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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8 分鐘

保險法 第 168-1 條(妨礙金融檢查之處罰)

  1. 1.主管機關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或專業經驗人員,檢查保險業之業務及財務狀況或令保險業於限期內報告營業狀況時,保險業之負責人或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上一千八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解除其負責人職務: 一、拒絕檢查或拒絕開啟金庫或其他庫房。 二、隱匿或毀損有關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三、無故對檢查人員之詢問不為答復或答復不實。 四、逾期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費用者。
  2. 2.保險業之關係企業或其他金融機構,於主管機關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四項派員檢查時,怠於提供財務報告、帳冊、文件或相關交易資料者,處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上一千八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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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保險法第 168-1 條:保險業妨礙金管會金檢(拒絕、隱匿、不答、逾期)罰 180 萬至 1,800 萬元,情節重大解職。

Q · 保險公司不配合金管會檢查會怎樣?

依保險法第 168-1 條,保險業負責人或職員拒絕檢查、隱匿或毀損帳冊文件、無故對檢查人員不答或答復不實、逾期提報財報或繳費,處新臺幣 180 萬元以上 1,80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金管會並得解除其負責人職務。關係企業或其他金融機構於金管會依第 148 條第 4 項延伸檢查時怠於提供資料,同樣處 180 萬至 1,800 萬元罰鍰。

白話解讀

金管會來查保險公司的帳,有人把帳冊藏了。在一般公司這叫做不合作,在保險業這叫做挑戰國家金融安全底線。罰鍰180萬到1,800萬,是保險中介業同類條文(167之4條,30萬到300萬)的六倍。為什麼差這麼多?因為保險公司的體量和影響力完全不是一間保經代公司能比的。一家壽險公司出事可以動搖整個金融體系,所以金管會對保險公司的檢查權必須是絕對的,任何妨礙行為都會被嚴厲對待。四種違規態樣寫得非常具體:拒絕檢查、藏帳冊、不回答、拖報告。第二項還把射程延伸到保險公司的關係企業和其他金融機構:你不是受檢對象?沒關係,只要金管會依法來查你跟保險公司的往來資料,你也得乖乖交。

法律定性

保險法第 168-1 條為金融檢查妨礙罰則之核心規範,建立四類具體違規態樣(拒絕檢查、隱匿毀損帳冊、不答或答復不實、逾期提報)與雙重射程(保險業本體 + 關係企業及其他受託受檢金融機構),罰鍰區間 180 萬至 1,800 萬元,並輔以解除負責人職務之行政處分,為保險業監理權貫徹之最後支柱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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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保險法 168-1 條罰多少?

180 萬至 1,800 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解除負責人職務。

Q2金管會多久檢查保險公司一次?

例行金檢約 1-2 年一次,發現問題時可不預警啟動專案金檢。

Q3什麼算妨礙金檢?

拒絕檢查、隱匿或毀損帳冊、無故不答或答復不實、逾期提報財報均屬之。

Q4罰公司還是罰個人?

罰鍰對象為保險業(法人),但解除負責人職務之處分針對個人。

Q5關係企業也要受檢嗎?

金管會依第 148 條第 4 項可延伸檢查關係企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怠於提供資料同樣 180-1,800 萬。

Q6解除負責人職務怎麼處理?

金管會以行政處分命公司解任,並影響其再任金融機構負責人之資格期間。

Q7罰鍰時效多久?

行政罰法第 27 條,3 年自違規行為終了時起算。

Q8本條跟保險法 167-4 差在哪?

168-1 罰保險業(180-1,800 萬),167-4 罰保經代公證人(30-300 萬),體量差距決定罰度差距。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本條_168_1_保險業對照_167_4_保經代倍數差
罰鍰下限180 萬元30 萬元6 倍
罰鍰上限1,800 萬元300 萬元6 倍
解除負責人職務情節重大時可
射程延伸及於關係企業與其他金融機構限受檢主體本身
立法理由保戶資金 + 系統性風險中介業規模有限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7 國

🇹🇼 TW保險法 第 168-1 條(妨礙金融檢查之處罰)
🇯🇵 日本保険業法 第 317 条 / 第 320 条(検査拒否・虚偽報告等の罰則)
🇰🇷 韓國보험업법 제 202 조(검사 거부 등에 대한 과태료)
🇨🇳 中國保险法 第 170 条(拒絕、阻撓檢查或不如實提供資料之處罰)
🇩🇪 德國VAG(Versicherungsaufsichtsgesetz)§ 332 i.V.m. § 305(Auskunfts- und Prüfungsrechte / Bußgeldvorschriften)
🇫🇷 法國Code monétaire et financier Art. L612-39(sanctions de l'ACPR pour entrave aux contrôles)
🇺🇸 美國NAIC Insurance Holding Company System Regulatory Act § 6 + State Insurance Codes(e.g., NY Insurance Law § 310, examination powers and pena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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