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駿璧
法官曾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民國 91 年 6 月 – 93 年 8 月
陳駿璧法官曾在哪個法院任職?
陳駿璧,曾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民國 91 年 6 月 – 93 年 8 月,依已公開判決推定)。本站收錄其承審判決 20 筆(民國 90 至 93 年,案號年度)。資料截至民國 93 年 8 月 12 日。
- 在哪個法院
-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 常審什麼案
- 刑事為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公開判決
- 20 筆一筆一筆都能點開原文
- 每年收錄
- 民國 90–93 年・滑過看各年件數
基於 20 筆已公開判決之解析。
本頁僅呈現已公開裁判書之客觀彙整,不對任何司法人員作成評價或排序。
陳駿璧法官的案件領域分佈是什麼?
陳駿璧法官的 17 筆已分類判決分佈於 6 個領域,以「一般案件」11 筆為首。
領域由程式依判決書內容自動分類;件數反映案件分配的組成,與審理方式無關。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一般案件11 筆
- 交通2 筆
- 毒品1 筆
- 殺人1 筆
- 傷害1 筆
- 智慧財產1 筆
陳駿璧法官的有期徒刑刑期中段落在哪裡?
陳駿璧法官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 筆判決中,刑期中位數為 5 個月。
5 個月中位數
一半案件的刑期在中位數以下、一半在以上。
不呈現最短與最長刑期: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萃取誤差偏高,極值不可信,只呈現中段。
僅計判決書中可解析出明確有期徒刑刑期的 5 筆,含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不含拘役、罰金、緩刑與無刑期之裁判。
陳駿璧法官的判決結果分類各是什麼意思?
陳駿璧法官的判決結果可自動分類為 4 類,以下逐類列出件數與白話解釋。「駁回」「不受理」指的是程序上的處理方式,不等於誰輸誰贏。
「駁回」不一定是輸、「不受理」也不等於敗訴;每一類都附白話解釋,展開看完整說明。
總數未達 50 筆,僅列件數不計比例。
- 駁回11 筆
這次的請求或上訴沒有被接受;駁回的是「請求」,不是判你輸掉整個案件完整說明
民事的駁回:原告這次的請求沒過,多數還能上訴。刑事的駁回:常見是「上訴駁回」,意思是維持原判;對被告是上訴沒成功,對檢方上訴的案件則是被告守住了原判。看到駁回,先看「誰的什麼請求」被駁回。
- 廢棄原判6 筆
上級法院認為原判決有問題,把它推翻,之後可能改判或發回重審完整說明
刑事與行政用「撤銷」、民事用「廢棄」,意思相同:原判決失效。被撤銷不代表最終結果翻盤,要看後續是自行改判還是發回更審。
- 其他1 筆
多為程序性決定,如延長羈押、定應執行刑;內容要看個別裁判書完整說明
裁判的結果樣態非常多,無法全部自動歸入固定分類。被歸進這一類不代表結果特殊或異常,多數是處理程序事項的裁定,少數是分類規則還沒涵蓋的型態。
- 發回更審1 筆
上級法院把案件退回原法院重新審理,案件還沒結束完整說明
發回的理由通常是原審程序或認定有瑕疵需要重查,不是預告改判方向。更審後的結果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
其他未列入上方分類的判決:1 筆(可在下方判決列表逐筆查看)。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可能存在誤差;一切以司法院公開之裁判書原文為準。
陳駿璧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案由分佈如何?
陳駿璧法官共有 20 筆已公開判決,結果分佈以「駁回」11 筆最多;以下為完整計數統計。
案由・結果・年度三個切面看同一批判決;點任一段可鎖定該類別。
案由取自判決書原始記載;前十大以外歸入「其他案由」。
結果分類由程式自動解析;停在任一項可看白話解釋。
年度為案號年度(民國),與裁判日期可能不同年。
陳駿璧法官審理過哪些判決?
陳駿璧法官共有 20 筆已公開判決,以下列出其中 19 筆。
-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一號違反商標法上易廢棄原判
- 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一九號違反懲治走私條例等上訴廢棄原判
- 九十一年度上字第二號請求確認所有權存在上駁回
- 九十一年度上字第一號請求返還土地上駁回
- 九十三年度軍上字第二號殺人等軍上發回更審
- 九十三年度抗字第一號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抗駁回
- 九十三年度交抗字第一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抗駁回
- 九十三年度交抗字第二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抗駁回
- 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八號侵占附民
- 九十三年度軍上字第三號違反部屬職責等軍上駁回
- 九十二年度再易字第一號再易駁回
- 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一五號因被告貪污案件上訴駁回
- 九十年度上訴字第一九號因被告貪污等案件上訴廢棄原判
-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七號因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上易廢棄原判
- 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五號因偽造文書等案件上訴廢棄原判
-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三號上易駁回
- 九十年度上字第九號因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駁回
-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六號因被告傷害等案件上易廢棄原判
- 九十一年度再易字第三號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再易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