甲因妻乙常於臺北市與情夫丙幽會而心生不滿,欲殺丙 洩憤,某日於新竹市持槍朝丙射擊,惟槍法不準誤中一旁之丁,丁受傷 後委任律師戊對甲過失傷害之行為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自訴。試問:如 乙於丁提起自訴一週後,另委任律師庚對甲殺人未遂之行為於臺北地方 法院提起自訴,臺北地方法院可否自為本案判決?(25 分)

外事警察人員 1 題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考試別:一般警察人員考試 等 別:三等考試 類科組別: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 科 目: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考試時間:2 小時 座號: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30560-30760 甲向A 借錢簽賭,對A 一再催討心生不滿,遂以新臺幣(下同)2 萬元 收買乙傷害A,乙同意並夥同丙於白天強押A 上車,載到人跡罕至的產 業道路後,共同持棍棒傷害A。乙臨走時起意搜刮A 身上財物,A 因遭 痛打,不敢抵抗,乙得款6800 元,並與丙分贓。當甲得知A 被押走後, 趁機打電話給A 的女兒B,表示A 遭人綁架,若不依指示匯300 萬元到 指定帳戶內,歹徒會對A 斷手斷腳。B 擔心A 遭遇不測,立即籌款匯入。 A 則於傍晚時分自己步行回家。問:甲、乙、丙之刑責為何?(25 分) 甲向朋友乙借車,於毒品藥性發作而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態下開車上路。因 體內藥性發生作用,逆向行駛猛烈撞擊機車騎士A,A 因而人車倒地當 場死亡。甲下車察看,見A 沒有動靜,擔心施用毒品肇事遭警查獲,又 見四下無人,棄車逃離現場躲進巷弄內,並撥打電話給乙,稱自己發生交 通事故,要乙到現場將車開走,乙請B 駕車一同前往,不知情的B 讓乙 下車後隨即離開,乙見A 已無氣息,迅速開走自己的汽車。事後,甲在 法庭上辯稱:「當時不知道A 已死亡」。問:甲、乙之刑責為何?(25 分) A 販賣安非他命被警察查獲。A 在警局接受員警B 詢問時,拒絕夜間詢 問,並表達要等候辯護人C 到場。C 在另一件偵查中羈押審查案件結束 後,於晚上10 時抵達警局。B 見C 甚為疲累,心想可能無法久待,決 定故意拖延警詢,擬等C 離開才進行警詢。C 多次詢問何時開始警詢, B 始終以忙碌他案為由,虛與委蛇。C 久候至凌晨2 時10 分,因警方未 開始詢問而離去。B 見狀,旋於凌晨2 時30 分告知A 可以製作筆錄, 遂開始詢問A,取得A 之自白。請分析A 自白有無證據能力。(25 分) 30560-30760 家住恆春的A,在「臉書」刊登販售自用小客車之廣告,並張貼「一手 車」、「公里數5 萬」及「全車原板件」等不實訊息,致B 陷於錯誤,而 交付83 萬元購買該車,雙方在臺中取車。B 買後發覺受騙,向臺中警方 報案,經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臺中地方法院判決A 成立加重詐 欺罪。A 不服判決,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下稱臺中高分院)。臺 中高分院指定7 月27 日上午9 時20 分為審判期日,傳票有合法送達A。 審判當日清晨,適逢強烈颱風從恆春半島觸陸,屏東縣、高雄市及臺南市 均經該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屏東客運全面停駛,高鐵與臺鐵則 正常營運。A 認為屏東縣既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且北上交通困難,遂 電話聯繫臺中高分院,表示不便到庭。然法院以當天臺鐵北上列車仍正常 行駛為由,認颱風來襲未造成A 無法準時到庭之交通障礙。臺中高分院 遂在A 缺席下調查證據並審判,後續則維持一審判決,駁回A 之上訴。 A 擬對二審判決上訴,請分析其上訴第三審有無理由。(25 分)

戶政 6 題

甲為某公立高中之專任教師,並兼任總務主任之行政職,負責監督校內各項 物品之採購業務。甲於某次負責監督校內營養午餐之採購與招標業務進行過 程中,明知其行為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仍以通訊軟體向與其友好之食品 業者乙洩露該次招標之底價及其他廠商投標之價格。乙隨後參與投標,果然 以最低價得標,成為甲任職高中營養午餐的新承辦廠商,且因此獲利數十萬 元。試問甲之行為涉犯何罪(請僅考慮刑法之規定作答)?(25 分)
甲騎乘家中未申領車牌之電動腳踏車出門與友人餐敘,途中甲停在某路口 等紅燈時,後方有騎士乙騎乘重型機車欲闖紅燈,通過路口時未注意到甲, 且因車速極快而煞車不及,稍微擦撞到甲的腳踏車後方,人車倒地,乙因 而受有大面積的擦挫傷,倒在地上流血哀嚎。甲見狀便趨前察看,將乙扶 到路旁休息,並幫乙打電話叫救護車。甲在救護車到場前,見乙不再哀嚎, 既未留下個人身分資料,也未報警到場處理,即自行騎乘該輛腳踏車離去 趕赴餐敘。試問,甲上述行為之刑事責任。(25 分)
告訴人即被害人B,到地方檢察署對被告A 提出妨害秘密罪之告訴,經檢 察官為不起訴處分。B 不服,向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經檢察長駁回B 再 議之聲請。B 乃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向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經分案由 該法院審判長法官C、法官D 及法官E 合議審理後,認A 涉有妨害秘密 罪嫌,裁定准予交付審判。同法院分案後,仍由上述3 位法官合議審理。 A 指摘本件由相同之合議庭法官成員裁定交付審判並參與第一審審判,未 依法自行迴避,質疑審判不公。請依實務見解,分析A 之主張有無理由。 (25 分)
A 以辯護人身分,於被告B 受檢察官訊問時在場陪訊。訊問過程中,檢察 官以A 在場所為之筆記過於詳細為由,指揮在庭法警扣押其已製作之訊 問筆記,並記明於扣押筆錄與偵訊筆錄。A 不服,聲請法院撤銷檢察官的 扣押處分。惟法院以刑事訴訟法並未規定A 對檢察官此一處分之指摘權 限,故駁回A 之聲請。請分析法院之駁回理由是否妥適。(25 分)
甲罹患絕症,不久人世。為了最後一次為母親慶生,甲前往乙經營的烘焙 坊訂購生日蛋糕,當場付清款項,約定在慶生當天乙店打烊前自行取貨。 未料甲當天身體不適昏倒路旁,被路人送醫急救,清醒時已經過了乙店打 烊時間。甲強忍著身體不適前往乙店,從門外看到所訂購的蛋糕擺放在冷 藏櫃裡,但不得其門而入。甲嘗試聯絡乙本人未果,眼看與母親約定的慶 生時間已到,只好拿石塊敲破乙店的玻璃大門,進門取走蛋糕。請詳述甲 的刑責如何?(25 分)
甲為法律系教授,與擔任市政府公務員的乙是大樓同層鄰居。乙的小孩丙 經常在深夜大聲喧嘩,甲的工作與睡眠都受到嚴重干擾。乙多次向甲致歉, 表示丙都不聽其口頭勸告。甲對乙面帶嚴肅地表示,父母依法對未成年子 女有懲戒權,可以對不聽話的小孩施加體罰,程度不拘。當丙又深夜大聲 喧嘩時,聽信甲所言的乙,果真拿藤條將丙痛打到全身瘀青。甲出門巧遇 傷勢嚴重的丙,才得知其玩笑話竟被乙當真,深感歉疚。請詳述甲、乙的 刑責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