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113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中華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2年度審訴字第1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318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4年度嘉簡字第69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預覽 ↗
主文甲○○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4992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簡字第31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書記官高建華中華民國98年5月15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4年度嘉簡字第101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56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二百十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453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度審訴字第2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度嘉簡字第1220號刑事判決預覽 ↗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字第189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徐炎坤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捌月;又共同行使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度訴字第124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個人資料申請開卡,致荷蘭銀行誤認係甲○○本人開卡而准予開卡,復基於行使偽造私文書之犯意,在前述信用卡背面持卡人簽名欄簽寫自己之英文名字「JUDITH」,表示自己有權使用該卡之意,足以生損害於甲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2654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易字第1460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中華民國刑法第215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16號刑事判決預覽 ↗
1 96年5月 臺北市中山區 李文服飾精品 4,000元 甲○○行使偽造私文 23日2時 林森北路311 店 書,足以生損害於他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790號刑事判決預覽 ↗
,再持以向如附表一、二所示特約商店之店員行使,表示係劉勤本人或其授權之人簽帳消費之意,使上開特約商店之店員陷於錯誤,而交付價值如附表一、二所示金額之商品予林建名,足以生損害於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緝字第190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上開住處,於信用卡背面簽名欄處,偽簽表彰持卡人丙○○身分之英文簽名「yinu」1枚,而偽造完成表彰持卡名義人丙○○在該信用卡有效期限內有權使用該信用卡之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丙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審簡字第57號刑事判決預覽 ↗
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