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訴字第4220號刑事判決
然此立法說明業已逾越毒品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後段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基於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
然此立法說明業已逾越毒品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後段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基於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
而沒收兼具刑罰與保安處分之性質,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係對於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
而前開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立法理由,業已逾越條文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為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機會
故上訴人主張該函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委無可採。
而前開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立法理由,業已逾越條文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為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機會
然此立法說明業已逾越毒品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後段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基於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機會
在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依憲法第23條之規定,仍得以法律限制之,此即所謂法律保留原則。
然此立法說明業已逾越毒品條例第35條之1第2款後段之明文範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基於尊重檢察官之裁量權,並保障施用毒品者能獲得妥適並完善治療或其他有利戒毒途徑處遇之機會
寓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並無違反法律保留
寓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寓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自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寓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自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寓有避免各監理機關於相同事件恣意為不同裁罰之功能,並非法所不許,於憲法上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此並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11號解釋意旨理由足資參照),並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㈣再審原告雖指摘原確定判決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2條第1項、第42條第1項第1款、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83條第1項等規定,違反法律優位、法律保留原則及憲法第15條
原處分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該辦法由學生事務處訂定,為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屬低密度法律保留事項,無違法律保留原則。
六、沒收(一)按沒收兼具刑罰與保安處分之性質,以剝奪人民之財產權為內容,係對於人民基本權所為之干預,自應受法律保留原則之限制。
準此,原處分顯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⒋又原告主張被告未曾告知銓敘部函釋內容,故不知因公傷病請公假而當年度無工作實績有考列丙等可能之事由,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授權明確性等語。
4.國防部本於職權應遵守法律保留原則依法行政,應待服役條例第46條第3項修正條文草案提行政院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方正式施行,否則係逕以行政函釋任意侵害人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