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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中華民國憲法 第 58 條(行政院會議)

  1. 1.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2. 2.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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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憲法第 58 條設行政院會議,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宣戰案等重要事項,須經會議議決後才能提出於立法院。

Q · 行政院會議到底在決定什麼?

依憲法第 58 條,行政院會議由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組成,以院長為主席。凡應提出於立法院的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以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的事項,都必須先在行政院會議議決,才能送進立法院。它是行政權內部的集體決策閘門,防止單一部會繞過院長與其他首長獨自推動重大政策。

白話解讀

台灣行政權最高決策桌上坐著誰,決定著什麼提案能送進立法院、什麼政策能拍板執行。這張桌子叫「行政院會議」,院長坐主席位,副院長、各部會首長、還有一群沒有管特定部會但專責跨域整合的政務委員圍坐。重點不在誰坐哪裡,而在第二項: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以及任何「重要事項」或跨部會的議題,全部必須經過這張桌子議決,才能送到立法院。這代表什麼?任何一個部長想推動重大政策,不能自己跑去立法院遊說,必須先在這張桌子上過關。院長不同意、其他部會首長有異議,案子就出不了行政院的大門。這是一道制度設計的閘門,防止單一部門暴走。

法律定性

行政院會議是憲法第 58 條設置的行政權合議決策機制,成員包含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以院長為主席。其功能在於就應提出於立法院的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宣戰案、條約案等重要事項,以及跨部會共同關係事項進行集體議決,構成行政院對外決策的法定程序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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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行政院會議跟立法院有什麼不同?為什麼法案要先過行政院?

行政院會議是行政權內部的品管關卡,只有行政團隊參與。法案在這裡先統一口徑、確認合憲合法、評估預算影響,才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則由民選立法委員代表人民審查。兩關功能完全不同:行政院確保提案品質與內部共識,立法院確保民意授權。若行政院跳過院會直接把案子塞給立法院,立委可質疑程序違憲。

Q2政務委員到底在做什麼?感覺都沒什麼存在感?

政務委員沒有管特定部會,但依憲法第58條是行政院會議的正式成員。其真正功能是處理跨部會議題,例如數位轉型、少子化對策這類沒有單一部會能獨立處理的政策。政務委員人數無憲法上限,給院長很大的政治彈性,可安排政治盟友或延攬專業人才。

Q3哪些事項必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

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以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的事項,都必須先經行政院會議議決才能提出於立法院。

Q4行政院會議是什麼?

憲法第58條設置的行政權集體決策機制,重大案須先在此議決才能送立法院,是行政院對外送案的單一關卡。

Q5行政院會議和立法院差在哪?

院會是行政團隊內部品管關卡只有官員參與;立法院由民選立委代表人民審查,功能完全不同。

Q6不管部會的政務委員是什麼?

不負責特定部會、專責跨部會協調整合的政務官,是行政院會議的正式成員,人數無憲法上限。

Q7行政院會議的法源在哪?

母法是憲法第58條,行政院組織法第8條與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規範其組成與議事程序。

Q8怎麼查一項政策有沒有經行政院會議?

上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查院會通過事項清單,記下決議日期與文號,再到立法院議事系統追蹤送案。

Q9重大案在行政院會議怎麼走完流程?

部會研擬 → 提出於行政院會議 → 議決通過 →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 → 委員會審查 → 院會三讀。

Q10政策沒經院會議決,民眾怎麼監督?

若重大事項未見院會議決紀錄,可作為向立委陳情、要求質詢的程序瑕疵依據。

Q11怎麼判斷一件事是不是『重要事項』?

看是否屬法律案、預算案、戒嚴、大赦、宣戰、媾和、條約等列舉事項,或是否涉及跨部會共同關係。

Q12行政院會議 vs 立法院議決哪個是最終決定?

兩者皆需。院會議決是送案前提,但法律、預算等最終仍須立法院通過,院會不能單方終局決定。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行政院會議立法院
性質行政權內部合議決策關卡民意機關審議與議決
組成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政務委員人民直選之立法委員
功能重大案送立法院前先統一口徑、確認合憲合法代表人民審查、修正、表決行政院提案
主席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院長
對人民課責間接(行政團隊內部)直接(民選代議)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内閣法 第4条(閣議)/日本国憲法 第66条(内閣)
🇰🇷 韓國대한민국 헌법 제88조(국무회의)
🇨🇳 中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88条(国务院常务会议)
🇩🇪 德國Grundgesetz Art. 62, 65 i.V.m. GOBReg § 15(Kabinettsbeschluss)
🇫🇷 法國Constitution de 1958 article 9(Conseil des minist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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