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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保險法 第 148-3 條(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1. 1.保險應建立內部控制及制度;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 2.保險業對資產品質之評估、各種準備金之提存期放款、催收款之清理、呆帳之轉銷及保單之招攬核保理賠,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3. 3.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者,保險業對委託事項範圍、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原則,應建立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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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148-3 條要求保險業建立三層制度:全公司內控稽核、核心業務處理程序、委外作業管控,具體辦法由金管會訂定。

Q · 保險公司一定要建立內控制度嗎?

依保險法第 148-3 條第一至三項,保險業必須建立三層制度:第一層內部控制及稽核(全公司)、第二層核心業務內部處理制度(資產品質、準備金、招攬核保理賠等)、第三層委外作業管控(114 年新增)。違反者依保險法第 149 條可被處分,輕則罰鍰,重則停業。

白話解讀

一家保險公司管理你幾十年的保費,靠的不是個別員工的良心,而是制度。這條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三層制度骨架:第一層是內部控制和稽核制度,確保每一筆交易都有人簽核、有人覆核、有人抽查。第二層針對核心業務環節,從資產品質評估、準備金提存、呆帳處理到保單的招攬核保理賠,每一個環節都要有標準作業程序。第三層是2025年新增的,針對外包作業:如果保險公司把客服、理賠處理或資料管理委託給外部公司,必須有完整的風控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三層制度的具體辦法全部授權金管會訂定,等於金管會可以隨著風險型態的演變不斷調整標準。

法律定性

保險法第 148-3 條為保險業內控制度的法律授權基礎,要求保險業建立涵蓋全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核心業務作業程序、委外作業風險管理三層次的制度框架,具體標準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辦法定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保險法 148-3 條規定什麼?

保險業必須建立三層制度:內控稽核、核心業務處理程序、委外作業管控。

Q2保險公司違反 148-3 條會怎樣?

依保險法第 149 條可被金管會處分,包括罰鍰、限制業務、撤換負責人甚至停業。

Q3保險公司客服外包合法嗎?

合法但要建立委外管控制度,依第三項及金管會「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辦法」規範。

Q4個資被外包公司外洩怎麼辦?

向保險公司反映同時向金管會保險局檢舉委外管控失靈,並可依個資法求償。

Q5保險公司內控制度去哪查?

內控制度本身不公開,但「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可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

Q6理賠被拖延與內控有關嗎?

有。第二項要求建立理賠處理程序,包含時限及覆核機制,拖延可能違反內控規範。

Q7148-3 vs 銀行法 45-1 條差在哪?

兩條都規範金融業委外管控,148-3 針對保險業、45-1 針對銀行業,立法體例參考相同。

Q8114 年新增第三項是針對什麼?

針對保險業作業委外趨勢,要求對委外事項建立客戶權益保障及風險管理制度。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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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範圍全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核心業務作業程序(資產、準備金、招攬核保理賠)委外作業(114 年新增)
授權辦法名稱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依各核心業務分別訂定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辦法
保戶關注重點整體合規文化與稽核獨立性理賠時限、核保標準、準備金提存充足性個資保護、外包風險、客戶權益保障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保険業法第 100 条の 2(業務運営に関する措置)
🇰🇷 韓國보험업법 제33조(내부통제기준)
🇨🇳 中國保险法第86条 + 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 德國VAG § 23-29(Geschäftsorganisation - Solvency II 國內法)
🇫🇷 法國Code des assurances L.354-1 + Solvabilité II
🇺🇸 美國NAIC Model Audit Rule + Sarbanes-Oxley Act §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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