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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公務員懲戒法 第 19 條

申誡,以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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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公務員懲戒法第 19 條規定申誡須以書面為之,是懲戒六種處分中最輕的一款,但仍進入懲戒紀錄並影響考績。

Q · 公務員被申誡會怎樣?只是一張紙嗎?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19 條,申誡是懲戒六種處分中最輕的一種,必須以書面形式作成。不像撤職、記過、罰款會直接動到職位或財產,但這張書面文件會進入個人懲戒紀錄、影響當年度考績評等,更可能在升遷、調動時被新主管看到。實質傷害不在金錢,而在名譽與考績連動。

白話解讀

在公務員懲戒的處分光譜上,申誡站在最輕的那一端。它的形式簡單到不可思議:一張書面文件。沒有罰款、沒有降級、沒有晉升凍結,僅僅是白紙黑字告訴你「你做錯了」。但別小看這張紙。申誡是會進入公務員懲戒紀錄的,是會影響考績的,是會在你下次調動、升遷時被新主管看到的。對在意名譽和清白紀錄的公務員來說,申誡的傷害可能不在實質的損失,而在那道無法抹除的痕跡。為什麼立法者要設計這麼輕的處分?因為公務體系裡有大量「輕微疏失但需要表態」的情況:態度不周、流程小瑕疵、用語不當等等。撤職太重、記過卡升遷、罰款動到財產,但有些事就是需要一個「正式的表態」。申誡就是這個表態的工具。

法律定性

公務員懲戒法第 19 條規定,懲戒處分中之申誡,須以書面為之,係六種懲戒處分(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減少退休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中強度最輕、程序要求最簡的一款,目的在對輕微違失提供具有可救濟性的正式表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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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申誡就是一張紙,真的會影響我的職涯嗎?

看你的職涯階段和單位文化。對年輕公務員(30 歲以下),申誡只要不累積,影響不大。對資深公務員(45 歲以上)或追求高階主管職的人,申誡會被新主管看到,影響升遷評估。對檢察、司法、政風體系,申誡幾乎等於職涯污點。內行人提示:申誡的真正威力不在處分本身,而在它對「當年考績」的衝擊。考績從甲等變乙等,年終獎金、退休基準都會被影響。

Q2口頭被長官罵了一頓算申誡嗎?

不算。本條明文「以書面為之」,沒有書面文件就不是法定的申誡處分,只是長官的口頭責備或內部管理上的告誡。差別在於:申誡會列入人事紀錄、影響考績;口頭責備只是當下的不愉快,沒有法律效果。內行人提示:如果你收到的「申誡」沒有書面,可以主張這個處分不成立。但實務上機關通常都會發書面,所以這個瑕疵很少見。

Q3公務員被申誡可以申訴或救濟嗎?

可以。懲戒法院作成的申誡判決,依懲戒法相關規定可在送達後 20 天內聲明上訴。機關內部依考績法核定的申誡,可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5 條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兩條路徑救濟程序不同,但時效要求都很嚴。內行人提示:實務上很多人選擇「自認倒楣」,但這是放棄了一個可以爭取的機會。

Q4公務員申誡是什麼?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 19 條,是懲戒六種處分中最輕的一款,須以書面為之。不直接動你的職位或薪水,但會進入人事懲戒紀錄影響考績。

Q5書面申誡指什麼?

「書面為之」是申誡的法定成立要件。沒有書面文件,就不是公務員懲戒法上的申誡,只是長官的口頭責備,無法律效果也無法救濟。

Q6申誡會列入什麼紀錄?

進入個人人事懲戒紀錄,當年度考績評等會被影響(甲等可能降為乙等),未來升遷調動時新主管可查閱。

Q7機關內部申誡是什麼?跟懲戒法 19 條一樣嗎?

不一樣。機關內部申誡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由服務機關核定,是行政管理權;懲戒法 19 條的申誡由懲戒法院判決,是司法懲戒。兩套並行制度。

Q8公務員被申誡後怎麼救濟?

懲戒法院判決的申誡:20 天內聲明上訴;機關內部申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5 條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

Q9申誡救濟的時效幾天?

懲戒判決上訴 20 天(自送達翌日起算),復審 30 天。錯過時效就永遠落在人事紀錄上,所以收到當天就要算日子。

Q10怎麼避免申誡影響考績?

主動向考績委員會表達意見、提出工作績效實證、申請說明會議,爭取考績維持原評等。實務上申誡未必必然導致降等,看考績委員會審酌。

Q11申誡的追懲時效多久?

依懲戒法第 20 條,申誡的追懲時效為 5 年,自違失行為終了之日起算。超過 5 年不能再追究申誡處分。

Q12申誡 vs 記過差在哪?

申誡是六款最輕、只發書面;記過則一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強度差很多。但兩者都列入人事紀錄影響考績。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eature申誡記過撤職
形式要求書面必要書面+紀錄書面+停任用 1-5 年
晉敘影響不直接1 年內不得晉敘陞任全面停止
考績影響可能降等通常降等失職資格
追懲時效5 年5 年10 年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国家公務員法第 82 条(懲戒処分種類含戒告/減給/停職/免職)
🇰🇷 韓國국가공무원법 제79조(견책─가장 가벼운 징계)
🇨🇳 中國公務員法第 59 條(警告處分─最輕一檔處分)
🇩🇪 德國BDG § 5 Abs. 1 Nr. 1(Verweis - mildeste Disziplinarmaßnahme)
🇫🇷 法國Loi n° 83-634, Article 30(Avertissement / Blâme─sanctions du premier groupe)
🇺🇸 美國5 U.S.C. § 7503; 5 C.F.R. § 752.203(Repri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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