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1583號
- 聲請人
-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陳瑞賢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聲字第1264號;112年度執字第630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瑞賢因犯竊盜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6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0條、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刑法第53條所謂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係指二以上之確定裁判,定其應執行之刑而言(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2號判決意旨參照)。然對於已判決確定之各罪,已經裁定其應執行之刑者,如又重複裁定其應執行之刑,自係違反一事不再理之原則,即屬違背法令(最高法院68年台非字第50號判決要旨參照)。
三、如附表所示各該案件,雖先後均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然附表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另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本院聲請定應執行刑,由本院以112年度聲字第1249號繫屬中(尚未確定)等情,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曾經定應執行刑簡表各1份在卷為憑,依前開說明,如附表編號1至13所示案件於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時顯然尚未確定,揆諸上揭說明,自不得為定應執行刑之對象,是聲請人就附表所示之案件,並已經裁定應執行刑之各罪,重複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違一事不再理原則,本件聲請與法不合,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拘役12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3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1年2月21日 110年10月12日 110年10月29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速偵字第792號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721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0993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桃簡字第554號 111年度簡字第1912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7號 判決日期 111年7月21日 111年8月17日 111年12月9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確定日期 111年10月4日 111年10月19日 112年1月11日 備註 編號1至2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103號裁定應執行拘役45日 ①編號1至6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612號裁定應執行拘役120日 ②編號1至13業經聲請定應執行刑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249號) 編號 4 5 6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1年3月6日 110年10月27日 111年2月15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6867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9841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18291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10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6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8號 判決日期 111年12月9日 111年12月16日 111年12月16日(聲請書誤載為111年12月19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確定日期 112年1月11日 112年1月18日 112年1月18日 備註 ①編號1至6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612號裁定應執行拘役120日 ②編號1至13業經聲請定應執行刑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249號)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0年12月24日 110年11月12日 110年10月26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049、5352、6295、6568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049、5352、6295、6568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049、5352、6295、656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3日 112年1月13日 112年1月13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確定日期 112年2月22日 112年2月22日 112年2月22日 備註 ①編號7至12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判決應執行拘役120日 ②編號1至13業經聲請定應執行刑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249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1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0年11月28日 110年11月9日 110年10月31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049、5352、6295、6568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049、5352、6295、6568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3049、5352、6295、6568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 判決日期 112年1月13日 112年1月13日 112年1月13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確定日期 112年2月22日 112年2月22日 112年2月22日 備註 ①編號7至12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審簡字第1109號判決應執行拘役120日 ②編號1至13業經聲請定應執行刑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249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過失傷害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拘役25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1年1月18日(聲請書誤載為111年10月18日) 111年4月6日 111年4月9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緝字第2573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5377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5377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交訴字第83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 判決日期 112年2月22日 112年3月25日 112年3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確定日期 112年3月29日 112年5月3日 112年5月3日 備註 編號1至13業經聲請定應執行刑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1249號) 編號14至18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判決應執行拘役120日 編號 16 17 18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拘役3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 犯罪日期 111年3月19日 111年4月10日 111年4月10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5377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5377號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 111年度偵字第25377號 最 後 事 實 審 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案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 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 判決日期 112年3月25日 112年3月25日 112年3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同上法院 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同上案號 確定日期 112年5月3日 112年5月3日 112年5月3日 備註 編號14至18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審簡字第1441號判決應執行拘役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