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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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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法
第 14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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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
、佐理員及助理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對於經辦事件,應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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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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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公證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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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節 法院之公證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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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民間之公證人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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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公證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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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認證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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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公證費用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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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章 公會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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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罰則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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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附則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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