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5074號民事判決
113年度訴字第5074號原告陳加賓陳佳伶共同訴訟代理人翁嘉君律師被告蘇杜信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113年度訴字第5074號原告陳加賓陳佳伶共同訴訟代理人翁嘉君律師被告蘇杜信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雄簡字第2318號原告朱紅燕訴訟代理人陳昌億被告林芷岑梁淼深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詎閻秀珍於107年6月13日在本院107年度鳳簡字第147號遷讓房屋等事件作證時,卻具結證述陳重光代償之系爭借款金額僅70萬元,則許孟琮向上訴人收取逾70萬元部分即欠缺法律上原因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豐簡字第982號原告鄭秀鳳被告鍾漢松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2日言詞辯論終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執事聲字第535號異議人陳光飛相對人林德棣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異議人對於民國113年8月20日本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所為
原告詠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趙金訴訟代理人黃炎祥被告巨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詹素貞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1420號原告陳珞綺訴訟代理人林玉卿律師被告吳思漢訴訟代理人張嘉明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中簡字第4284號原告林韋伶訴訟代理人林嘉祥被告施麗芬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鳳簡字第695號原告劉黃進財訴訟代理人劉國華被告江進龍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事件,本院於民國114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1063號原告翁震宇訴訟代理人歐嘉文律師複代理人劉珈誠律師被告黎美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詎被告及其子女即訴外人黃清富、黃清輝(下稱黃清富等2人)未經徵得伊二人同意,逕將系爭房地全部占為己用,致伊二人無從使用收益系爭房地應有部分,迭經限期催告被告遷讓房屋,
113年度訴字第6431號原告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法定代理人陳純敬訴訟代理人林慶皇律師被告林毓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112年度潮簡字第901號原告陳新合訴訟代理人洪茂松律師被告洪達耀訴訟代理人方浩鍵律師陳泰瑋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告李政導訴訟代理人陳伯彥律師張嘉仁律師被告陳昱廷陳孝怡(住居所詳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告李濃訴訟代理人盧茂森被告兼上一人訴訟代理人呂璧如被告李蕙米呂昆福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告最後一次還款日,足見原告出售系爭嘉義房地所清償之債務與系爭鳳山房地及系爭澎湖土地所擔保之債務係不同筆債務;再者,於本院113年度訴字第478號張雅婷訴請林冠妤遷讓房屋
二、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經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880號判決確定,訴訟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聲字第45號聲請人吳玉雲相對人吳秋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訴訟代理人陳冠洲被告莊以翌(現應為送達處所不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從而,原告請求被告遷讓房屋及給付積欠之租金,均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