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72 條(法律之位階性(二))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中華民國憲法第 172 條規定命令牴觸憲法或法律者自始無效,是行政權的最後一道法治防線。

Q · 政府的辦法、要點、函釋如果違法,我能拒絕嗎?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172 條,行政命令(含辦法、施行細則、要點、函釋)若牴觸憲法或上位法律,效力自始不存在。實務上不能單方拒絕執行,但可在訴願或行政訴訟中主張該命令違法,請求法院拒絕適用;情節重大時可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普遍宣告違憲。重點:你挑戰的不是「處分」本身,而是處分背後的命令依據。

白話解讀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有時候政府的一紙公告、一份行政命令,可以被法院直接宣告「無效」?這條就是那個按鈕。它說:命令(行政機關發布的規則、辦法、函釋)如果跟憲法或法律牴觸,自始無效,不是「之後修正」,是「從一開始就不算數」。這對你的意義是什麼?當你收到一張罰單、一份駁回公文,對方引用的是某個「辦法」或「要點」,你不是只能乖乖接受。你可以主張那個辦法違反上位法律,請求法院拒絕適用。這就是法律位階的威力:行政機關不能用命令偷偷擴張自己的權力,也不能用命令偷偷限縮你的權利。

法律定性

中華民國憲法第 172 條為法律位階體系最底層的把關規範,明定行政命令(包含辦法、施行細則、要點、函釋等)若與憲法或上位法律牴觸,效力自始無效,並非「修正後失效」。本條與第 171 條(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共同構成憲法、法律、命令三層金字塔結構,是法治國原則在法律位階上的具體化。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憲法第 172 條在規定什麼?

規定行政命令若牴觸憲法或法律,自始無效。

Q2什麼叫「命令」?包含哪些?

行政機關發布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辦法、施行細則、要點、函釋都算。

Q3「自始無效」是什麼意思?

從命令發布那一刻起就完全沒有效力,不是「之後修正才失效」。

Q4怎麼主張命令違法?

在訴願或行政訴訟中提出,請求法院拒絕適用該命令。

Q5誰可以宣告命令無效?

憲法法庭可普遍宣告違憲,各級法院在個案中可拒絕適用。

Q6命令違法 vs 法律違憲差在哪?

172 條管命令違法,171 條管法律違憲,兩者位階不同。

Q7我能直接拒絕執行違法命令嗎?

公務員不能單方拒絕,須循訴願、聲明異議、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等法定途徑。

Q8命令被認定無效後,我繳的錢能要回來嗎?

可依行政程序法第 127 條請求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constitutionstatuteregulation
位階最高,金字塔頂端中層,立法院通過最底層,行政機關發布
制定機關制憲國民大會立法院 + 總統公布行政院或各部會
牴觸效果至高無上牴觸憲法者無效(憲法 171)牴觸憲法或法律者無效(憲法 172)
效力起算公布生效公布生效違反上位法者自始無效
審查機關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憲法法庭 + 各級法院個案拒絕適用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日本国憲法第 98 条第 1 項(最高法規性 + 違憲法令無效)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107조 제2항(命令、規則之違憲審查由各級法院實施)
🇨🇳 中國立法法第 87-88 條(下位法不得抵觸上位法 + 撤銷程序)
🇩🇪 德國Grundgesetz Art. 20 III(法治國原則) + Art. 80(命令授權) + Art. 100(具體規範審查)
🇫🇷 法國Constitution 1958 Art. 61-1(QPC 優先合憲性問題) + Conseil d'État 行政命令違法撤銷管轄
🇺🇸 美國U.S. Constitution Article VI Supremacy Clause + Marbury v. Madison (1803) 違憲審查原則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