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42

快速跳轉

各級檢察官發現有本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選舉或罷免無效或第一百零四條及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當選無效或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情事,應報請或通知中央政府所在地之高等檢察署檢察長辦。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42條,各級檢察官在發現有選舉或罷免無效的情形,或是當選無效的情形,或是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的情形時,應該向中央政府所在地的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報告或通知,讓其進行核辦。具體依據參考資料未能提供。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42 條規定:「各級檢察官發現有本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選舉或罷免無效或第一百零四條及第一百零五條規定當選無效或第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 4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