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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第 214 條(確定判決之效力)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確定判決,除當事人外,對於訴訟繫屬後為當事人之繼受人者及為當事人或其繼受人占有請求之標的物者,亦有效力。
  2. 對於為他人而為原告或被告者之確定判決,對於該他人亦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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