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 第 237-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前項事件,由受收容人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不適用第十三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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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roychen921
3 years ago
高普初考地特
不採以原就被原則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