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5年度審交簡字第104號刑事判決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崔喜鳳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崔喜鳳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等語。
告林○芸(住址詳卷)訴訟代理人郭守鉦律師被告謝安貴被告怡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人法定代理人阮毓琇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
二、論罪科刑:㈠是核被告NGUYENDINHDAT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三、本件被告周采縈經檢察官依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依刑法第287條前段規定,須告訴乃論。
三、論罪部分: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
另就被告過失傷害罪嫌部分,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被告所犯2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114年度偵字第8419號),本院依通常程序審理(115年度交訴字第28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乃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主文温梅枝犯過失傷害罪
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84條前段之過失傷害罪嫌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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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交簡附民字第42號原告林淑鈴被告游榮本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5年度交簡字第427號),經原告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63號原告柯凱峰被告陳菊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確係繁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審交附民字第71號原告丁竑懿被告林清利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案情確係繁雜
三、查被告前曾於民國107年間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及過失傷害等罪,經本院依序判處有期徒刑5月、4月、6月,並於109年7月16日以109年度聲字第1711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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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審交簡附民字第19號原告王美連張容瑄被告楊玉珠上列被告因本院115年度審交簡字第94號過失傷害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交附民字第1號原告馬語謙訴訟代理人楊美滿被告龔昭坤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交易字第578號過失傷害案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交簡附民字第5號原告徐亨淑訴訟代理人方谷鏞被告洪富琪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114年度交簡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