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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 第 134 條(受益權之喪失與撤銷)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無請求保險金額之權。
  2.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被保險人得撤銷其受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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