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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抗字第1號刑事裁定預覽 ↗
於其後經民事裁定廢棄,自應溯及原民事暫時保護令之聲請亦經駁回,況民事通常保護令程序上係接續暫時保護令而產生,民事通常保護令被廢棄後,亦即暫時保護令之事實不存在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聲簡再字第7號刑事裁定預覽 ↗
理由一、聲請再審意旨略以:伊經本院於民國100年12月26日核發100年度司暫家護字第644號民事暫時保護令(下稱本件民事暫時保護令),惟本件民事暫時保護令經本院於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聲再字第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職是,而原判決所憑據之八十九年度緊暫家護字第六九號民事暫時保護令,係於八十九年十月五日送達於聲請人,而聲請人收受上述民事暫時保護令後之八十九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七時許,未依前揭民事暫時保護令之內容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99年度易字第81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尚不能以寄存送達方式為之,此外上開保護令卷亦無其他本院有將暫時保護令依法送達或命警察依法執行暫時保護令等之證據,故本院98年度暫家護字第801號暫時保護令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上易字第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日管區員警前往執行該暫時保護令時,業已知悉原審法院97年度暫家護字第23號暫時保護令之內容,被告上開自白與事實相符,自堪採信為真正;又被告於暫時保護令仍有效存在時,仍繼續對暫時保護令所保護之人即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家聲字第二九號民事判決預覽 ↗
,為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聲請撤銷該暫時保護令等語。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家聲字第二二號民事判決預覽 ↗
,該暫時保護令已無存續必要,為此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聲請撤銷該暫時保護令等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家聲再字第1號民事裁定預覽 ↗
暫家護字第306號民事暫時保護令1份在卷可稽。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九五八號刑事判決預覽 ↗
由是觀之,被告在聆聽警方宣讀該暫時保護令時,對於該暫時保護令諭知不得對被害人直接或間接為騷擾、通話、通信之聯絡之行為,並應最少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及工作場所一百公尺之情形,顯有認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一八一六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右額瘀血、雙頰紅腫、右前臂咬傷、右上臂瘀青、左大腿瘀青、左上臂瘀青、腦振盪及左頸部抓傷等傷害,而違反前開民事暫時保護令。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九年度家抗字第一七六號民事判決預覽 ↗
本件抗告人與相對人甲○○間暫時保護令原即由賴劍毅法官審理,嗣經核發暫時保護令,依前述規定,即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本即應輪由原法官審理。
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字第681號民事判決預覽 ↗
暫時保護令因最終保護令之核發而失效。上訴人自不能執已失效之暫時保護令記載內容,主張其對被上訴人乙○○有債權存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23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本件公訴人認被告涉有誣告罪嫌,無非係以證人丙○○之證述;復有民事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委任狀、民事暫時保護令等件附卷可稽,為其論據。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簡字第二四三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法院於受理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之暫時保護令聲請後,依警察人員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有正當理由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除有正當事由外,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暫時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暫時保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558號民事判決預覽 ↗
從而,依原告所稱之前開暫時保護令及最終保護令均未命令被告乙○○應給付原告任何金錢,且在暫時保護令中命令被告提供醫療保險給付之部分,亦已由美國法院變更其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家聲字第42號民事裁定預覽 ↗
而其於本件聲請狀中除未釋明其所提起之暫時保護令抗告案聲明及所據原因事實為何外,亦未釋明所欲調取之系爭監視畫面能夠證明之事項與暫時保護令抗告案或本院115年度護字第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婚字第574號民事判決預覽 ↗
法院即得核發一定內容之暫時保護令,以收迅速保護被害人之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5506號刑事判決預覽 ↗
,但伊不確定被告有無看到上開暫時保護令等語;證人即被告之子陳浩宇亦證稱:告訴人有請伊轉交上開暫時保護令與被告,伊將上開暫時保護令連同信封密封之狀態下置於客廳茶几上,伊並無看見被告有開拆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聲字第6號民事裁定預覽 ↗
始知此事,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爰聲請承審上揭暫時保護令之邱佳玄法官迴避等語。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061號刑事判決預覽 ↗
詎丙○○收受該暫時保護令並知悉內容後,在暫時保護令有效期間,竟仍基於違反民事暫時保護令及毀損之犯意,於95年12月6日上午某時,未經系爭房屋所有權人甲○○之同意,持工具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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