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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法 第 145 條(土地及其改良物之價值)

土地及其改良物之價值,應分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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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土地法第 145 條規定土地與改良物之價值應分別規定,為台灣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分軌計算之法律根本。

Q · 為什麼土地和建物要分開估價、分開課稅?

依土地法第 145 條,土地及其改良物之價值應分別規定。這是台灣不動產稅制分軌立法的法律起點:土地依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課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建物依房屋評定現值課房屋稅、房地合一稅。一份房地買賣合約上「土地款」與「建物款」分拆比例若不合理,將直接影響將來稅基計算,可能多繳數十萬稅金。

白話解讀

你可能從沒注意過,每次收到地價稅單上寫的「公告地價」,和房屋稅單上寫的「房屋現值」,是兩套完全獨立的估價系統。這條是那個分家的起點。它規定:土地的價格歸土地算,建物的價格歸建物算,兩者在稅務上分別評定、分別公告、分別課稅。為什麼這個技術性規定對你重要?因為很多不動產糾紛和稅務計算都卡在「土地和建物價值如何分拆」這件事上。買賣合約上一筆「房地總價 2000 萬」,到了稅務機關眼裡要拆成土地部分和建物部分分別計算。拆得不對,你可能多繳稅;拆得對,你可能省下六位數。有些建商會在合約裡故意把建物價壓低、土地價拉高,或反過來,目的都是為了影響買賣雙方的稅負計算。知道這條原理的人才知道要警覺。

法律定性

土地法第 145 條為不動產估價之分軌原則,規定土地與其改良物(建物、構造物及附著於土地之工程設施)之價值應分別評定,分別作為各項稅捐及徵收補償之計算基準,是台灣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及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制度設計的法律根本。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要素房地總價(NTD)合約土地款(NTD)合約建物款(NTD)標的公告現值(NTD)標的房屋評定現值(NTD)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為什麼我家的房屋稅跟地價稅要分開繳?

因為土地和建物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課稅客體(土地法第 145 條原則)。土地課地價稅,依公告地價計算;建物課房屋稅,依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兩種稅的主管機關、稅率、繳納時間都不同。地價稅在每年 11 月開徵,房屋稅在每年 5 月開徵。內行人提示:兩者雖然分開課,但稅籍資料要一致,如果地址登載不同會導致稅單寄錯或漏繳,買房後一定要確認兩份稅籍記載地址一致。

Q2合約上「土地款」和「建物款」的比例可以自己約定嗎?

買賣雙方在合約上可以約定分拆比例,但稅務機關不一定會照單全收。財政部頒布的函釋允許稅務機關用「公告現值比例法」重新分拆課稅基礎,避免當事人用不合理的分拆避稅。內行人提示:如果合約分拆比例跟公告比例差距超過 20%,稅務機關很可能啟動調整,所以分拆太誇張沒用,反而會增加爭議成本。

Q3公告地價是什麼?

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每 2 年公告的地價,作為地價稅稅基。通常為市價的 20-30%,避免稅負過重影響不動產流通。

Q4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差在哪?

兩者皆為土地公告價格,但用途不同:公告地價用於地價稅(持有稅),公告現值用於土地增值稅(移轉稅),調整頻率與金額也不同。

Q5房屋評定現值是什麼?

地方政府依房屋稅條例評定的建物標準價值,作為房屋稅與房地合一稅之稅基,通常遠低於建物市價。

Q6土地改良物的法律定義是什麼?

依土地法第 5 條,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構造物及工程設施等。本條規定其價值應與土地分別估價計算。

Q7公告地價怎麼查?

上內政部地政司「地價查詢系統」或地方政府地政局網站,輸入地段地號即可查詢當前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

Q8房屋評定現值怎麼計算?

地方政府依房屋構造、用途、樓層、屋齡等標準訂定基本價格,乘以建物面積與調整係數而成。實際數字向稅捐稽徵處查詢。

Q9預售屋合約土地建物比例怎麼檢視?

用「該標的公告現值 ÷(公告現值 + 房屋評定現值)」算官方土地占比,比對合約分拆比例,差距 > 20% 主動詢問建商。

Q10繼承不動產怎麼分別申報土地和建物?

土地依公告現值、建物依房屋評定現值,分別計入遺產總額,不可用市價或合約價代替。需備齊土地謄本與房屋稅籍證明。

Q11公告地價 vs 公告現值差在哪?

公告地價:每 2 年公告,地價稅稅基,約市價 20-30%。公告現值:每年公告,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稅基,約市價 80-90%。

Q12房屋評定現值 vs 房屋市價差多少?

房屋評定現值通常遠低於市價,老屋甚至低至市價 10%。但房地合一稅 2.0 後,建物部分稅基已改採實際取得成本,差距影響縮小。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項目主管機關公告頻率用途與市價關係
公告地價地方政府地政局每 2 年地價稅稅基約市價 20-30%
公告現值地方政府地政局每年 1 月 1 日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稅基約市價 80-90%
房屋評定現值地方政府稅捐稽徵處建物建造或重大變更時房屋稅、房地合一稅稅基通常遠低於市價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地方税法 第 341 条(固定資産税の課税標準)+ 固定資産評価基準(土地と家屋を別個に評価)
🇰🇷 韓國지방세법 제 111 조 (재산세 과세표준) - 토지와 건축물 분리 평가 + 부동산 가격공시법
🇨🇳 中國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 房产税暂行条例(土地与房产分别征税原则)
🇩🇪 德國Bewertungsgesetz (BewG) §§ 138 ff, 176 ff - Grundstücke und Gebäude getrennt für Grundsteuer und Erbschaftsteuer bewertet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 1494-1496 - valeur locative cadastrale séparée pour terrain non bâti et propriétés bâties
🇺🇸 美國Property tax assessment standards (e.g., California Revenue and Taxation Code § 110 - separate assessment of land and improvements)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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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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