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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公務員懲戒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申誡,以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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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筆記
wei1217
7 months ago
司法類科
1以書面為之。 2逾五年者,不得予以懲戒。
mmoooonn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書面」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