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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土地法 第 189 條(免稅(二))

地價每畝不滿五百元之地方,其建築改良物應免予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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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土地法第 189 條規定地價每畝不滿五百元地區之建築改良物免徵稅,惟此門檻為民國 35 年幣值,現代難以適用。

Q · 地價低到一定程度的地方,房子真的免房屋稅嗎?

依土地法第 189 條,地價每畝不滿五百元之地方,其建築改良物應免予征稅。這是民國 35 年立法當時對偏鄉、地廣人稀地區的稅務保護設計。但「每畝五百元」這個絕對金額門檻沒有隨幣值調整,在現代台灣土地市場幾乎找不到符合條件的地區。現行房屋稅免稅事項以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為主要依據,本條成為法條庫中的歷史化石。

白話解讀

地價低到一定程度的地方,連房子都不被課稅。這條法律設了一個門檻:每畝地價不到五百元的地區,建築改良物(房屋)免徵稅。為什麼?因為在偏遠、地廣人稀、土地價值極低的地方,蓋房子本身已經是辛苦的事,國家如果還要對這些房屋課稅,等於在懲罰那些選擇住在邊陲的人。但這裡有個關鍵:「每畝五百元」這個數字停留在民國35年的幣值,實際早已被通貨膨脹吞沒,這條在現代幾乎沒有實質適用空間。它像一塊化石,記錄了當時立法者對偏鄉的善意,但現行的房屋稅免稅規則已經由房屋稅條例接手處理。理解這條的意義不在於它今天還能保護誰,而在於它告訴你:稅法從一開始就有「貧困地區免稅」的設計思路,這條思路至今還活在其他法律裡。

法律定性

土地法第 189 條為民國 35 年制定之低地價地區建築改良物免稅條款,門檻設定為地價每畝不滿五百元。本條反映立法者對偏遠貧困地區的稅務保護立法精神,惟因門檻採絕對金額而未隨通貨膨脹調整,現實適用空間極為有限,現行房屋稅免稅規定主要由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處理。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土地法第 189 條今天還適用嗎?

理論上仍是有效條文(沒被刪除),但「每畝地價不滿五百元」的門檻在民國 35 年的幣值下還可能適用,今天的台灣土地幾乎沒有任何一塊地價這麼低。實務上現行房屋稅由房屋稅條例規範,這條已成為歷史遺留。內行人提示:法條沒被廢止不代表還能用,要看實際社會經濟條件是否還符合條文預設的情境。

Q2那房屋稅的免稅現在看哪一條?

看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列舉了多種免稅情形,包括公有房屋、自用住宅在一定金額以下、宗教場所、學校等。土地法第 189 條的功能基本被房屋稅條例取代。內行人提示:自用住宅房屋稅的稅率優惠和免稅額,每隔幾年就會調整一次,要查最新版本。

Q3處理舊年代不動產案件時,這條還會用到嗎?

處理民國 35 年到 60 年代之間的不動產繼承或贈與案件時,可能影響當時的稅基認定,是法律系學生和執業律師處理舊案時不能忽略的條文。內行人提示:日治到光復後的不動產糾紛特別容易碰到,遇到此類案件先抓出當時的地價評定資料再判斷。

Q4土地法第 189 條是什麼?

民國 35 年立法的低地價地區建築改良物免稅條款,規定地價每畝不滿五百元地區的房屋免徵稅。今天已失去實際適用空間。

Q5「建築改良物」是指什麼?

依土地法定義,指附著於土地之建築物及其他工作物,即一般所稱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包含農作物。

Q6「每畝五百元」是哪個年代的幣值?

民國 35 年(1946 年)的舊台幣幣值,當時為大陸時期通貨膨脹前的計算標準,現代購買力幾乎為零。

Q7為何這條停留在民國 35 年的數字?

土地法本條自民國 35 年修正後再未修法。立法者當時採絕對金額門檻而非相對指標(如地區平均地價的某百分比),是早期立法的常見瑕疵。

Q8土地法 189 條怎麼確認是否適用?

查當地公告地價是否每畝不滿五百元(舊幣值)→ 確認該建築改良物坐落於該地區 → 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免稅。但實務上現代台灣幾乎無此情況。

Q9處理舊不動產案件時怎麼引用這條?

民國 35-60 年代的不動產繼承或贈與案件,先抓出案件發生時當地的地價評定資料 → 對照本條判斷當時是否免稅 → 影響繼承稅或贈與稅的稅基認定。

Q10現代要怎麼申請房屋免稅?

依房屋稅條例第 15 條,符合公有/自用住宅/宗教/學校等條件 → 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 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每縣市有微調,先查當地稅捐處最新公告。

Q11舊年代不動產文件怎麼找?

地方政府的地政事務所保有當時的地價評定資料,國史館和地方文獻館也有部分歷史檔案。律師處理案件時可發函調取。

Q12土地法 189 vs 土地法 187 差在哪?

187 是自住房屋免稅的基本規定(全國通用),189 在 187 之上再針對地價極低地區的房屋加一層保護,是不同層次的免稅設計。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facet土地法 189土地法 187房屋稅條例 15
免稅依據地價每畝不滿五百元地區自住房屋(一般免稅)公有/自用/宗教/學校等列舉情形
適用層級對低地價地區再加一層保護全國通用基本免稅現行房屋稅免稅主要規範
現代適用性幾乎無實際適用空間仍有適用完全適用,每年更新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5 國

🇯🇵 日本地方税法第 348 条(固定資産税の非課税)
🇰🇷 韓國지방세법 제109조(재산세 비과세)
🇩🇪 德國Grundsteuergesetz § 3-8(Grundsteuerbefreiungen)
🇫🇷 法國Code général des impôts article 1382(Exonérations de taxe foncière)
🇺🇸 美國Property Tax Exemption Statutes (varies by state, e.g., low-value property threshol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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