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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800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5 月 30 日

法官王怡蓁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楊心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2753號、112年度執聲字第70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楊心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楊心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符合數罪併罰之要件,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亦有明文。復按有二個裁判以上,經定其執行刑後,又與其他裁判併合而定其執行刑者,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效,仍應以原來宣告之數個刑罰計算,而不以當時該數罪所定應執行刑為計算之基準(最高法院59年台抗字第367號判例要旨可資參照)。又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94年度台非字第21號判決意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楊心因犯如附表所示之詐欺、過失傷害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均分別確定在案,有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及受刑人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憑。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5、7、9、11至21所示之罪所處之刑,不得易科罰金且不得易服社會勞動;編號6、10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且得易服社會勞動;附表編號8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則不得易科罰金然得易服社會勞動,屬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茲聲請人依同法第50條第2項規定,經受刑人之請求向本院提出定應執行刑之聲請,有受刑人楊心於民國112年3月9日所提出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份在卷可稽,本院審認核屬正當。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7至8所示之罪,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9年度訴字第1257號、110年訴字第823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8月確定;編號14所示之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0年審訴字第2014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3月確定;編號15所示之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0年原訴字第27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編號16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1年金訴字第46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編號18所示之罪,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111年訴字第115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確定;編號20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1年金訴字第1533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編號21所示之罪,經本院以111年金訴字第2169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3月確定,依上開裁判意旨,本院應受裁量權內部界限之拘束。復依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裁定意旨,本院函知受刑人得於文到3日內就本件定應執行刑具狀陳述意見,惟迄今未見回覆,有本院函文、送達證書及收文、收狀資料查詢清單各1份在卷可憑(見本院卷第59-65頁);另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亦有於上開調查表中「三、如對於上述所示罪刑請求定刑,日後由法院定應執行刑時,有無意見進行陳述(例如:定刑範圍、希望法院如何定刑之具體理由)」欄位,要求受刑人就本案定應執行刑表示意見,受刑人亦勾選表示無意見,可認已足保障受刑人之陳述意見權。爰參酌受刑人所犯之罪名、手法、相隔時間及侵害法益等一切具體情狀,合併定其應執行刑為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楊心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王怡蓁

書記官 黃雅青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30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9年4月22日 109年5月12日 109年9月1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35211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17346號、第14366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1206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27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30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190號  判決 日期 110年2月22日 110年8月4日 110年4月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27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30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190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8月24日 110年9月3日 110年9月1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7949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3751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335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過失傷害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3月 犯罪日期  109年4月28日 109年5月30日 108年2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緝字第380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1386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緝字第129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50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64號(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度審訴字第64號) 110年度沙交簡字第163號(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度沙簡字第163號)  判決 日期 110年4月13日 110年5月12日 110年2月24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訴字第50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64號(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度審訴字第64號) 110年度沙交簡字第163號(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度沙簡字第16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9月14日 110年10月14日 110年11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是 備註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578號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404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305號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6罪) 有期徒刑6月(5罪)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9年9月22日、109年9月24日(聲請書附表載為:109年9月22日至109年9月24日) 109年9月25日 109年9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29742號、第34066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29742號、第34066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220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257號、110年度823號 109年度訴字第1257號、110年度823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28號  判決 日期 110年9月29日 110年9月29日 110年12月2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257號、110年度823號 109年度訴字第1257號、110年度823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12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11月2日 110年11月2日 111年1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 均否 備註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66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66號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執字第13305號   編號7至8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以109年度訴字第1257號、110年度823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8月,於110年11月2日確定。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9年6月1日 109年9月17日 109年5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2422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9939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24918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審簡字第58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741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268號  判決 日期 110年12月28日 110年12月30日 111年1月18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審簡字第585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741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26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2月7日 111年2月8日 111年3月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是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01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679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476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3罪)  有期徒刑1年1月(6罪) 犯罪日期  109年5月5日 110年7月20日、110年7月23日 (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7月20日至110年7月23日) 110年7月27日、110年7月30日(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7月27日至110年7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1135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26512號、第27021號、第29643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9021號、第9585號、第10446號、第10447號、第11240號、第11365號、第12891號、第13284號;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61號;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2827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269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2014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27號  判決 日期 111年1月27日 111年2月14日 111年3月10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269號 110年度審訴字第2014號 110年度原訴字第2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3月10日 (聲請書附表載為:111年4月15日) 111年3月15日 111年4月12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703號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269號 (編號14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0年度審訴字第2014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3月,於111年3月15日確定。)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3611號 (編號15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10年度原訴字第27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10月,於111年4月12日確定。)
編號  16 17          18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3罪)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10年7月29日 110年7月29日 110年7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5422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110年度偵字第12216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84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6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408號 111年度訴字第115號  判決 日期 111年5月11日 111年5月17日 111年6月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468號 110年度金訴字第408號 111年度訴字第11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6月14日 111年6月15日 111年7月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8004號 (編號16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金訴字第468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4月,於111年6月14日確定。)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367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1712號 (編號18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111年度訴字第115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2年,於111年7月5日確定。)
編號  19 20          21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1月(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10年7月15日 110年7月13日、110年7月15日(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7月13日至110年7月15日) 110年7月27日、110年7月29日(聲請書附表載為:110年7月27日至110年7月2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0700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832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8520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638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53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2169號  判決 日期 111年6月20日 111年12月9日 111年12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638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533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216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7月19日 112年1月10日 112年2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均否 均否 均否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9537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高字第2944號 (聲請書附表載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高字第2944號) (編號20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金訴字第1533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於112年1月10日確定。)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2753號 (編號21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以111年度金訴字第2169號判決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3月,於112年2月7日確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800號於民國 112 年 05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