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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96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被告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款之加重竊盜罪、同法第306條第1項之無故侵入住居罪者,想像競合犯,應從一重之加重竊盜罪處斷而不再論以無故侵入住居罪,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409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按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須告訴乃論,同法第308條定有明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0年度矚侵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本案被告王英傑、王偉傑、蔡舜捷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前經本院訊問後,認被告王英傑涉犯刑法第306條第2項之侵入住居罪、第330條第1項之結夥強盜罪、第328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43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本件告訴人甲○○告訴被告乙○○、丙○○妨害自由等案件,公訴人認被告乙○○係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被告丙○○係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21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至被告所涉加重竊盜罪部分,由本院另行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38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檢察官前開指揮書之刑期既記載有期徒刑3月,應係先就侵入住居罪之部分為執行,罪名為毀損罪應係誤載,此業經檢察官傳真更正罪名為侵入住居罪甚明。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384號刑事判決預覽 ↗
本件此部分未經被害人提出告訴,且被害人乙○○於準備程序亦到庭表示就侵入住居罪部分沒有提出告訴之意思。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易字第413號刑事判決預覽 ↗
,若行為同時成立二罪名,則應依法條競合法則,優先適用基本規定之「無故侵入住居罪」,排除「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之適用,僅在不能適用「無故侵入住居罪」規定時,方有「無故留滯他人住宅罪
士林簡易庭113年度士簡字第10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葉睿宏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鄧文峰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9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認被告蔡寶連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及同法第306條第2項之受退去要求仍留滯之侵入住居罪,被告黃西文涉犯刑法第306條第2項之受退去要求仍留滯之侵入住居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2978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經查,本件告訴人乙○○告訴被告甲○○侵入住居罪部分,公訴人認被告係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罪,依同法第308第1項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1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本件告訴人朱思靜告訴被告呂袁誠、鍾采琳無故侵入住居罪案件,公訴人認被告2人係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住居罪嫌,依同法第308條第1項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2101號刑事判決預覽 ↗
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嫌,均由本院另予審結)。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二О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丁○○○【兼屬本件傷害罪告訴人之一】於民國八十四、八十五年間擔任會首招募民間互助會,而被告己○○○【兼屬本件無故侵入住居罪之告訴人;亦屬本件傷害罪告訴人之一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審訴字第150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認被告鄭勝紘、林煒祥此部分所為,涉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嫌等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118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是核被告所為,㈠就被害人丙○○部分:係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攜帶兇器竊盜罪及第306條第1項侵入住居罪;又其所犯之上開加重竊盜罪與侵入住居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67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查告訴人林文壽、程芙美對被告蔡石同提出本件侵入住居罪之告訴,公訴意旨認被告蔡石同係觸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嫌,依刑法第308條之規定,須告訴乃論。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度嘉簡字第797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6條第2項之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之侵入住居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易字第768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本件被告陳小梅因毀棄損壞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認被告係犯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第354條之毀損罪,而侵入住居罪、毀損罪分別依刑法第308條第1項、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七四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理由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乙○○(亦屬本件傷害罪之告訴人)於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晚間十一時三十分許,無故侵入被告甲○○(亦屬本件無故侵入住居罪之告訴人)位於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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