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先檢具水措計畫,且依規定應申請許可證(文件)之事業,其水措設施之建造、裝置,與原核准之水措計畫登記事項不同,而須辦理變更水措計畫者,應於申請許可證(文件)時,一併辦理。
應先檢具水措計畫,且依規定應申請許可證(文件)之事業,其水措設施之建造、裝置,與原核准之水措計畫登記事項不同,而須辦理變更水措計畫者,應於申請許可證(文件)時,一併辦理。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許可證(文件)審查時,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附表四規定之文件。
核發機關審查許可證(文件)應登記事項如下: 一、核准日期、字號。 二、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名稱、業別。 三、負責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四、地址或座落位置。 五、許可水措方法及有效期間。 六、許可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