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2779號民事判決
年度訴字第2779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梁懷德被告胡世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2779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梁懷德被告胡世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告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淑真訴訟代理人林佑儒吳承翰被告林虹如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簡展穎代理人包偉鑫被告韋亘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陳嘉興被告陳張春美上列原告與被告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設臺北市○○區○○○路000號0至00樓及00樓法定代理人楊文鈞訴訟代理人林盟凱被告許展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3176號原告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伍維洪訴訟代理人劉育燈被告梁晏菱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年度訴字第2892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佳文訴訟代理人謝宇森被告黃韋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詎被告屆期拒不清償,爰依消費借貸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清償借款本息等語。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志堅訴訟代理人李宗澤被告宏駿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昭錦被告黃法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115年度宜簡字第79號原告石贊元訴訟代理人趙再生被告鄔承諺張思瑜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336號原告蔡萬水被告范千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原告原聲請支付命令獲准(中華民國115年度司促字第201
年度調院偵緝字第163號被告A03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一、A03明知自己並無清償借款之真意
3200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陳建旻被告鄭衣甯(原名:鄭騫慧)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等事件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林衍茂訴訟代理人林芷伃被告佑財生鮮食品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蔡佳蓁被告劉哲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沙東星被告傅駿獻(原名傅泓偉)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等事件
經查,本件原告向本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請求被告清償借款債務,經被告具狀聲明異議(見本院卷第3頁),依前開說明,應視為原告已對被告合法起訴,先予敘明。
年度訴字第3028號原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郭倍廷訴訟代理人張國能被告文麗麗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判決115年度南簡字第568號原告南市區漁會法定代理人方裕豐訴訟代理人邱秉軒被告游知瑾即游莘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法定代理人黃男州訴訟代理人黃義雄被告廣聯達國際冷凍事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榮徹被告李旺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曾清賢李佳盈被告有旺企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林億勳被告陳科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
訴訟代理人陳嘉珮被告臻呈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建誠被告曾鈺棠吳忞輯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借款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