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監宣字第608號民事判決
,且該遺產分割協議書須由全體繼承人暨特別代理人簽章及註明契約成立日期。
,且該遺產分割協議書須由全體繼承人暨特別代理人簽章及註明契約成立日期。
又民法第1164條所定之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個別之財產分割為對象,亦即遺產分割之目的在廢止遺產全部之公同共有關係,而非旨在消滅個別財產之公同共有關係
:㈠聲請人主張之前開事實,業據其提出聲請人及相對人之戶籍謄本、被繼承人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特別代理人同意書、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遺產稅免稅證明書及遺產分割
兩造同意按被繼承人遺囑分配予乙○、甲○○,而丙○與被繼承人在加拿大聯名帳戶資產則經兩造合意不列入本件遺產分割,大陸資產除曾經兩造合意不列入本件遺產分割外,亦因繼承人未盡積極之搜尋遺產之義務,均應認不列入本件遺產分割
查繼承人之一張顧寶為另一繼承人張家銘之監護人,就本件繼承股票之協議分配有利益衝突情形,依民法第1113條準用第1098條第2項規定,應另俟選任特別代理人為協議分割並提出補具特別代理人簽章之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
次按家事事件法所定家事事件由少年及家事法院處理之;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為丙類事件,家事事件法第2條前段、第3條第
又代位分割遺產之訴,係由原告以自己名義主張代位權,以保全債權為目的而行使債務人之遺產分割請求權,原告與被告之間實屬互蒙其利。
⑵、我國民法關於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享有債權者,於遺產分割時應如何處理,雖無明文,然參酌民法第1172條規定:「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裁定113年度雄司補字第139號聲請人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陳昭文代理人李承璋一、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蔡承修及蔡○○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按民法第1164條所定之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並非以遺產中個別之財產分割為對象,亦即遺產分割之目的在廢止遺產全部之公同共有關係,而非旨在消滅個別財產之公同共有關係,其分割方法應對全部遺產整體為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補字第2047號原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侯金英上列原告與被告郭文峯等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
本院審酌乙○○○為受監護宣告人甲○○之阿姨,有聲請人提出之戶籍謄本在卷可稽,而其於聲請人所述辦理被繼承人丁○○之遺產分割及繼承登記事件中,並非繼承人或具其他利害關係之人
又請求遺產分割之訴狀,除應記載第38條規定之事項外,並宜附具繼承系統表及遺產清冊,家事事件法第71條亦有規定。
原法院以:系爭和解筆錄係甲OO之繼承人就甲OO遺產分割成立和解所製作,相對人以系爭和解筆錄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者,亦為甲OO所遺系爭不動產。
又查原告張水樹於民國112年6月21日死亡,其所有系爭中埔鄉大義段45地號土地由原告張國棟單獨繼承,有提出戶籍謄本、遺產分割協議書等為證,故本件得由原告張國棟單獨聲請
且定申報權利期間為自上開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3個月內,經聲請人聲請已於113年8月19日公告於本院網站等情,有聲請人提出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函、繼承系統表、印鑑證明、遺產分割協議
㈣原告訴請分割遺產,分割方法如何為適當?爰說明如后。
㈣原告訴請分割遺產,分割方法如何為適當?爰說明如后。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第78條至第83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用之。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第78條至第83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