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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法 第 34 條(理事之職務及其對合作社之賠償責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理事依本法及合作社章程之規定,與社員大會之決議,執行任務,並互推一人或數人對外代表合作社。
  2. 理事違反前項規定致合作社受損害時,對於合作社負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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