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錫證
法官曾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國 89 年 5 月 – 103 年 5 月
蕭錫證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蕭錫證,曾任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民國 89 年 5 月 – 103 年 5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14 筆(民國 89 至 102 年,案號年度)。判決書最常提及的見解為判例「26 年鄂上字第 236 號」(提及 3 次)。資料截至民國 103 年 5 月 16 日。
- 在哪個法院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常審什麼案
- 民事為主損害賠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 公開判決
- 14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89–102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14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蕭錫證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蕭錫證法官的 14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3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0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10 筆
- 勞動3 筆
- 交通1 筆
蕭錫證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蕭錫證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4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10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其他2 筆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程序裁定1 筆
處理程序中的事項(如補正、停止、續行),與案件輸贏無關
- 發回更審1 筆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蕭錫證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蕭錫證法官共有 14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0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蕭錫證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蕭錫證法官共有 14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14 筆。
- 102年度簡上字第128號損害賠償簡上駁回
- 101年度小上字第30號返還信用卡消費款小上駁回
- 101年度小抗字第2號調解無效小抗發回更審
- 101年度簡抗字第8號損害賠償簡抗駁回
- 101年度小上字第12號損害賠償小上駁回
- 100年度小上字第68號損害賠償小上駁回
- 101年度小上字第20號損害賠償小上駁回
- 90年度簡上字第44號給付租金等簡上
- 94年度勞簡上字第4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勞簡上駁回
- 95年度勞簡上字第3號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勞簡上駁回
- 94年度勞簡上字第4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勞簡上程序裁定
- 95年度小上字第5號返還信用卡消費款小上駁回
- 九十年度附民字第七О號損害賠償附民
- 八十九年度交簡上字第一二號公共危險交簡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