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團體法 第 40 條(工業同業公會解散時之清算人)
工業同業公會解散時,得依決議選派清算人;不能選派時,由該公會或利害關係人,聲請該公會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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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工業團體法第 40 條的釋義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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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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