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門地方法院115年度簡抗字第1號民事判決
按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
按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
紀淳凱陳家霆張錦盛陳家樺世宇智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本件原告請求被告負損害賠償責任,係以支付金錢為標的,且未經兩造約定清償期限或特定利率,自應以原告起訴狀送達之翌日起算法定遲延利息。
及辯護人於114年11月14日當庭稱被告係長期居住○○,並於○○工作等語(見原審卷二第66頁),可見其確具海外賺錢維生能力,客觀上無法完全排除其為規避本案刑責或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以一訴主張數項標的者,其價額合併計算之;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
款事由致其未能於第一審提出鑑定等之情形,即應對於上訴人即原告未盡適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之協力義務者,課以失權效果,以維訴訟程序之合法進行及伊權益,故上訴人依民法第184條請求被上訴人負損害賠償之
陳宜琪被告福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傅千驊訴訟代理人陳偉仁律師陳明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
等節,核屬被告是否應另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問題,附此敘明。七、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苑竣唐訴訟代理人吳典倫律師劉豐州律師上一人複代理人謝明展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仝清筠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
緩刑2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之方式給付損害賠償,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及應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緩刑肆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金額、方式支付損害賠償。
管金及勞作金,每月保留3,000元後之餘額全數辦理執行沒收犯罪所得70,000元(嗣聲明異議人於115年4月24日假釋出監),惟聲明異議人已與被害人就其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之損害賠償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2項、第185條第1項定有明文。
;又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並應按附表一所示方式向張睿寧支付附表一所示數額之財產上損害賠償。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115年度店小字第332號原告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法定代理人陳純敬訴訟代理人劉炳烽律師被告高宥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應依附件二調解筆錄履行損害賠償。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緩刑參年,並應依附表六所示內容支付損害賠償。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解釋上應肯認被害人之損害已依原有財產秩序獲得填補或行使處分權之情形,亦與上開條文所稱之「發還」相類,亦即縱被告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僅賠償被害人部分損害,但被害人如願同意拋棄其餘損害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