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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行政訴訟法98-5

快速跳轉

聲請或聲明,不徵收裁判費。但下列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一、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 二、聲請回復原狀。 三、聲請停止執行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 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五、聲請重新審理。 六、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 七、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十聲請事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行政訴訟法第 98 條之 5 規定,聲請與聲明原則上不徵收裁判費,僅參加訴訟、停止執行、假扣押等七種聲請每件徵收新臺幣一千元。

Q · 行政訴訟的聲請要繳裁判費嗎?

原則免費,但七種聲請每件 1,000 元

依行政訴訟法第 98 條之 5,行政訴訟的聲請與聲明原則上免徵裁判費,例如聲請調查證據、聲明上訴、撤回起訴都不用錢。但有七種聲請每件要繳新臺幣一千元:參加訴訟、回復原狀、停止執行、起訴前證據保全、重新審理、假扣押假處分、以及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的聲請。共同點是這些聲請都會實質改變現狀或啟動一個獨立程序,法律用這筆費用篩掉隨意的聲請。

白話解讀

這條藏著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好消息:行政訴訟中絕大多數的「聲請」和「聲明」是不用錢的。聲明撤回起訴、聲明上訴、聲請調查證據、聲請更正判決,這些動作通通免費。但有七種聲請例外,每件 1,000 元:聲請參加訴訟、聲請回復原狀、聲請停止執行、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聲請重新審理、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以及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的聲請。為什麼這七種要收錢?因為它們都會「實質改變現狀」或「啟動一個獨立程序」——停止執行直接凍結政府處分、假扣押直接限制對方財產、證據保全直接命令保存證據。法律用這 1,000 元篩選掉隨意聲請的人。理解這條的真正價值是:你做大多數法律動作不用怕花錢,但動到這七件大事時要先評估值不值得。

法律定性

行政訴訟法第 98 條之 5 採『原則免費、例外收費』的裁判費設計:當事人向行政法院提出的聲請與聲明原則上不徵收裁判費,僅列舉七種會實質改變現狀或啟動獨立程序的聲請——參加訴訟、回復原狀、停止執行、起訴前證據保全、重新審理、假扣押假處分、都市計畫審查聲請——每件徵收新臺幣一千元。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以條文原文為準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為什麼有些聲請免費有些要錢?怎麼分?

原則是『會實質改變現狀或啟動獨立程序』的聲請要錢,其他都免費。行政訴訟法第 98 條之 5 列舉的七種收費聲請都會對相對人或第三人產生實質影響:停止執行凍結處分效力、假扣押限制財產、證據保全命令保存證據、參加訴訟改變訴訟結構。其他像聲請調查證據、撤回起訴等不會實質改變現狀,所以免費。

Q2聲請停止執行真的有用嗎?1,000 元划得來嗎?

對於『執行後難以回復原狀』的處分極為關鍵,例如拆除違建、撤銷執照、廢棄物清運,一旦執行就回不去。停止執行若獲准,能保留原狀直到本案判決確定,一千元換來的時間價值通常遠超金額本身。但法院核准門檻不低,聲請書狀必須具體說明損害的難以回復性與急迫性,泛泛而談會被駁回。

Q3行政訴訟的聲請要繳裁判費嗎?

原則免費。行政訴訟法第 98 條之 5 採原則免費例外收費,只有七種聲請每件一千元。

Q4行政訴訟法第 98 條之 5 是什麼?

規範行政訴訟聲請聲明的裁判費,原則不收費,例外列舉七款每件一千元的收費聲請。

Q5哪七種聲請要收費?

參加訴訟、回復原狀、停止執行、起訴前證據保全、重新審理、假扣押假處分、都市計畫審查聲請。

Q6什麼叫『實質改變現狀』的聲請?

如停止執行凍結處分、假扣押限制財產、證據保全命令保存證據,會對相對人或第三人產生實質影響。

Q7怎麼聲請停止執行?

評估急迫性與不可回復性 → 撰寫聲請狀具體說明 → 繳費一千元 → 向受理本案的行政法院遞狀。

Q8行政訴訟聲請費怎麼算?

收費聲請每件固定一千元,多項聲請就乘以件數,免費項目不計入。

Q9聲請停止執行要多少錢?

新臺幣一千元(第三款),相對於凍結處分換來的時間極為划算。

Q10怎麼證明停止執行有必要?

在聲請狀具體說明損害的難以回復性與急迫性,附拆除通知、執行期限等證據,泛論會被駁回。

Q11停止執行 vs 假扣押差在哪?

停止執行針對行政處分的執行效力,假扣押針對公法上金錢給付保全對方財產,兩者都收費一千元。

Q12起訴前 vs 起訴後聲請證據保全費用差在哪?

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收費一千元(第四款),起訴後的證據保全聲請則不在收費清單內。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itemchargedfeebasis
聲請調查證據 / 撤回起訴 / 聲明上訴免費0不在第 98 條之 5 七款清單
聲請停止執行收費1,000第 98 條之 5 第三款(§116)
聲請參加訴訟收費1,000第 98 條之 5 第一款(§41)
聲請假扣押 / 假處分收費1,000第 98 條之 5 第六款
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收費1,000第 98 條之 5 第四款(§175)
都市計畫審查聲請(§237-30)收費1,000第 98 條之 5 第七款

charged

聲請調查證據 / 撤回起訴 / 聲明上訴
免費
聲請停止執行
收費
聲請參加訴訟
收費
聲請假扣押 / 假處分
收費
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收費
都市計畫審查聲請(§237-30)
收費

fee

聲請調查證據 / 撤回起訴 / 聲明上訴
0
聲請停止執行
1,000
聲請參加訴訟
1,000
聲請假扣押 / 假處分
1,000
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1,000
都市計畫審查聲請(§237-30)
1,000

basis

聲請調查證據 / 撤回起訴 / 聲明上訴
不在第 98 條之 5 七款清單
聲請停止執行
第 98 條之 5 第三款(§116)
聲請參加訴訟
第 98 條之 5 第一款(§41)
聲請假扣押 / 假處分
第 98 條之 5 第六款
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第 98 條之 5 第四款(§175)
都市計畫審查聲請(§237-30)
第 98 條之 5 第七款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日本民事訴訟費用等に関する法律(行政事件訴訟法第 7 条により準用される申立手数料)
韓國민사소송 등 인지법(행정소송법 준용 신청 인지액)
中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适用于行政诉讼的申请费)
德國Gerichtskostengesetz (GKG) – Kostenverzeichnis für Anträge im verwaltungsgerichtlichen Verfahren
法國Code de justice administrative – principe de gratuité(法國行政訴訟原則免費,無對應收費條文)
美國28 U.S.C. § 1914(federal court filing/motion fee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2

(0960605 增訂)

聲請或聲明,不徵收裁判費。但下列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一、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   二、聲請回復原狀。   三、聲請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   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五、聲請重新審理。   六、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聲請或聲明行為,原則上不徵收裁判費。但在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聲請回復原狀、聲請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聲請重新審理及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應徵收裁判費一千元。

(1081213 修正)

聲請或聲明,不徵收裁判費。但下列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一、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   二、聲請回復原狀。   三、聲請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   四、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   五、聲請重新審理。   六、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   七、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十聲請事件。

立法理由配合新增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明定依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十規定,聲請爭執之都市計畫暫時停止適用或執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爰新增第七款規定。

  • 徵收名詞
  • 裁判費名詞
  • 駁回名詞
  • 回復原狀名詞
  • 聲請停止執行名詞
  • 撤銷名詞
  • 停止執行名詞
  • 起訴名詞
  • 證據保全名詞
  • 假扣押名詞
  • 假處分名詞
  • 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十條文
  • 行政訴訟法237-30條文
(0960605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聲請或聲明行為,原則上不徵收裁判費。但在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聲請回復原狀、聲請停止執行或撤銷停止執行之裁定、起訴前聲請證據保全、聲請重新審理及聲請假扣押、假處分或撤銷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應徵收裁判費一千元。

(1081213 修正)

配合新增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明定依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十規定,聲請爭執之都市計畫暫時停止適用或執行,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爰新增第七款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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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訴訟法第 98-5 條規定:「聲請或聲明,不徵收裁判費。但下列聲請,徵收裁判費新臺幣一千元: 一、聲請參加訴訟或駁回參加。 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訴訟法第 98-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行政訴訟法第 98-5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