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653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王瑞卿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14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王瑞卿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捌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王瑞卿因公司法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按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有應更定執行刑者,本於同為定刑裁定應為相同處理之原則,法院於裁定定應執行之刑時,自仍應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法理之考量;亦即,另定之執行刑,其裁量所定之刑期,不得較重於前定之執行刑加計後裁判宣告之刑之總和(最高法院103 年第14次刑事庭決議參照)。再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判決參照)。
三、經查:
㈠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業經臺灣澎湖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下稱新北地院)、臺灣高等法院(下稱臺灣高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徒刑如附表所示,並於附表所載之日期分別確定在案,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各該刑事判決書在卷足憑。
㈡又如附表編號1至5、7至19、21至24所示為得易科罰金及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而附表編號6、20所示則屬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惟受刑人就附表所示各罪,已聲請檢察官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此有受刑人簽名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102年1月23日修正之刑法50條調查受刑人是否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參,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核符合前揭規定,應予准許。
㈢復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8、10、15、18、21所示之罪,固分別經新北地院、臺灣高院、臺中地院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年6月、8月、1年6月、11月、1年2月確定,惟參照前揭說明,受刑人既有附表所示之罪應定其應執行刑,則該罪所定應執行刑即當然失效,本院自可更定附表所示各罪應執行刑。爰審酌本件內部性及外部性界限,及受刑人其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類型、動機、態樣、侵害法益、行為次數等情狀,復就其所犯之罪整體評價其應受非難及矯治之程度,並兼衡刑罰經濟與公平、比例等原則,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㈣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5、7至19、21至24為得易科罰金及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附表編號6、20為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惟因上開24罪間相互與不得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併合處罰,而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揆以上揭說明,本院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折算標準之諭知,併此敘明。
㈤又按定應執行之刑,應由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檢察官聲請該法院依上開規定裁定之,不能因犯罪之一部分所科之刑業經執行完畢,而認檢察官之聲請為不合法,予以駁回。至已執行部分,自不能重複執行,應由檢察官於指揮執行時扣除之,此與定應執行刑之裁定無涉(最高法院106年台抗字第540號裁定意旨參照)。揆諸前揭說明,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刑雖已執行完畢,本院仍應依法就受刑人判決確定前所犯之數罪定其應執行之刑,僅檢察官於指揮執行時,應就已執行部分予以折抵,附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 犯罪日期 104/09/02 104/06/12 104/06/12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澎湖地檢105年度偵字第68號 士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5591號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355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澎湖地院 士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5年度馬簡字第50號 105年度湖簡字第260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1616號 判決日期 105/08/03 105/08/26 105/09/02 確定判決 法院 澎湖地院 士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5年度馬簡字第50號 105年度湖簡字第260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161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09/07 105/09/19 105/09/3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澎湖地檢105年度執字第264號(已執畢) 士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5305號(已執畢)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7746號(已執畢) 編號 4 5 6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偽造文書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5年 犯罪日期 104/10/01 104/08/13 102/10/07~103/01/02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0000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5543號 臺北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127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2043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1692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87號 判決日期 105/11/10 105/11/14 105/04/07 確定判決 法院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2043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1692號 105年度台上字第346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11/28 105/12/16 105/12/29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否 備註 臺北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687號(已執畢)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39號(已執畢)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32號(已執畢) 編號 7 8 9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4罪)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04/08/04 104/07/28~104/10/01(4次) 104/09/02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902號 新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4280號等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49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818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2264、2546號 106年度簡字第112號 判決日期 105/12/29 106/02/13 106/04/26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818號 105年度審簡字第2264、2546號 106年度簡字第11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01/16 106/03/14 106/05/16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桃園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495號(已執畢)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603號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4508號 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編號 10 11 12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2罪)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02/03/25~103/01/10(2次) 102/09/18 104/09/1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4年度偵字第20134號等 臺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500號等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6年度上訴字第561號 10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3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265號 判決日期 106/06/14 106/06/14 106/07/27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6年度上訴字第561號 10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3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26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07/04 106/07/21 106/08/15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桃園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1424號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5955號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6503號 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確定 編號 13 14 15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4罪) 犯罪日期 102/10/04 105/03/31 105/04/21~105/07/13(4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5年度偵字第11863號等 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9012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8091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06年度簡字第1781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320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282號 判決日期 106/08/01 106/08/31 106/08/31 確定判決 法院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號 106年度簡字第1781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320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282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6/09/09 106/09/29 106/09/3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059號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7747號 新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7836號 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確定 編號 16 17 18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6月(2罪) 犯罪日期 105/03/31 104/09/11 101/10/29~102/03/11(2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6年度偵字第8629號 桃園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903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8752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北地院 桃園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831號 106年度簡字第492號 105年度金重訴字第912號等 判決日期 106/10/31 106/12/27 106/03/23 確定判決 法院 臺北地院 桃園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6年度審簡字第1831號 106年度簡字第492號 105年度金重訴字第912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6/11/28 107/01/22 106/04/2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臺北地檢106年度執字第9134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執字第2767號 臺中地檢107年度執字第3704號 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確定 編號 19 20 21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6月(3罪) 犯罪日期 105/07/21 105/02/02 101/11/23~102/02/01(3次)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6895號 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5038號 新北地檢104年度偵字第3956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7年度審訴字第623號 107年度審訴字第834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427號 判決日期 107/06/21 107/08/17 109/03/05 確定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號 107年度審訴字第623號 107年度審訴字第834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42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7/07/16 107/09/17 109/04/09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否 是 備註 桃園地檢107年度執字第9098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3766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8375號 經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確定 編號 22 23 24 罪名 公司法 公司法 公司法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6月 犯罪日期 102/08/16 104/11/12 102/07/24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士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7845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5172號等 臺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664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士林地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295號 110年度金簡字第10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判決日期 109/03/27 111/01/26 111/06/28 確定判決 法院 士林地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號 108年度訴字第295號 110年度金簡字第107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17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9/05/05 111/03/02 111/08/02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是 是 是 備註 士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2445號 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4049號 臺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38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