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強制執行法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2 種考試・本頁 100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111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100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甲主張其對乙有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借款返還請求權,乙不僅屆期 未予清償,反而有意將自己所有之A 房地出售他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經法院裁定准許甲為乙提供33 萬元為擔保後,就乙所有財產在100 萬 元範圍內予以假扣押。(每小題20 分,共60 分) 甲收到假扣押裁定,因籌措擔保金,於經過40 日後,始提存擔保金而 聲請假扣押執行。甲之聲請是否合法?法院應如何處理? 如乙受執行後,否認甲之系爭借款債權存在,可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 訴,請求撤銷該執行程序? 如在假扣押執行查封A 房地後,乙將該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甲 如何主張其權利?
- 第 2 題申論題
甲主張其所有A 地被乙無權占有,訴請乙返還該地,經法院判決甲勝訴 並告確定後,乙將A 地出租予丙使用。(每小題20 分,共40 分) 甲以系爭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丙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如丙受執行後,主張甲在判決確定前已將A 地所有權移轉登 記予丁,應如何謀求救濟? 如甲在判決確定後,始將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丁,丁以該判決為執 行名義,聲請對丙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如丙受執行後 主張其已向丁承租該地,應如何謀求救濟?
- 第 1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之金錢債權人乙,聲請強制執行甲所有之A 地及B 地,經執行 法院於民國(下同)111 年5 月3 日實施查封後,甲之另一金錢債權人 丙於111 年6 月6 日亦聲請強制執行A 地。執行法院是否應為丙查封A 地?丙就B 地之拍賣價金得否分配受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買受人甲訴請出賣人乙將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並聲請法院宣告假 執行。甲取得假執行宣告之判決後,持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之金錢債權人乙聲請強制執行甲所有之A 地,甲之其他金錢債 權人丙及丁分別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將A 地拍賣所得價金新臺幣 (下同)300 萬元,按乙、丙、丁所申報之債權額(均為200 萬元),各 分配100 萬元。乙主張丙之債權為假債權,依法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 而獲勝訴判決確定。執行法院應如何重新分配?(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勞工甲因認雇主乙違法解僱,訴請確認甲、乙間僱傭關係存在,並聲請 在本案判決確定前乙應繼續僱用甲之定暫時狀態處分。法院裁定准許甲 之聲請,甲持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命債務人乙給付金錢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乙為強 制執行。執行程序進行中,甲向執行法院聲請延緩執行。試附理由,回 答下列問題: 另一債權人丙於執行法院准許延緩執行前,已對乙聲請強制執行且併 案執行,執行法院應否經丙之同意?如丙係於執行法院准許延緩執行 二個月後,始對乙聲請強制執行而併案執行,原延緩執行之效力,是 否及於丙?(12 分) 如丙係於執行法院准許延緩執行二個月後,對乙聲請強制執行而併案 執行,且亦同意延緩執行。原期限屆滿後,甲再聲請延緩執行獲准。 第二次延緩執行期限屆滿後,甲經執行法院通知,於10 日內聲請續行 執行,丙則聲請延緩執行至少二個月,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3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為由聲請假扣押, 於民國110 年5 月1 日收受假扣押裁定後,於同年月2 日即供擔保,並 於翌(3)日即向執行法院聲請查封乙所有之A 屋,惟A 屋僅值500 萬 元。數月後,甲發現乙尚有另一棟價值700 萬元之B 屋,乃聲請追加查 封B 屋,執行法院准予再查封。乙聲明異議,主張甲對B 屋之強制執行 聲請,已逾強制執行法第132 條第3 項規定之30 日,不得聲請執行。請 問:乙之異議是否有理由?試附理由回答之。(25 分)
(3)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有A、B 二筆土地,其中A 地為債權人乙設定抵押權。嗣有他 債權人聲請執行甲所有之A、B 二筆土地,乙亦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 院就A、B 二筆土地以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進行拍賣,已進行至特 別減價拍賣程序,惟仍無人應買。此時拍賣程序中到場之乙,依強制執 行法第91 條第1 項規定,當場就A 地依法聲明承受。請問:執行法院 得否許其承受?試附理由回答之。(25 分) 1088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以乙、丙為共同被告,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乙之債權人丙[執 行債權為新臺幣(下同)900 萬元],聲請對乙強制執行(下稱前案), 所查封之機具一組(經鑑價為600 萬元)為甲所有,非屬乙所有,請求 撤銷該項執行程序;並於訴訟繫屬中,依強制執行法第18 條第2 項規 定,聲請裁定停止強制執行。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停止執行之聲請,應由第三人異議之訴之受訴法院,或前案之執行法 院裁定?法院如准甲之聲請,應以如何標準定出「相當並確實之擔 保」?(12 分) 倘甲供擔保而停止執行程序後,在訴訟進行中,乙之另一債權人丁亦 持有效之執行名義(執行債權300 萬元),聲請執行法院對乙強制執行 (後案),被併入前案執行。此時,丁聲請執行法院繼續強制執行,執 行法院拒絕所請,是否有理?甲為達其停止執行之目的,應如何處 理?(13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第二審民事判決命:「乙應給付甲新臺幣(下同)300萬元,於甲為乙提 供擔保100萬元後得為假執行」,甲依該判決為乙提存擔保金100萬元後, 聲請執行法院對乙之財產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查封拍賣乙所有A 地, 由丙以300萬元拍定,丙繳足價金後,取得執行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 書;執行法院並依稅捐機關核定A 地之土地增值稅50萬元作成發款試算 表,於扣除應發給稅捐機關之土地增值稅50萬元後,其餘250萬元應發給 甲,惟上開款項均尚未發出之際,乙向執行法院聲明該假執行判決業經 第三審改判發回,並提出最高法院判決正本,主文記載:「原判決除假執 行部分外廢棄,發回○○高等法院」。試問: 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5分) 設尚有其他債權人參加分配,執行法院已作成分配表,甲分配50萬元, 定期民國109年5月20日實施分配,乙於分配期日到場,始提出上開第 三審判決正本,當場陳述對分配予甲部分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如何 處理?(10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支付命令暨該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 院對債務人乙所有之財產強制執行,嗣經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至: 查封A 地尚待拍賣;查封之A 車,已由丙拍定交付予丙,拍賣所得 價款亦交付甲受領完畢;扣押乙在B 郵局專為領取國民年金所開立之 專戶內存款,已由執行法院就該扣押之存款債權,對甲核發移轉命令(依 國民年金法第55條第3項規定,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 的),乙及第三人B 郵局均已收受該移轉命令之送達。此際,乙以本件支 付命令未向其合法送達為由,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聲請撤銷上開全部執 行處分,經執行法院調查結果,該支付命令確未合法送達予乙。試問:執 行法院對該聲明異議應如何處理?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10780
- 第 3 題申論題
乙向丙買受丙所有之A 地1筆,所有權尚未移轉登記予乙,茲有乙之債 權人甲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執行法院就乙基於債 權關係對丙有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執行。執行法院乃依強制執 行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核發扣押命令,禁止乙本於其對丙之A 地所有 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收取或其他處分,並禁止丙移轉A 地所有權於乙。 同時亦依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函請A 地管轄地政事務所登記該扣押事 由,乙、丙收受上開扣押命令及地政事務所函復辦畢登記事由後,試就 下列情形,分別敘明理由回答之: 丙將A 地另售予丁,並向該管地政機關辦畢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 丁。試問:丙之行為有無違反上開扣押命令效力暨執行人員應否向檢 察機關舉發丙涉犯民國108年5月29日修正增訂之刑法第139條第2項、 第1項規定之妨害公務罪嫌?(刑法第139條第2項:為違背公務員依法 所發具扣押效力命令之行為者,亦同)。(15分) 設有丙之債權人戊持對丙之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仍登記 於丙名下之A 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0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乙所有之A 地1筆於民國(下同)105年5月5日為甲設定普通抵押權登記, 供作其向甲借款新臺幣(下同)1千萬元之擔保;乙復於同年6月5日再將 A 地為丙設定普通地上權登記,丙即在其上建築B 屋自住;嗣乙屆期未 償還甲之借款,甲聲請拍賣抵押物,於取得法院核發准予拍賣乙所有A 地之裁定後聲請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查封A 地,依鑑價結果核定第一 次拍賣最低價額為1千1百萬元,但無人應買,減價拍賣前,甲以A 地因 丙之地上權及其B 屋存在,無人應買,影響其抵押權為由,具狀聲請執 行法院將A 地上丙之B 屋併付拍賣。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請就併 付拍賣要件、點交與否暨優先承買權之有無申論之。(25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請說明下列文書可否為執行名義及執行方法為何? 給付判決係命被告應將所有產業二分之一交付原告管理。(8 分) 共有物分割判決。(8 分) 判決主文命被告應在○○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9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請說明第三人就執行標的有下列權利時,可否依強制執行法第15 條規 定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抵押權。(8 分) 地上權。(8 分) 留置權。(9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於民國92 年10 月20 日在臺北駕車撞傷乙,乙乃向法院對甲提起侵 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判決甲應賠償乙新臺幣50 萬元,該判決 於93 年2 月5 日確定。嗣乙於108 年4 月3 日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行,試說明法院應如何處理?甲有無救濟方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如債權人或債務人死亡時,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出租人甲與乙就A 屋簽有租約,租期屆滿後乙拒不遷讓,甲訴請遷讓房 屋獲勝訴確定判決,但在訴訟中乙有將房屋委任丙代為管理,試問甲持 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時,現場之管領人丙向法院主張確定判決之 效力不及於丙,不得對丙強制執行遷讓房屋,請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 理?如果執行法院接受丙之主張不予執行,甲應如何救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務人小張在市政府擔任編審,月薪新臺幣(下同)6 萬5000 元,債權 人老陳持法院之和解筆錄內載應給付100 萬元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 行債務人小張在市政府之薪資,法院執行處於107 年5 月20 日向市政 府發出扣押命令,市政府之收發室於107 年5 月22 日收到扣押命令, 收發室按行政流程於107 年5 月25 日將扣押命令轉交給會計室,請問: 扣押命令於何日生效?生效後對老陳、小張、市政府各發生何種法律 效果?(15 分) 小張於107 年6 月向市政府主張6 月份法院無再發扣押命令,因此6 月份之薪資未遭扣押,請求市政府支付薪資有無理由?(1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乙因修車發生新臺幣(下同)5000 元修車費未付,修車廠甲對乙聲請支 付命令5000 元,嗣乙自認為車根本沒修好而不予理會,之後待支付命 令確定後,甲持確定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乙之價值1500 萬元之 自宅,經法院查封並鑑價後準備依法拍賣,乙乃依強制執行法第12 條向 執行法院提出書面之異議,主張其薪資或存款遠超過5000 元,僅為小 額之5000 元即查封其上千萬元之不動產,顯不合理。乙遲遲等不到執 行法院就其異議之裁定,乃直接上法院找司法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當場 答覆乙,其乃依法執行無審查權限,並回覆這是合法之執行行為無須裁 定,請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1088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新婚後購買臺中市之A 屋,向乙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新臺幣(下同)800 萬元,之後經濟不景氣甲遭到裁員,銀行貸款無力清償長達1 年以上, 適逢乙銀行正在清理不良債權,乙銀行經催告無效果後,將銀行對甲之 800 萬不良債權轉賣給了丙公司,並將抵押權之證明文件交給丙公司, 丙公司乃依強制執行法第4 條第1 項第5 款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A 屋 並優先受償。理由何在?(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何謂「對人之執行名義」、「對物之執行名義」?債權人若持「對物之執行名義」向 法院聲請對該物為強制執行,執行結果不足以清償債權人之全部債權時,債權人得 否就其未獲清償之債權部分,聲請執行法院核發債權憑證?(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債務為由,訴請乙清償該債務而獲得勝訴判決確定。甲 持該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執行乙所有之A 房地,惟A 房地於查封前已設定抵押權登記 予丙,且出租於丁,該房地現由丁占有使用中。則丙、丁對於執行法院查封A 房地, 可否以妨害其權利之行使為由,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以排除侵害?(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拍賣債務人甲之A 房屋及基地,拍賣公告內載明A 房屋及基地分別標價、 合併拍賣,然應買人乙於投標書上僅記載A 房屋之門牌號碼,未記載土地地號,但 其出價超過土地及房屋之拍賣底價,則其投標是否有效?另債務人甲亦委託代理人 丙前來應買。開標時,丙代理甲出價最高,乙次之。則甲或乙可否得標?(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債務,且有脫產之虞,乃對債務人乙所有A 房地聲請法 院假扣押執行。假扣押執行後,若嗣他債權人丙對乙之A 房地取得移轉所有權登記 之勝訴確定判決時,法院應如何處理?又如他債權人丁對A 房地復聲請假扣押執行 時,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以命乙商店(合夥組織)給付甲價金10 萬元之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 制執行乙商店之財產,於該執行程序中甲僅受償3 萬元。甲就餘額7 萬元價金債權, 以該判決為執行名義,主張丙為乙商店之合夥人,聲請對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執 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對乙訴請裁判分割兩造共有之A 地,經判決確定將A 地分割成B、C 二地,分別 歸由甲、乙取得。因甲所分得B 地中D 地部分為乙占用,且D 地上存在乙所有之E 屋,甲乃以該分割判決為執行名義,請求強制執行乙交還D 地及拆除E 屋。執行法 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基於買賣關係對乙起訴,請求移轉A 地所有權,經法院判決命乙將該地所有權移 轉登記予甲,並告確定。在甲持該判決申請該管土地登記機關辦理A 地所有權登記 後,尚未完成登記前,乙之金錢債權人丙聲請執行法院對A 地實施查封。問:甲於 完成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得否對丙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請求撤銷該查封程序? (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以命乙償還50 萬元借款之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在 執行程序進行中,乙向法院聲請清算。如執行法院將乙所有之A 屋予以拍賣,並經 拍定人丙繳納拍賣價金200 萬元時,法院裁定乙開始清算程序,此際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某甲在臺北市興隆路一段自建違章建築一戶,於民國103 年7 月1 日出售予乙並交 付予乙,乙遂在該屋開便利超商營業使用,104 年8 月1 日乙之債權人丙持有對乙 之勝訴確定判決新臺幣500 萬元之金錢債權,聲請法院對該違章建築(房屋)強制 執行,法院核發扣押命令後,甲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該違章建築於103 年7 月1 日之移轉未經登記,依民法第758 條規定,該移轉不生效力,其仍為所有權人, 並同時依法聲請停止執行,請問: 執行 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分) 受理異議之訴的民事 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所載之應履行債務內容分別有下列2 種情況,請說明各應如何強制執行: 債務人應負履行同居義務。(12 分) 債務人應交付1 歲子女予債權人。(13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經商失敗積欠債務新臺幣(下同)8,000 萬元無力清償自殺身亡,其獨子乙因不 懂法律而逾期未辦理拋棄繼承,同時繼承到價值100 萬元之新北市三峽區山坡地A 地,甲生前之債權人丙乃持其對甲之勝訴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對乙強制執行,請回答 下列問題: 丙與甲生前之確定判決效力是否及於乙?法律依據為何?(5 分) 丙聲請查封A 地,但因無人應買而流標,丙乃轉而查封乙自己之存款,但執行金 額未超過100 萬元,法院可否准許?(10 分) 乙有在臺灣銀行之存款帳戶,包含退休金及其他所得均存入該帳戶,丙若聲請查 封乙之前述臺灣銀行存款應否准許?如該存款為退休金之專用帳戶,情況有無不 同?(10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對乙有新臺幣800 萬元債權,經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獲勝訴判決確 定對乙之A 土地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漏未先囑託地政事務所為查封登記,即先依債 權人之聲請至土地現場查封,乙於現場獲知土地遭查封後,立即趁地政事務所還未 為查封登記之前即出售該地予丙並辦竣移轉所有權登記,請問: 乙、丙間所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之效力為何?(13 分) 甲可否據此請求國家賠償損害?(12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明知債務人乙在坐落A 土地之B 建物內自殺死亡,故意不陳報法院而聲請 拍賣A 土地及B 建物,執行法院於查封時,查知B 建物為久無人居住之空屋,並 經詢問鄰居住戶,鄰居住戶亦回答B 建物自從債務人乙逝世後,即無人居住迄今。 故執行法院嗣於拍賣公告記載B 建物於查封時,室內佈滿灰塵,屬久無人居住之空 屋,拍定後點交。經應買人丙得標而拍定後,丙經查證始確知債務人乙於B 建物內 自殺身亡,乃於拍定翌日,向執行法院具狀聲請撤銷拍定,試問執行法院得否撤銷 拍定?(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法院拍賣債務人土地及建物各一筆,公告之拍賣底價為土地新臺幣(下同)120 萬 元、建物80 萬元。甲、乙、丙、丁分別參與投標,甲就土地出價140 萬元、建物 110 萬元,總價額書寫250 萬元;乙就土地及建物各出價130 萬元,而未寫明總價 額;丙就土地出價140 萬元、建物120 萬元,總價額書寫300 萬元;丁就土地及建物均 未分別出價,僅書寫總價額270 萬元。試問:執行法院應決定由何人得標?(15 分) 倘乙就土地出價250 萬元、建物70 萬元,亦未寫明總價額,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1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法院確定判決夫妻離婚,由妻取得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權義, 夫則取得探視權,夫依據該民事判決執行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權,妻雖對未成年子女 與夫之會面交往已盡協調或幫助,然該未成年子女仍無意願。試問:探視權之執行 方法為何?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與乙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甲以新臺幣(下同)1 千萬元之價金,向乙買受A 不 動產,約定甲給付全部價金後,乙應移轉A 不動產之所有權予甲,甲給付1 千萬元 予乙後,乙拒絕移轉A 不動產之所有權予甲,甲為此於民國103 年4 月11 日向法 院聲請假處分,法院於同日裁定准予假處分,並於同年月12 日送達與甲,甲於3 個月後提供擔保聲請假處分之強制執行,法院准予查封乙之A 不動產,復將假處分 裁定送達與乙,乙之債權人丙持確定之支付命令聲請執行乙所有A 不動產,並聲請 法院調該假處分卷宗,拍賣A 不動產,試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執有乙簽發、到期日為民國90 年1 月1 日之本票一紙,迄95 年1 月1 日 始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對乙強制執行,經法院核發准許之裁定 確定後,甲又遲至102 年1 月1 日始持該確定之裁定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乙之財產。 問乙於該執行程序終結前,應如何救濟?如甲係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准許確定,而持該支付命令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乙之財產,情況有無不同?試附理由 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6 條規定,公務人員請領退休金之權利,不得扣押,準此,則 債權人聲請法院將公務人員辦理退休之單位,已撥付至債務人在某郵局帳戶內之退 休薪俸為強制執行,是否合法?如為勞工之退休金,情形有無不同?試附理由申論 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 條規定,法院裁定認可之大陸地區民事確 定判決,以給付為內容者,得為執行名義。試附理由回答:此種執行名義是否屬於 強制執行法第14 條第1 項之「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乙間就B 地有租賃關係存在,因生糾紛,出租人乙先向法院取得假處分裁定, 禁止承租人甲占有使用B 地,經執行後,其後甲亦取得法院之假處分裁定,禁止乙 為妨礙甲繼續使用B 地之行為,並向執行法院聲請執行。問執行法院應否准許該假 處分執行之聲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持第三人交付之本票,依據票據法第123 條之規定,向法院聲請准許本票強 制執行之裁定,經法院裁定准予執行確定在案,債權人持該裁定對發票人執行,發 票人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以該本票係第三人偽造而提起確認該債權不存在之訴,經 獲得勝訴判決確定。試問債務人應如何救濟?試詳述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務人因繼承而與其他繼承人就系爭土地為公同共有關係,債務人之債權人,聲請 就債務人之系爭土地公同共有權利為強制執行。試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試說明 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基於傷害之故意,持木棒毆打乙,導致乙之身體受有多處瘀傷,乙除對甲提起傷 害告訴外,另依據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甲負損害賠償責任,甲、 乙間之民事侵權事件,先經法院民事判決確定在案,甲應給付乙新臺幣(下同)20 萬元。法院嗣於刑事傷害案件,就甲故意傷害乙之犯行,判處有期徒刑2 月,宣告 2 年緩刑,並依刑法第74 條第2 項規定,命甲向乙支付10 萬元之損害賠償,該刑 事案件亦經判決確定。甲依據民事執行名義之內容賠償乙20 萬元完畢後,乙再持 刑事執行名義,請求甲應給付10 萬元,甲認為其已依據民事執行名義履行義務, 故拒絕給付。試問乙持刑事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執行甲之責任財產,甲有何救濟途 徑?試說明之。(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未於拍賣期日前,將拍賣之事項通知債務人或債權人,俟拍賣標的物業經 拍定終結,債務人或債權人始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試問拍定效力如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於民國100 年5 月間持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確定判決(確定日期為民國 92 年6 月30 日)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乙之財產,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又債務人 乙在法律上有何救濟途徑?試詳述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不動產拍賣已公告投標人應繳納保證金,開標時出價最高之投標人並未繳納保證金, 則此次拍賣是否可由次高價之投標人得標?又該次拍賣出最高價之投標人,雖已繳 納保證金,但並未於法院所指定之期日內繳足全部價金時,法院該如何處理?試說 明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試說明以下之情形,執行法院應如何執行:(25 分)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乙應向債權人甲當面口頭道歉。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乙應在○○日報刊登聲明道歉啟事。
- 第 4 題申論題
甲男(美國人)與乙女(本國人)在美國結婚,婚後生下一女C,嗣因感情不睦離 婚,甲男為爭取C 女之監護權,遂在美國對乙女提起交付子女訴訟,並取得勝訴確 定判決。乙女見官司敗訴,偷偷將C 女帶回臺灣,問:(25 分) 甲男是否可持外國法院確定判決逕向臺灣地區之法院聲請執行? 請說明交付子女之執行方法。
- 第 1 題申論題
甲主張其對乙有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借款返還請求權,乙不僅屆期 未予清償,反而有意將自己所有之A 房地出售他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經法院裁定准許甲為乙提供33 萬元為擔保後,就乙所有財產在100 萬 元範圍內予以假扣押。(每小題20 分,共60 分) 甲收到假扣押裁定,因籌措擔保金,於經過40 日後,始提存擔保金而 聲請假扣押執行。甲之聲請是否合法?法院應如何處理? 如乙受執行後,否認甲之系爭借款債權存在,可否提起債務人異議之 訴,請求撤銷該執行程序? 如在假扣押執行查封A 房地後,乙將該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丙,甲 如何主張其權利?
- 第 2 題申論題
甲主張其所有A 地被乙無權占有,訴請乙返還該地,經法院判決甲勝訴 並告確定後,乙將A 地出租予丙使用。(每小題20 分,共40 分) 甲以系爭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丙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如丙受執行後,主張甲在判決確定前已將A 地所有權移轉登 記予丁,應如何謀求救濟? 如甲在判決確定後,始將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丁,丁以該判決為執 行名義,聲請對丙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如丙受執行後 主張其已向丁承租該地,應如何謀求救濟?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執行名義聲請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對 債務人乙所有之財產為強制執行,於執行程序進行中之民國114 年6 月 6 日,甲免除乙之全部債務,並撤回強制執行之聲請。嗣甲復於同年7 月 7 日持原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對乙所有之財產為強制執行。請詳述: 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核發之債權憑證,聲請臺中 地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對債務人乙所持有之第三人丙股份有 限公司(下稱丙公司)已發行股份10 萬股(下稱系爭股份)為強制執 行,執行法院以A執行事件受理,並依強制執行法第117 條準用第115 條第1 項規定,適用對於其他財產權之執行程序,辦理系爭股份之拍賣 (未占有股票),嗣由甲以債權作價承受,執行法院遂通知丙公司將系爭 股份辦理轉讓予甲,並記載於股東名簿之執行命令。請詳述:執行法院 就系爭股份所踐行之執行程序是否妥適?(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本票許可強制執行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查封拍賣債務人乙所有之珠寶一批,執行法院 於拍賣前預定拍賣底價為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拍賣結果,應買人 出最高價者為丙所出600 萬元,但甲願以800 萬元承受該批珠寶。請詳 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取得高雄地方法院(下稱高雄地院)判命債務人乙將所有坐落 高雄市前鎮區之A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其之確定判決後,因乙拒不協 同辦理移轉登記事宜,乃聲請高雄地院民事執行處(下稱執行法院)依 強制執行法第128 條規定,對乙處怠金或管收。請詳述: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債權人持本票為債權證明文件,聲請裁定准許拍賣抵 押物獲准後,執以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倘該債權人取得 執行名義所憑之本票債權經判決確認不存在確定,但同判決亦肯認尚有 其他抵押權所擔保債權存在(尚未確定),執行法院得否依債務人之聲明 異議,駁回債權人強制執行之聲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法院對債務人與保險公司所訂人壽保 險契約之保單價值準備金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能否核發執行命令逕予 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乙之財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製作分配 表,定於民國(下同)112 年9 月3 日實行分配,並於同年7 月29 日通 知甲、乙及併案債權人丙。甲於同年8 月24 日具狀聲明異議,並表明丙 之債權不存在,應自分配表中剔除。嗣分配期日無人到場,執行法院未 更正分配表,亦未將甲之聲明異議狀通知乙及丙。甲於同年9 月23 日 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於同月24 日向執行法院為起訴之證明。甲之起訴 是否合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持命債務人乙合夥團體給付金錢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 強制執行合夥財產。嗣就不足清償部分,另聲請對乙合夥團體之合夥人 丙之財產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得否依甲之聲請,對丙之財產為強制執 行?(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貸與人甲與借用人乙締結新臺幣(下略)150 萬元之書面借貸契約,於借 貸契約中約定清償期以及就清償期屆至尚未清償之金額,甲得據該契約 聲請強制執行。清償期屆至後,乙僅清償90 萬元借款。請回答下列問題: 甲得否據上述之書面借貸契約,向執行法院聲請就尚未清償之60 萬 元對乙為強制執行?(12 分) 若甲向管轄執行法院聲請對乙尚未清償之60 萬元為強制執行,執行 法院應為如何之處理?若執行法院對乙實施60 萬元之強制執行,於 執行程序中,乙得如何尋求救濟及執行法院對其得為如何之處理?若 已執行完畢,其效力為何?(13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依據法院判令債務人乙給付甲新臺幣(下略)1,350 萬元之確定 判決,向執行法院聲請對乙為強制執行。請回答下列問題: 如何發現乙之責任財產?(13 分) 於發現乙所有之A 骨董青花瓷花瓶後,經執行法院予以拍賣,由出最 高價之丙以1,600 萬元拍定。但丙無法繳足上述金額,後續應如何處 理?(12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被繼承人丙死亡後,留有相接之A、B 兩土地之遺產,繼承人甲、乙無 法達成協議分割,甲乃作為原告,以乙為被告,提起分割共有物(遺產) 之訴。管轄法院最終作出下列確定判決:A 土地歸甲單獨所有,B 土地 歸乙單獨所有,甲並須補償乙新臺幣(下略)100 萬元。試問:上述確 定判決是否具有執行力?若乙與受乙僱傭工作之丁共同居住於A 土地 上由乙搭蓋之工寮內,甲得否據該確定判決聲請執行法院對乙、丁為拆 除工寮返還A 土地的強制執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為保全對債務人乙新臺幣(下略)120 萬元之消費借貸債權而 聲請假扣押,並於取得假扣押裁定後供擔保聲請查封乙所有之A 名家字 畫。請回答下列問題: 若於執行法院查封A 字畫後,甲另依據法院作出命乙返還甲120 萬 元之確定判決,聲請就A 字畫為強制執行者,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10 分) 若於假扣押程序中,丁主張乙不過乃係向丁借用A 字畫,丁方為A 字 畫所有人,乃提起異議之訴。於該訴訟繫屬中,A 字畫已交付本案執 行,程序並已終結者,受訴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之金錢債權人乙,聲請強制執行甲所有之A 地及B 地,經執行 法院於民國(下同)111 年5 月3 日實施查封後,甲之另一金錢債權人 丙於111 年6 月6 日亦聲請強制執行A 地。執行法院是否應為丙查封A 地?丙就B 地之拍賣價金得否分配受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買受人甲訴請出賣人乙將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甲,並聲請法院宣告假 執行。甲取得假執行宣告之判決後,持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之金錢債權人乙聲請強制執行甲所有之A 地,甲之其他金錢債 權人丙及丁分別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院將A 地拍賣所得價金新臺幣 (下同)300 萬元,按乙、丙、丁所申報之債權額(均為200 萬元),各 分配100 萬元。乙主張丙之債權為假債權,依法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 而獲勝訴判決確定。執行法院應如何重新分配?(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勞工甲因認雇主乙違法解僱,訴請確認甲、乙間僱傭關係存在,並聲請 在本案判決確定前乙應繼續僱用甲之定暫時狀態處分。法院裁定准許甲 之聲請,甲持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命債務人乙給付金錢之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乙為強 制執行。執行程序進行中,甲向執行法院聲請延緩執行。試附理由,回 答下列問題: 另一債權人丙於執行法院准許延緩執行前,已對乙聲請強制執行且併 案執行,執行法院應否經丙之同意?如丙係於執行法院准許延緩執行 二個月後,始對乙聲請強制執行而併案執行,原延緩執行之效力,是 否及於丙?(12 分) 如丙係於執行法院准許延緩執行二個月後,對乙聲請強制執行而併案 執行,且亦同意延緩執行。原期限屆滿後,甲再聲請延緩執行獲准。 第二次延緩執行期限屆滿後,甲經執行法院通知,於10 日內聲請續行 執行,丙則聲請延緩執行至少二個月,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3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為由聲請假扣押, 於民國110 年5 月1 日收受假扣押裁定後,於同年月2 日即供擔保,並 於翌(3)日即向執行法院聲請查封乙所有之A 屋,惟A 屋僅值500 萬 元。數月後,甲發現乙尚有另一棟價值700 萬元之B 屋,乃聲請追加查 封B 屋,執行法院准予再查封。乙聲明異議,主張甲對B 屋之強制執行 聲請,已逾強制執行法第132 條第3 項規定之30 日,不得聲請執行。請 問:乙之異議是否有理由?試附理由回答之。(25 分)
(3) 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債務人甲有A、B 二筆土地,其中A 地為債權人乙設定抵押權。嗣有他 債權人聲請執行甲所有之A、B 二筆土地,乙亦聲明參與分配。執行法 院就A、B 二筆土地以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進行拍賣,已進行至特 別減價拍賣程序,惟仍無人應買。此時拍賣程序中到場之乙,依強制執 行法第91 條第1 項規定,當場就A 地依法聲明承受。請問:執行法院 得否許其承受?試附理由回答之。(25 分) 1088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以乙、丙為共同被告,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乙之債權人丙[執 行債權為新臺幣(下同)900 萬元],聲請對乙強制執行(下稱前案), 所查封之機具一組(經鑑價為600 萬元)為甲所有,非屬乙所有,請求 撤銷該項執行程序;並於訴訟繫屬中,依強制執行法第18 條第2 項規 定,聲請裁定停止強制執行。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停止執行之聲請,應由第三人異議之訴之受訴法院,或前案之執行法 院裁定?法院如准甲之聲請,應以如何標準定出「相當並確實之擔 保」?(12 分) 倘甲供擔保而停止執行程序後,在訴訟進行中,乙之另一債權人丁亦 持有效之執行名義(執行債權300 萬元),聲請執行法院對乙強制執行 (後案),被併入前案執行。此時,丁聲請執行法院繼續強制執行,執 行法院拒絕所請,是否有理?甲為達其停止執行之目的,應如何處 理?(13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第二審民事判決命:「乙應給付甲新臺幣(下同)300萬元,於甲為乙提 供擔保100萬元後得為假執行」,甲依該判決為乙提存擔保金100萬元後, 聲請執行法院對乙之財產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查封拍賣乙所有A 地, 由丙以300萬元拍定,丙繳足價金後,取得執行法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 書;執行法院並依稅捐機關核定A 地之土地增值稅50萬元作成發款試算 表,於扣除應發給稅捐機關之土地增值稅50萬元後,其餘250萬元應發給 甲,惟上開款項均尚未發出之際,乙向執行法院聲明該假執行判決業經 第三審改判發回,並提出最高法院判決正本,主文記載:「原判決除假執 行部分外廢棄,發回○○高等法院」。試問: 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5分) 設尚有其他債權人參加分配,執行法院已作成分配表,甲分配50萬元, 定期民國109年5月20日實施分配,乙於分配期日到場,始提出上開第 三審判決正本,當場陳述對分配予甲部分聲明異議,執行法院應如何 處理?(10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支付命令暨該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 院對債務人乙所有之財產強制執行,嗣經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進行至: 查封A 地尚待拍賣;查封之A 車,已由丙拍定交付予丙,拍賣所得 價款亦交付甲受領完畢;扣押乙在B 郵局專為領取國民年金所開立之 專戶內存款,已由執行法院就該扣押之存款債權,對甲核發移轉命令(依 國民年金法第55條第3項規定,該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 的),乙及第三人B 郵局均已收受該移轉命令之送達。此際,乙以本件支 付命令未向其合法送達為由,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聲請撤銷上開全部執 行處分,經執行法院調查結果,該支付命令確未合法送達予乙。試問:執 行法院對該聲明異議應如何處理?請附理由說明之。(25分) 10780
- 第 3 題申論題
乙向丙買受丙所有之A 地1筆,所有權尚未移轉登記予乙,茲有乙之債 權人甲持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請求執行法院就乙基於債 權關係對丙有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執行。執行法院乃依強制執 行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核發扣押命令,禁止乙本於其對丙之A 地所有 權移轉登記請求權為收取或其他處分,並禁止丙移轉A 地所有權於乙。 同時亦依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函請A 地管轄地政事務所登記該扣押事 由,乙、丙收受上開扣押命令及地政事務所函復辦畢登記事由後,試就 下列情形,分別敘明理由回答之: 丙將A 地另售予丁,並向該管地政機關辦畢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 丁。試問:丙之行為有無違反上開扣押命令效力暨執行人員應否向檢 察機關舉發丙涉犯民國108年5月29日修正增訂之刑法第139條第2項、 第1項規定之妨害公務罪嫌?(刑法第139條第2項:為違背公務員依法 所發具扣押效力命令之行為者,亦同)。(15分) 設有丙之債權人戊持對丙之金錢債權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仍登記 於丙名下之A 地,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10分)
- 第 4 題申論題
乙所有之A 地1筆於民國(下同)105年5月5日為甲設定普通抵押權登記, 供作其向甲借款新臺幣(下同)1千萬元之擔保;乙復於同年6月5日再將 A 地為丙設定普通地上權登記,丙即在其上建築B 屋自住;嗣乙屆期未 償還甲之借款,甲聲請拍賣抵押物,於取得法院核發准予拍賣乙所有A 地之裁定後聲請強制執行,經執行法院查封A 地,依鑑價結果核定第一 次拍賣最低價額為1千1百萬元,但無人應買,減價拍賣前,甲以A 地因 丙之地上權及其B 屋存在,無人應買,影響其抵押權為由,具狀聲請執 行法院將A 地上丙之B 屋併付拍賣。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請就併 付拍賣要件、點交與否暨優先承買權之有無申論之。(25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請說明下列文書可否為執行名義及執行方法為何? 給付判決係命被告應將所有產業二分之一交付原告管理。(8 分) 共有物分割判決。(8 分) 判決主文命被告應在○○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9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請說明第三人就執行標的有下列權利時,可否依強制執行法第15 條規 定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抵押權。(8 分) 地上權。(8 分) 留置權。(9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於民國92 年10 月20 日在臺北駕車撞傷乙,乙乃向法院對甲提起侵 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經法院判決甲應賠償乙新臺幣50 萬元,該判決 於93 年2 月5 日確定。嗣乙於108 年4 月3 日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 行,試說明法院應如何處理?甲有無救濟方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如債權人或債務人死亡時,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出租人甲與乙就A 屋簽有租約,租期屆滿後乙拒不遷讓,甲訴請遷讓房 屋獲勝訴確定判決,但在訴訟中乙有將房屋委任丙代為管理,試問甲持 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時,現場之管領人丙向法院主張確定判決之 效力不及於丙,不得對丙強制執行遷讓房屋,請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 理?如果執行法院接受丙之主張不予執行,甲應如何救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務人小張在市政府擔任編審,月薪新臺幣(下同)6 萬5000 元,債權 人老陳持法院之和解筆錄內載應給付100 萬元之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 行債務人小張在市政府之薪資,法院執行處於107 年5 月20 日向市政 府發出扣押命令,市政府之收發室於107 年5 月22 日收到扣押命令, 收發室按行政流程於107 年5 月25 日將扣押命令轉交給會計室,請問: 扣押命令於何日生效?生效後對老陳、小張、市政府各發生何種法律 效果?(15 分) 小張於107 年6 月向市政府主張6 月份法院無再發扣押命令,因此6 月份之薪資未遭扣押,請求市政府支付薪資有無理由?(1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乙因修車發生新臺幣(下同)5000 元修車費未付,修車廠甲對乙聲請支 付命令5000 元,嗣乙自認為車根本沒修好而不予理會,之後待支付命 令確定後,甲持確定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查封乙之價值1500 萬元之 自宅,經法院查封並鑑價後準備依法拍賣,乙乃依強制執行法第12 條向 執行法院提出書面之異議,主張其薪資或存款遠超過5000 元,僅為小 額之5000 元即查封其上千萬元之不動產,顯不合理。乙遲遲等不到執 行法院就其異議之裁定,乃直接上法院找司法事務官,司法事務官當場 答覆乙,其乃依法執行無審查權限,並回覆這是合法之執行行為無須裁 定,請問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10880
- 第 4 題申論題
甲新婚後購買臺中市之A 屋,向乙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新臺幣(下同)800 萬元,之後經濟不景氣甲遭到裁員,銀行貸款無力清償長達1 年以上, 適逢乙銀行正在清理不良債權,乙銀行經催告無效果後,將銀行對甲之 800 萬不良債權轉賣給了丙公司,並將抵押權之證明文件交給丙公司, 丙公司乃依強制執行法第4 條第1 項第5 款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A 屋 並優先受償。理由何在?(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何謂「對人之執行名義」、「對物之執行名義」?債權人若持「對物之執行名義」向 法院聲請對該物為強制執行,執行結果不足以清償債權人之全部債權時,債權人得 否就其未獲清償之債權部分,聲請執行法院核發債權憑證?(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債務為由,訴請乙清償該債務而獲得勝訴判決確定。甲 持該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執行乙所有之A 房地,惟A 房地於查封前已設定抵押權登記 予丙,且出租於丁,該房地現由丁占有使用中。則丙、丁對於執行法院查封A 房地, 可否以妨害其權利之行使為由,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以排除侵害?(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執行法院拍賣債務人甲之A 房屋及基地,拍賣公告內載明A 房屋及基地分別標價、 合併拍賣,然應買人乙於投標書上僅記載A 房屋之門牌號碼,未記載土地地號,但 其出價超過土地及房屋之拍賣底價,則其投標是否有效?另債務人甲亦委託代理人 丙前來應買。開標時,丙代理甲出價最高,乙次之。則甲或乙可否得標?(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以債務人乙積欠其債務,且有脫產之虞,乃對債務人乙所有A 房地聲請法 院假扣押執行。假扣押執行後,若嗣他債權人丙對乙之A 房地取得移轉所有權登記 之勝訴確定判決時,法院應如何處理?又如他債權人丁對A 房地復聲請假扣押執行 時,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以命乙商店(合夥組織)給付甲價金10 萬元之確定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 制執行乙商店之財產,於該執行程序中甲僅受償3 萬元。甲就餘額7 萬元價金債權, 以該判決為執行名義,主張丙為乙商店之合夥人,聲請對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執 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對乙訴請裁判分割兩造共有之A 地,經判決確定將A 地分割成B、C 二地,分別 歸由甲、乙取得。因甲所分得B 地中D 地部分為乙占用,且D 地上存在乙所有之E 屋,甲乃以該分割判決為執行名義,請求強制執行乙交還D 地及拆除E 屋。執行法 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基於買賣關係對乙起訴,請求移轉A 地所有權,經法院判決命乙將該地所有權移 轉登記予甲,並告確定。在甲持該判決申請該管土地登記機關辦理A 地所有權登記 後,尚未完成登記前,乙之金錢債權人丙聲請執行法院對A 地實施查封。問:甲於 完成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得否對丙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請求撤銷該查封程序? (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以命乙償還50 萬元借款之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聲請對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在 執行程序進行中,乙向法院聲請清算。如執行法院將乙所有之A 屋予以拍賣,並經 拍定人丙繳納拍賣價金200 萬元時,法院裁定乙開始清算程序,此際執行法院應如 何處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某甲在臺北市興隆路一段自建違章建築一戶,於民國103 年7 月1 日出售予乙並交 付予乙,乙遂在該屋開便利超商營業使用,104 年8 月1 日乙之債權人丙持有對乙 之勝訴確定判決新臺幣500 萬元之金錢債權,聲請法院對該違章建築(房屋)強制 執行,法院核發扣押命令後,甲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該違章建築於103 年7 月1 日之移轉未經登記,依民法第758 條規定,該移轉不生效力,其仍為所有權人, 並同時依法聲請停止執行,請問: 執行 法院應如何處理?(10 分) 受理異議之訴的民事 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執行名義所載之應履行債務內容分別有下列2 種情況,請說明各應如何強制執行: 債務人應負履行同居義務。(12 分) 債務人應交付1 歲子女予債權人。(13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甲經商失敗積欠債務新臺幣(下同)8,000 萬元無力清償自殺身亡,其獨子乙因不 懂法律而逾期未辦理拋棄繼承,同時繼承到價值100 萬元之新北市三峽區山坡地A 地,甲生前之債權人丙乃持其對甲之勝訴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對乙強制執行,請回答 下列問題: 丙與甲生前之確定判決效力是否及於乙?法律依據為何?(5 分) 丙聲請查封A 地,但因無人應買而流標,丙乃轉而查封乙自己之存款,但執行金 額未超過100 萬元,法院可否准許?(10 分) 乙有在臺灣銀行之存款帳戶,包含退休金及其他所得均存入該帳戶,丙若聲請查 封乙之前述臺灣銀行存款應否准許?如該存款為退休金之專用帳戶,情況有無不 同?(10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對乙有新臺幣800 萬元債權,經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獲勝訴判決確 定對乙之A 土地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漏未先囑託地政事務所為查封登記,即先依債 權人之聲請至土地現場查封,乙於現場獲知土地遭查封後,立即趁地政事務所還未 為查封登記之前即出售該地予丙並辦竣移轉所有權登記,請問: 乙、丙間所為所有權之移轉登記之效力為何?(13 分) 甲可否據此請求國家賠償損害?(12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債權人甲明知債務人乙在坐落A 土地之B 建物內自殺死亡,故意不陳報法院而聲請 拍賣A 土地及B 建物,執行法院於查封時,查知B 建物為久無人居住之空屋,並 經詢問鄰居住戶,鄰居住戶亦回答B 建物自從債務人乙逝世後,即無人居住迄今。 故執行法院嗣於拍賣公告記載B 建物於查封時,室內佈滿灰塵,屬久無人居住之空 屋,拍定後點交。經應買人丙得標而拍定後,丙經查證始確知債務人乙於B 建物內 自殺身亡,乃於拍定翌日,向執行法院具狀聲請撤銷拍定,試問執行法院得否撤銷 拍定?(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法院拍賣債務人土地及建物各一筆,公告之拍賣底價為土地新臺幣(下同)120 萬 元、建物80 萬元。甲、乙、丙、丁分別參與投標,甲就土地出價140 萬元、建物 110 萬元,總價額書寫250 萬元;乙就土地及建物各出價130 萬元,而未寫明總價 額;丙就土地出價140 萬元、建物120 萬元,總價額書寫300 萬元;丁就土地及建物均 未分別出價,僅書寫總價額270 萬元。試問:執行法院應決定由何人得標?(15 分) 倘乙就土地出價250 萬元、建物70 萬元,亦未寫明總價額,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 (1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法院確定判決夫妻離婚,由妻取得對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權義, 夫則取得探視權,夫依據該民事判決執行未成年子女之探視權,妻雖對未成年子女 與夫之會面交往已盡協調或幫助,然該未成年子女仍無意願。試問:探視權之執行 方法為何?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與乙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甲以新臺幣(下同)1 千萬元之價金,向乙買受A 不 動產,約定甲給付全部價金後,乙應移轉A 不動產之所有權予甲,甲給付1 千萬元 予乙後,乙拒絕移轉A 不動產之所有權予甲,甲為此於民國103 年4 月11 日向法 院聲請假處分,法院於同日裁定准予假處分,並於同年月12 日送達與甲,甲於3 個月後提供擔保聲請假處分之強制執行,法院准予查封乙之A 不動產,復將假處分 裁定送達與乙,乙之債權人丙持確定之支付命令聲請執行乙所有A 不動產,並聲請 法院調該假處分卷宗,拍賣A 不動產,試問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