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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7 分鐘

家事事件法 第 74 條(非訟程序之適用範圍及聲請程式)

第三條所定丁類、戊類及其他家事非訟事件,除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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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家事事件法第 74 條規範丁類、戊類及其他家事非訟事件適用第四編非訟程序,除別有規定外為原則。

Q · 監護宣告、收養認可這些案件要打官司嗎?

依家事事件法第 74 條,丁類事件(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收養認可等)與戊類事件(指定遺囑執行人、選任遺產管理人、酌給遺產等)皆走家事非訟程序,適用第四編規定。沒有原告被告,只有聲請人與關係人;法官可主動調查事實;結果是「裁定」不是「判決」,不服走「抗告」不是「上訴」。從聲請到裁定通常 2-3 個月,比訴訟程序快很多。

白話解讀

家事事件法把所有家事案件分成甲乙丙丁戊五大類,前三類(甲乙丙)走訴訟程序,後兩類(丁戊)走非訟程序。第74條就是非訟程序篇的大門口,它宣告:第3條列的丁類事件(收養認可、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等)、戊類事件(繼承相關非訟事件如指定遺囑執行人、選任遺產管理人等),以及其他法律規定的家事非訟事件,除非有特別規定,通通適用第四編的非訟程序規則。這條本身不給你任何權利也不課你任何義務。它的功能純粹是程序分流:告訴你,如果你的案件屬於丁類或戊類,翻到第四編就對了。

法律定性

家事事件法第 74 條為家事非訟程序總則性入口條款,宣告第三條所定丁類事件(監護輔助宣告、收養認可、親屬會議酌定等)、戊類事件(繼承相關非訟如選任遺產管理人、指定遺囑執行人等)及其他法律所定家事非訟事件,除個別條文有特別規定外,一律適用本法第四編之非訟程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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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非訟程序跟打官司有什麼不同?

最大的差別有三個。第一,沒有「原告被告」,只有「聲請人」和「關係人」。第二,法官可以主動調查,不像訴訟只能看兩邊提出的證據。第三,結果叫「裁定」不叫「判決」,不服的話是「抗告」不是「上訴」。實務上非訟裁定的做成速度通常比訴訟判決快很多,監護宣告從聲請到裁定順利的話 2-3 個月,同樣的事如果要走訴訟,可能拖上一年。

Q2我的案件到底是哪一類?怎麼查?

家事事件法第 3 條有完整的分類表。甲類是婚姻無效、撤銷等;乙類是確認親子關係;丙類是離婚、夫妻財產分割等;丁類是監護宣告、收養認可等;戊類是指定遺囑執行人、酌給遺產等。不確定的話直接到家事法院的服務台問。有些案件橫跨訴訟和非訟(例如離婚同時聲請暫時處分),家事事件法第 41 條允許合併處理,不用跑兩個程序。

Q3家事事件法第 74 條是什麼?

家事非訟程序入口條款,宣告第 3 條丁類戊類事件適用第四編非訟規則。本條本身不創設權利義務,純為程序分流。

Q4丁類戊類事件包含哪些案件?

丁類:監護輔助宣告、收養認可、親屬會議酌定。戊類:指定遺囑執行人、選任遺產管理人、酌給遺產等繼承相關非訟。

Q5什麼是家事非訟事件?

由家事法院依職權主動介入處理、無對立當事人結構之家事案件,重在做出最適當安排而非判定勝負。

Q6「除別有規定外」具體指什麼?

本法其他章節對特定類型非訟事件之特別程序規定(如收養認可第 116 條以下),優先於第四編一般規定。

Q7監護宣告怎麼依本條聲請?

向受監護人住居所地家事法院遞聲請狀,附醫師診斷證明,法院依職權鑑定後裁定。流程適用第四編 + 第 164 條以下特別規定。

Q8家事非訟聲請書怎麼寫?

依第 75 條:當事人欄用「聲請人」「相對人」「關係人」(非原告被告),記載聲請事項、聲請目的、原因事實、證據。

Q9家事非訟裁判費多少?

多為每件 1,000 元起跳的固定費用(非訴訟標的金額 1.1%),比訴訟便宜很多。具體依法院費用表。

Q10家事非訟裁定怎麼抗告?

於送達後 10 日內向原裁定法院遞抗告狀,由上級法院(地方法院合議庭或高等法院)審理。不是「上訴」。

Q11家事非訟 vs 家事訴訟差在哪?

非訟無原告被告、法官主動調查、結果叫裁定走抗告、2-3 個月;訴訟有對立兩造、被動審判、結果叫判決走上訴、可能拖一年。

Q12家事非訟 vs 一般民事非訟差在哪?

家事非訟受家事事件法管轄、由家事法院審理、可合併訴訟事件處理;一般民事非訟受非訟事件法管轄、由民事法院審理。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lawsuitnon_lawsuit
當事人稱謂原告、被告聲請人、相對人、關係人
法官角色被動裁判者,依雙方主張認定主動調查者,可依職權蒐證
結果形式判決裁定
不服救濟上訴(20 日)抗告(10 日)
進行速度一審 6-12 個月起通常 2-3 個月
裁判費依訴訟標的金額計算(1.1%)多為每件固定金額(1,000 元起)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家事事件手続法 第39条(別表第一・別表第二事件の手続)
🇰🇷 韓國가사소송법 제2조 (가사비송사건의 종류) + 비송사건절차법
🇨🇳 中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五章(特別程序)+ 民法典 婚姻家庭編配套程序
🇩🇪 德國FamFG §§ 23 ff. (Allgemeine Vorschriften der freiwilligen Familiengerichtsbarkeit)
🇫🇷 法國Code de procédure civile, art. 25 et s. (procédure gracieuse en matière famili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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