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土地法 第 200 條(欠稅之處罰(一))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價稅不依期完納者,就其所欠數額,自逾期之日起,按月加征所欠數額百分二以下之罰鍰,不滿一月者,以一月計。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