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4年度簡上字第497號民事判決
廖佳如共同訴訟代理人袁裕倫律師複代理人張容瑄律師被上訴人洪瑞宏訴訟代理人王銘柏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廖佳如共同訴訟代理人袁裕倫律師複代理人張容瑄律師被上訴人洪瑞宏訴訟代理人王銘柏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1668號原告吳麗英訴訟代理人陳新傑律師被告馬彬詠顧正熙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壢簡字第1272號原告謝宗倫葉美惠被告甘冬元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聲字第183號聲請人林展揚相對人陳永祿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雄補更一字第1號原告蕭聿淑上列原告與被告陳俊穎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訴字第1769號原告簡銘秀訴訟代理人簡嘉宏被告雷文彬雷顧珠意上列原告與被告雷文彬等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27號上訴人即被告劉學殷被上訴人即原告黃怡美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黃怡美之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649號原告程石得被告楊小翠呂鎮宇呂昱萱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原告鄭雅心鍾德煌鄭雅文鐘敏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憲法法庭裁定115年審裁字第1230號聲請人張寶玉上列聲請人為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本庭裁定如下:主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重上字第135號上訴人曾永宏被上訴人李麗花訴訟代理人魏慶龍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4年
訴人即被告楊忠桂楊武雄共同送達代收人張良謙被上訴人即原告李昕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
宣示判決筆錄115年度店簡字第457號原告陳月涼被告徐健格上列當事人間115年度店簡字第457號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補字第270號原告高麗娟被告謝憲愷即亨達律師事務所王銘弘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837號原告李俊慶訴訟代理人李逸翔律師複代理人黃子騏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李柏勳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豐簡字第251號原告陳美玉被告張哲維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7月2日言詞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484號原告劉柏瑨被告曾國良上列當事人間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又按以租賃關係已經終止為原因,請求返還土地或遷讓房屋之訴,係以租賃物返還請求權為訴訟標的,非以租賃權為訴訟標的,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起訴時土地或房屋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審補字第853號原告杜育銓被告徐雅麗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5年度訴字第601號原告徐健倫訴訟代理人徐士弦被告羅少青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經本院於中華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