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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交簡上字第一三六號刑事判決預覽 ↗
故犯罪事實縱經刑事追訴機關發覺,但如刑事追訴機關尚未知悉犯罪行為人究係何人之前,倘行為人自行向刑事追訴機關申告其之犯行,即核與自首之要件相符,自應依上開自首規定酌減其刑,其理甚明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交簡上字第128號刑事判決預覽 ↗
故犯罪事實縱經刑事追訴機關發覺,但如刑事追訴機關尚未知悉犯罪行為人究係何人之前,倘行為人自行向刑事追訴機關申告其之犯行,即核與自首之要件相符,自應依上開自首規定酌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七一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嗣甲○○於刑事追訴機關發覺上開犯罪前,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具狀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首而接受裁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7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所謂「未發覺之罪」,應指刑事追訴機關(司法警察〈官〉、檢察官或其他有偵查犯罪職權之公務員)尚「未知悉」犯罪事實及犯人而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三一七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者,始足當之,倘刑事追訴機關有確切之根據而有合理之懷疑犯罪者犯罪,即非刑法第六十二條所稱之「未發覺」。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字第2097號刑事裁定預覽 ↗
而所謂未發覺,係指刑事追訴機關尚未知悉犯罪事實與犯罪行為人,倘職司犯罪偵查之公務員已知悉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後,始坦承犯行者,為自白,而非自首。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六七九號刑事判決預覽 ↗
,而足以妨害國家司法權之行使,是被告於前開時、地撥打電話謊報案件已足使同仁派出所之刑事追訴機關開始無意義之刑事追訴工作,要屬確定,益證被告所辯,殊難採信,本件事證明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交易字第一四六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於犯罪未被刑事追訴機關發覺前,即委請他人以電話報警處理,並留待現場向警方自首而接受裁判,業經據報到場處理本件車禍之警員汪世章到庭證述在卷,應依法減輕其刑。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交上易字第五三0號刑事判決預覽 ↗
惟按自首雖無一定方式之限制,但仍須於刑事追訴機關未發覺其犯罪之前,向該管機關表明自首並願接受裁判之意者,始足當之;而刑事追訴機關係指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其他執行司法警察職務之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六一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於犯罪未被刑事追訴機關發覺前,即自行前往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向內勤檢察官自首而接受裁判,有自首筆錄一份附於偵查卷宗可稽,應依法減輕其刑。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109年度聲再字第78號刑事裁定預覽 ↗
所謂未發覺,係指刑事追訴機關尚未知悉犯罪事實與犯罪行為人,倘職司犯罪偵查之公務員已知悉犯罪事實及犯罪嫌疑人後,始向之坦承犯行者,為自白,而非自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八一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⒉偵訊筆錄上偽造「乙○○」之署名一枚,足以生損害於刑事追訴機關追訴犯罪之正確性及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簡字第二八二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爰審酌被告有賭博前科(不構成累犯),素行尚可,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一份附卷可稽,其謊報機車失竊,未指定犯人誣告,使刑事追訴機關因此發動偵查,浪費訴訟資源甚鉅,自應受相當程度之刑事非難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5689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爰審酌被告未指定犯人誣告犯罪,使刑事追訴機關因此發動偵查,浪費司法資源,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及犯罪後坦承犯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76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爰審酌被告之素行尚佳,尚無經論罪科刑之前科紀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偽造署名及指印,影響刑事追訴機關追訴犯罪及刑事審判機關審判之正確性,並影響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5年度簡字第2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爰審酌被告2人明知前揭支票3紙並未遺失,竟共同未指定犯人誣告,使刑事追訴機關因此發動偵查,浪費刑事訴訟資源,自應受有相當程度之刑事非難,惟念渠等係因一時失慮所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桃原交簡字第347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㈡法律適用部分:自首之要件,除須行為人所申告之內容需為自己所犯之罪,及申告之時機為刑事追訴機關發覺犯罪前申告之外,尚須行為人申告後必須自動接受裁判。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東簡字第五二四號刑事判決預覽 ↗
附表所示臺北縣警察局汐止分局(以下簡稱汐止分局)交通分隊逮捕通知書、權利告知書、警詢筆錄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內勤檢察署訊問筆錄上,偽造附表所列「潘國順」之署押、指印,足以生損害於刑事追訴機關追訴犯罪及法院審判之正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東交簡字第三三一號刑事判決預覽 ↗
均足以生損害於主管機關對於酒精濃度檢測之正確性、刑事追訴機關追訴犯罪及法院審判之正確性而損害於公眾,並致丙○○有被傳拘通緝、接受刑罰執行之虞,亦足以生損害於丙○○;嗣經警深入查明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116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申告之內容,僅須足以使刑事追訴機關憑以查明犯罪之真相即可,不以事實真相完全相符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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